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员主体地位对党员“工具论”的超越(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龚少情 姚掌宏 发表于:2011-11-11 09:51  点击:
【关健词】中国共产党;党员主体地位;工具论
其次,党员主体地位反映了党员的自主性质。自主性是主体性的重要内容。居于主体地位的党员,在党的思想、理想信念的指引下,依照自己的认知和判断采取相应的行为。诚然,党员的自主性与组织的约束性是辩证统一的,

  其次,党员主体地位反映了党员的自主性质。自主性是主体性的重要内容。居于主体地位的党员,在党的思想、理想信念的指引下,依照自己的认知和判断采取相应的行为。诚然,党员的自主性与组织的约束性是辩证统一的,但是在党员主体地位的格局下,党员行为的动力始终来自一种自主选择,是一种基于党员自觉自愿的、积极主动的行为,而不是消极、被动、盲目的服从。这就与党员工具论所主张的盲从、迷信区别开来,一方面注重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同时又注重党员的自主性。
  再次,党员主体地位揭示了党员的创造力。创造活力是党员主体地位所呈现出来的重要特征。党员在党组织中处于主体地位,他们对组织事务的参与、自我意志的表达以及对党的事业所怀有的强烈责任。这就与党员工具论盲目、机械地服从区别开来,极大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迸发更加旺盛、更加持久的创造活力。
  党员主体地位鲜明地强调了党员的主体精神和主体意识,就其实质而言,反映了党员在党组织权力结构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反映了在党的组织功能发挥过程中党员所起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乃是为着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它没有自己的利益。仅仅从此意义上说,政党是工具、党员也是工具。反对纯粹的党员“工具论”,也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主张党员目的化,将党员作为组织的终极目标,从而在政党组织之内强调所谓的个人利益乃至个人自由。要而言之,纯粹的党员工具论和党员目的论都不足为党的建设的依据。强调党员主体地位,既是强调了党员的权利,也要强调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这才是党员工具论的真正超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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