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去行政化”问题的实质
从中世纪大学的兴起至如今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大学一直是研究高深学问之场所。美国加州前校长克拉克·科尔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发现在1520以前,全世界建立的组织中,现在仍然用同样的名字,以同样的方式做着同样事情的只剩下85个,这85个之中有70个就是大学,另外15个是宗教团体。[1]大学之所以能够基业长青,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大学有着永恒的理念:创造和传播知识、追求和发现真理,并且服务社会。大学的理念是大学能够永恒发展的不竭动力。如今,大学“行政化”导致长期以来大学官僚作风盛行、行政权力不断扩张和膨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严重失衡,大学已然成为从政做官之场所。大学“去行政化”并非要隔绝大学与政府的关系,而是需要政府对大学进行和谐治理,在关管与不管之间采取守望的姿态;另一方面,大学内部需构建以学术自治为原则的治理结构。只有从制度层面对大学进行规约,才可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因此,大学“去行政化”改革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而这些制度安排就是大学治理结构。
二、大学治理结构变迁:权力冲突与失衡
1、政府所有权与大学自主权的冲突
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是制约大学自主发展的外部因素。陈雪飞教授认为,我国高校行政化的基本表现是高校被纳入政府细密的控制之下,政府不仅管干部,管工程项目和经费,而且还管人才、管科研、管学科和专业,甚至管课程和管教材,一句话,高等教育内内外外,行政之手无所不在,以至于腐蚀和扭曲了大学的本性和精神。[2]中国的大学是政府统治下的产物,政府在大学中一直扮演着“统治者”的角色并对高校实行计划模式的管控。高校是非营利性组织,是生产知识的场所,享有充分的学术自由才可创造知识、服务社会。正如曾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德里克·博克在总结美国大学在这一方面的问题时所讲的:“总的看来,如果政府随意地改变自己做出的决定,左右大学的学术事务,其结果必将损害高等教育的质量,造成这样的后果是基于多方面的原因:因为政府法规往往会使需要进行不断试验和变革的丰富的学术活动变得千篇一律,缺乏多样性;因为教学和科研工作只有在外界无干扰的自由环境中才能开展得更好。”[3]
2、党委领导权和校长负责权的冲突
我国建国以来的领导体制一直在进行着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博弈。党委对高校的重大事务有着领导权,以保证我国高校事业的发展符合党的政策方针,保证高校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主要负责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以及负责执行党委决定的事宜。长期以来,党委和校长的关系一直处于暧昧不清的状态,校长究竟该对谁负责?大学是非营利性组织,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是大学的基本保障,校长理应对学术负责,对教授负责。但目前党委与校长职责划分模糊,难免会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导致高校领导权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明晰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划分党委与校长的职责对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3、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失衡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冲突与失衡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高校内部“去行政化”的关键环节。具体表现为:(1)行政级别划分明显,官僚主义色彩浓厚。我国高校的内部治理,官僚主义色彩浓厚,各种行政等级充斥着大学校园。从科长、处长到厅级、部级干部,似乎有了一定的官衔级别才有话语权。(2)行政权力包揽包办、跨越学术权力界限。建国后,我国的大学便成了政府的附属机构,用行政权力来管理大学似乎成为一种常态。大学的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硕博点的审批、教师招聘与职称评定等等,都由政府主管部门说了算。行政权力成为主导力量,制约着学术权力的发展。
4、社会监督权与市场信息的失衡
大学治理结构从由国家统管的单一治理演变成由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在共同治理下,大学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依靠市场竞争机制对大学进行监督评价。但随着多元治理的深入,大学开始面临着社会监督评价权与市场信息不充分的问题。现在的大学由行政主导,大学的“一言一行”都要走程序、走审批,使大学成为准行政机构,无论在大学内部还是外部,都无法形成制约管理权力的有效机制。大学信息很难具有透明性、公开性和时效性。市场无法准确获得大学有效信息,人们通过第三中介机构了解的大学信息存在滞后、片面等漏洞,这些漏洞直接导致社会对大学的监督评价不完善,不能在大学外部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这将制约着大学间竞争机制的形成。
三、大学治理结构设计研究
(一)构建政府与大学良好的治理关系,落实大学自主权
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是大学“去行政化”治理结构中最主要的矛盾,要想真正落实大学自主权,必须要实现政府对大学的善治。首先,政府要转变观念,从观念上破除对大学统管统办的治理理念。政府要意识到大学不同于政府机关和企业,既不能统得过死,也不能完全放开,在管与不管之间应采取守望的态度。把握大学整体的发展方向,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在不违背党政方针和教育法的前提下,允许大学自主发展。其次,对大学的管理要实行治理主体多元化。政府应允许社会力量介入,鼓励企业、家长等多种主体参与高校治理,政府应从传统的治理模式中抽身而出,致力于高校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发展,为其他治理主体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第三,政府对大学治理手段多样化。高校应营造一种活泼向上、平等自由的学术氛围,而现行的行政命令式治理使高校死气沉沉、官僚化现象严重。大学是利益相关者组织,政府对大学的管理应当强调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平等自愿合作,合作是政府对大学实行善治的必然选择。
(二)建立大学校长遴选机制,实现教育家办学
作为现代大学的校长,要把握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明确大学的组织目标,具备管理大学的专业管理水平,对内要能够树立崇尚学术、服务学术的行政理念,对外要树立大学的崇高形象,争取更多的社会办学资源,为科研提供高水平服务。我国现行校长任命模式对于大学只能是加重行政权力,压迫学术权力,只有实行校长遴选机制,将校长的选拔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世界学术论坛、校长高峰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及时公开选拔信息,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聘用,让真正有学识、懂教育的人参与进来,真正实现教育家办学。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