一、引言
经济的全球化,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资本全球化配置过程中的进一步优化 ,但是另一方面客观上国际资本存在的无序流动又会冲击一国的金融秩序。因此我们可以观察到:“资本外逃”现象似乎总是与经济危机、金融危机相伴生。1929—1933 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期间,许多国家出现了大量的 “资本外逃”现象: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是拉美债务危机(1982),墨西哥金融危机(1994)、东南亚金融危机(1997),还是俄罗斯金融危机(1998)均伴随着大规模资本外逃;自2009年晚些时候希腊出现债务危机以来,希腊资本外逃的现象正在不断加剧,民众已从银行提取的现金大约相当于希腊银行业总存款的四分之一。
对于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有不同的评价。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要放慢下来,需要着陆。国际一些经济学家如索罗斯、鲁比尼等唱衰中国经济。索罗斯(21世纪经济报道,2011.6.16)于2011年接受采访时称,中国经济可能存在硬着陆的风险。努里尔·鲁比尼(国际金融报,2011.7.27)认为,最终可能在2013年后,中国将遭遇一场硬着陆。但是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比如林毅夫(2011.9)、樊纲(2011.9)、张立群(2011.9)、刘树成(2011.6)等认为中国经济未来将会是软着陆。樊纲在刚刚举办的“2012(第四届)大连·中国经济论坛”上主旨演讲中再次重申,“中国经济现在仍然是一种软着陆,软着陆仍然在进行中”,但是“软着陆也是着陆,软着陆也会有痛苦”。世界银行(人民日报,2012.6.13)1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说,“软着陆是中国经济最有可能出现的情景,但回调过度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的确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着较强的下行压力,宏观经济正处于“着陆”中,资本外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应该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
二、资本外逃概念的主要界定方式
资本外逃是个难以准确定义,又不容易统计、计量的一个经济学概念。站在不同的研究领域或不同的研究视角,对资本外逃的理解不尽相同。迄今为止对资本外逃还没有形成一个一致公认的定义,但是正因为此,也为我们更全面的理解资本外逃,提供了较为宽泛的视野。我们这里不妨先回顾一下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几种主要定义方式。
(一)“规避风险”说
最早是由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 1937)在其经典著作《国际短期资本流动》一书中提出的,他将资本外逃定义为: “资本外逃是由于恐慌和怀疑所造成的异常的资本流出”, 他认为资本外逃违背了资本的逐利性,不考虑资本回报率的高低,是非正常的。后来卡丁顿(Cuddington,1986)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外逃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他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短期投机性资本即‘游资’ (Hot Money)的外流”,外流的原因是对政治或金融风险、赋税加重、以及资本管制加强、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恶化等而做出的迅速反应,并希望能获取突发性的、短期的、相对的收益。
(二)“逃避管制”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杜利(Dooley, 1986)首先明确提出了逃避管制理论,他认为资本外逃是“居民希望获得不受本国货币当局控制的金融资产和收益的愿望所推动的资本流出”,而且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非法所得。金(Kim,1993)将资本外逃定义为“从发展中国家流出的、躲避官方管制和监测的私人短期资本”,他强调资本外逃是“单向的资本流动”。
(三)“公共悲剧”说
托尼尔和韦拉斯科(Tornell and Velasco,1992),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外逃是利益集团的私人资本逃避“公共悲剧”的结果。发展中国家由于制度方面不健全,私人产权的利益边界设定不清,存在被国家政府或其他私人部门侵吞的可能性,相当于每个利益集团对其它集团资产都存在部分的“公共产权”。这样,发展中国家各利益集团的私人产权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从而试图将其资本转移至国外私人产权保护程度相对较高的地方,从而导致资本外逃、国内消费过度和投资不足。
(四)“不对称风险”说
发展中国家债务国经常发生的外债与资本外逃同时增加的新现象,以及外流的资本在国外转换为“外资”身份后, 又重新回流。显然传统的资本外逃理论无法解释这一新现象, “不对称风险”说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现象。“不对称风险”说认为,资本外逃是由于国内外投资者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或所面临的经济政治风险不对称而产生的。发展中国家通常对居民和非居民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政策,由此而造成的差别待遇使国内投资者的风险高于非居民,出于风险最小化的考虑,本国私人资本出现外逃,然后以境外资本的身份流回国内。
(五)“资产组合”说
这一理论起源于格鲁贝尔(Grubel, 1968)在《国际投资组合:收益与资本流动》中所提出的国际资产组合理论。格鲁贝尔认为由于不同国家的资产收益相关性远远低于同一国家内部不同资产收益的相关性,因此在国际间进行分散化投资比在一国范围内投资更能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从而引起国际资本的流动。20世纪90年代,这一理论被那森·需茨 (Nathan Sheets,1995)和保罗·克里尔、安克·霍夫勒以及凯瑟琳·帕蒂洛 (Paul Collier, Anke Hoeffler and Catherine Pattillo)等经济学家所发展,并被用以解释资本外逃现象。由于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的影响,使持有国内资产的收益率降低,但风险上升,从而促使投资者增加国外资产的持有量,即出现了资本外逃。投资者在资产组合中持有海外资产的比例,取决于国内资产相对于国外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对于资产持有者而言,资本外逃意味着持有国外资产的增加,这与持有其它资产的决策一样,反映的是一种资产组合策略。资产组合理论,有利于发展中国家通过调整经济政策达到改变经济背景、抑制资本外逃的目的。 国内学术界也有不少学者对资本外逃概念进行了界定。李扬(1998)强调“资本外逃是相对于正常的资本流动而言的,它除了刻划资本流动的方向之外,还旨在表明,这种资本流出是出于安全动机、投机动机或其他目的而发生的”。宋文兵(1999)在为资本外逃设定了三个约束条件后, 将资本外逃的概念界定为“国内投资者的资本非法外移”。韩继云(2000)将资本外逃理解为“它是指国内资本出于安全动机、投机动机或者其他目的, 逃避正常的监管制度, 以各种非正常的方式转移到国外的行为”。从上述我国学者对资本外逃的定义中,不难看出这些定义的理论渊源都来自于国际已有的定义方式,但是结合了中国的实践,有中国的特色,但是觉在理论释义上有些窄。(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