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政领导干部考德的现实考量(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纪光欣 范文媛 发表于:2013-11-14 21:42  点击:
【关健词】党政领导干部,考德,考评标准,考评主体,考评机构,考评方法
三、健全考德的主要思路 对领导干部考德难并不意味着不能考评,关键是确立科学的考评思路,鼓励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考德。 (一)确立统一而具体的考德标准。根据考德的要求和特点,应该坚持定

  三、健全考德的主要思路
  对领导干部考德难并不意味着不能考评,关键是确立科学的考评思路,鼓励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考德。
  (一)确立统一而具体的考德标准。根据考德的要求和特点,应该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德原则,确立一个统一而具体的考德标准,即考德规范及其具体要求。所谓“统一”是指考德标准应当具有涵盖性,完整的道德标准应该包含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个方面,这些道德标准体现着职业道德与社会角色道德相统一的特点,是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践行的道德规范,无一例外。就是说,每一个党政领导干部无论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还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都应该成为社会的楷模,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所谓“具体”是指考德标准要有重点有针对性,且评价指标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在考评对象上,应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主,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德;在考评内容上,根据所从事工作性质的不同,对党政领导干部提出不同的道德要求,如高层党政领导干部应强化理想信念、政治品德考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应强化职业道德、勤政廉洁考评等,对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也要确定相应的考评重点;在考评指标设计上,应该参照国外公务员伦理规范具体化的经验,在涉及道德的关键指标上加以具体化,如在收受金钱、接受礼品、公款吃喝、公务旅行、生活作风等方面,做出“应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的明确规定,避免大而化之的原则性要求,减少实际执行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在考德标准的制定上,可以考虑将现行的《党章》、《公务员法》、《公民道德规范》等不同法规和道德规范中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道德的规定进行整合,结合各地的实践探索经验,制定一个相对规范统一的《党政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和考评准则》,为考德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和实施规范,切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考德走上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当然,在考德标准具体化的过程中,不能为了简便或利于比较等原因而完全依赖量化的考德结果,因为道德问题的复杂性不能简单地以考评的分数多少来确定,这就需要把适当的量化考评与定性考评结合起来,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考评主体和独立的考评机构等来增强考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吸纳多元的考德主体。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道德归根到底是党政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形象和社会认同,考德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作为重要的考评主体吸纳进来。现代政府的公开性和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意识的提高,客观上也要求建立开放型、多元化的考德。传统的以上级组织或同级组织部门及其领导为主体的考评方式固然有其优势,但也容易导致考德结果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因此,为了实现对领导干部全方位、客观公正的考德,必须广泛吸纳多元化的考评主体共同参与,实现民主考评、开放考评。这种考评主体至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上级组织和同级组织部门。在现有的体制下,上级组织、同级组织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掌握被考评领导干部的各种信息,对考德标准和具体指标有更多了解,并可以通过组织化的渠道便捷地实现对其所管辖干部的考德。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各部委的纪检组就是上级组织监督和考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并通过独特的“约谈”方式,可以确保党中央能够掌握各部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失德现象。二是组织内部的同事或下属职员。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内部发生横向关系的同事或纵向关系的下属往往是与被考评对象接触、联系最多的人,对被考评对象的思想、道德和工作能力、日常生活等方面有着更直接的体会,自然也更具有发言权。现行的组织内部民主测评或重点访谈无疑也是考德的重要方式,值得以更经常、公开的方式加以推进。三是被服务对象即通常所说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考德最有发言权的主体,尤其是与党政领导干部决策或服务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对他们的品德和行为的感受和认知最为直接和真实,更能反映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民主,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考德之中,是加强和改进考德的重要举措。四是司法监察部门。遵纪守法是党政领导干部道德的基础和必然要求,许多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党政领导干部来说,有些“失德”、“败德”行为同时也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司法、纪律检查部门作为考德的主体,可以增强考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 〕这样,通过考评制度创新,把组织内外结合,社会评价、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结合的多元主体充分吸纳进来,才能确保对党政领导干部道德作出准确公正的评价。
  (三)构建独立自主的考德机构。构建独立自主的、专业性的考评机构在考德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传统的考德主要是由党政领导干部所在组织部门或上级组织负责,有时也会进行组织内部的民主考评,基本上都属于党政系统内部的封闭考评。这既影响考德的客观公正性,也影响对被考评对象应有的警示和约束作用。许多发达国家在加强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中,设立专门的行政伦理建设机构,配备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较好地实现了道德监察考评的常态化、专业化。如美国设置有独立的“众议院伦理委员会”和“政府伦理办公室”,直接对国会、总统负责,专事对行政组织及其公务员的道德监督;美国各级政府还设立通常只向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负责的道德委员会或利益冲突委员会,享有广泛的授权并独立开展工作, 〔4 〕这些从事考德工作的人员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科学的方式独立地开展公务员伦理方面的评估工作。英国设有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下设公务员品行标准委员会、下院议员品行标准委员和监察专员办公室等机构,专门负责对相关公务人员的道德监察。 〔5 〕我国现行体制中的党委组织、纪检和政府监察等部门尽管也担负考德的职责,但是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难以开展常态化的道德监察与考评。从推进“以德治官”的高度看,适应当今行政伦理规范化要求和网络时代公众对道德的高度关注,有必要整合现行的道德教育与监督机构,设置相对独立的类似道德规范委员会的考德机构,以专业人员和科学手段进行常态化的道德监察和考评,负责独立审查党政领导干部在权力行使、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失德”“败德”行为,并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道德状况做出具有专业水准的、科学的考评结论,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选拔和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开展道德教育、受理相关的道德申诉、处理组织中的道德冲突,推进道德建设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另外,根据当代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根据需要适时引入党政系统之外的社会组织参与领导干部考德,也是完善考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值得积极探索。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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