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的内涵与实现途径(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 发表于:2010-10-22 11:35  点击:
【关健词】民主政治;国家权力;公民参政;民主作风
成就和问题共同说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能力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长期任务。所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这一能力

  成就和问题共同说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能力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长期任务。所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这一能力作为必须“不断提高”的5大执政能力之一,加以重点阐述和规划。
  公民参政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我国宪法确立中国公民拥有平等地参与国家生活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参与和监督国家生活提供了人民主权的根本法律依据。人民主权论包含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能够从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人民自我管理的公民自治理念。现代社会中的“自治”是法律保护的自治。作为法治的基础之一,它与以往社会中的“人治”和“他治”相区别。它的实践促使国家权力退出不应当干预的社会领域。
  公民自治理念与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必须代表民意、反映公意的宪政要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和监督国家权力的实质主体。人民群众监督国家权力,并非总是通过直接的监督形式,而常常是通过其代表机关。及于权力部门中的代表实行监督。他们与被监督者的间接关系,即间接监督机制表现为党政各权力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和人民群众监督制约党政各权力机关的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通过全国的和地方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党代会、各民主党派和企业民主管理、舆论监督、公民举报等方式进行的。
  换一个视角,我国公民自治理念的实践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代议制,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的根本意愿,公民通过自己依法选举出的代表组成国家机关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达到间接管理国家的目的。因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首要权利;二是基层民主自治,即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发展人民的直接民主。社区中的居民委员会、乡村中的村民委员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职工代表大会等,都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表现形式:三是公共空间的意见交换,即公民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表达和交换各种意见,形成普遍的民意参与社会生活和影响国家生活。
  
  三
  
  与社会管理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态度、方式和作风相联系,民主政治又是指工作作风或行为方式。一般来说,民众评价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民主政治建设状况,往往看重该地区和该部门的民主态度和民主作风。管理层的生硬态度和严重官僚主义作风,常被视为远离民主政治。
  目前,我国的廉政建设依托5大监督体系,而特别需要加强的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就党内监督来说,党内监督不力在于党内民主不足。逐渐扩大党内民主,就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在党内的透明度,培育党员自由充分地表达意愿的民主意识,形成党内畅所欲言的民主风气。构建党员意见的征求一回复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使被检举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
  坚决革除“一言堂”现象和废除传统的“一支笔”现象,改变“一把手”的权力过度膨胀的状况。制定重大决策,尤其是审批重大项目的投资或决定重大资金的流向,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会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强监督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行为,建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制度。鉴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对省部级领导干部权力行为的制约力度不足,甚至“放任”的情况,必须制定监督细则。尤其是加强监督其经手的经济项目,必须建立以财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重要决策的出台务必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倾听和征求各方人士的意见,或者举行公开的听证会,为利益相关人提供发表不同意见的平台:重大投资的理由及其去向要及时公布于众。这些阳光制度的设计,不仅要具体,还要有可操作性。
  2008年,中共中央制定的反腐败五年规划,重点提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例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发挥监督主体之一——党员的作用。加强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拥有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的通报制度等。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有利于实施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反过来推动党内形成民主风气。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从群众监督来看。这些年来,大多数贪官的落马都源于群众的举报。现在的问题是,尽快出台《举报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人民群众给党和政府写信,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有让群众讲话、评议的制度设计,同时保护制度要跟得上,要得力。这样,知情人才敢于举报。监督机关给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至少应当建立这些制度:登记制度、调查制度(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反愦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报制度等。
  目前,还需要尽快制定《新闻法》,将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视为新闻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完善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实行举报的反馈和回复,把重点真正放在事前、事中的监督,坚持监督本身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防腐败的信息应当由全民、全社会共享。
  除了发挥专门机构的监督作用,要有专门让群众说话、评议的制度设计。考查考核干部,应当给群众充分说话、表达意愿的机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检举问题。在干部收入申报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过程中,增加质询和公示的环节,做到所有的投票结果都向投票人公开。同时,建立公示说理机制,向申报者和被考核者说明财产膨胀及其相应的情况。
  党的群众路线本质地体现公民参政权。参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受国家生活、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取得赔偿权、民主管理企业组织权等。其理论基石是人民主权论和公民自治理念。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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