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民主视阈下的群体性事件治理之道(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余红燕 发表于:2011-07-19 09:38  点击:
【关健词】群体性事件;现代性;非对抗性;包容性民主。
同样,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的民主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此之后的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实现了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即社会群体

  同样,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的民主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此之后的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实现了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即社会群体的大多数都从经济成长过程中获得了利益”[29]。然而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由于社会公众不能够平等、直接参与经济决策及其实施过程,社会资源的配置开始呈现不均衡特征,并且这种特征变得越发显现,最终造成较为严重的贫富分化。经济上的贫富分化不仅表明社会中一部分群体(更多地表现为社会精英)垄断了发展中的经济权力,而且也表明社会已演变为断裂性社会。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胡锦涛提出了暗含包容性民主思维的“包容性增长”理念。事实上,在包容性增长方面的改革不仅需要推进社会财富分配制度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尝试构建一种经济权力平等分配的体制机制,在该体制机制的运作下,所有“宏观”的经济决策和决策的实施均有社会公众参与和决定[30]。民主在政治、经济层面上普遍实施的同时,还需向社会以及生态等领域延伸,因为这些领域的民主的推行是政治、经济民主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对抗程度总体上明显高于其他群体性事件”[31],由此可见,当前生态领域的民主相对于社会领域的民主显得更为迫切。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过度地依赖自然,自然被视作经济增长的工具,结果导致了对生态环境的大规模毁灭性破坏。时至当今,虽然人们的生态意识不断得到强化,公共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也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由于生态民主机制尚不完善而致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然时常发生。就生存逻辑而言,生态环境的破坏实际上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任何一个人只要手头有必须的长期银行存折,就可以通过选择居住的地点或者自己建造居住地(或者通过买第二套住房、休假等待)来规避风险”[32]。于是,财富的占有量成为个人规避生态风险的机会多寡的决定性因素。
  
  四、结语与讨论
  
  当前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群体性事件的不同治理方案从根本上影响着行动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民主恰恰为行动者之间的博弈提供了一个较为适宜的平台。“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制度会为相关的政治力量提供一种远景,使之服从目前不利的结局,以促进未来的利益。政治力量相信,组织民主竞争的制度框架会允许他们在将来继续推进其利益,因此而接受眼前的失利”[33]。包容性民主,作为处理社会冲突的制度,虽然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抑或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但其关于危机化解的思路和主张对于解决我国所面临的群体性事件频发问题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当前,在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创新实践过程中,除应当认真反省我们传统的政治思维模式之外,不妨将包容性民主的理念应用到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正如塔基斯·福托鲍洛斯所言:“真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民主即一种包容性民主的主客观条件,在中国都积累得较为充分,因而使得一种包容性民主的计划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特别重要的大国而言尤为密切相关。”[34]在具备包容性民主实施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民主实践以便消融群体性事件,远比怀疑甚至只是以法律条文保障人们的各项权利有价值的多。
注释:
  [1]应星:《“气场”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机制》,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6期。
  [2][3][8][31]汝信:《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10、8、10、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14]参见谢岳:《中国要避免坠入“维稳陷阱”》,据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ina/cnpol/pages3/cnpol100930.shtml。
  [6]黄家海:《社会学视角下的和谐社会》第49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7][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31页,王冠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9][3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第15、37页,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10]冯必扬:《不公平竞争与社会风险》第6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11]参见刘岩:《风险社会理论新探》第6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2][德]乌尔里希·贝克:《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上篇)》,王武龙译,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3期。
  [13]何显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及其应急处置》第3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10年版。
  [15]于建嵘:《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和特征》,据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32027。
  [16][美]罗伯特·达尔:《多头政体》第12页,谭君久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7]王彦斌:《科塞与达伦多夫的冲突论社会学思想比较研究》,载《思想战线》1996年第2期。
  [18][19]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第234、234页,[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
  [20]参见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第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21][22][23][24][25][34][希]塔基斯·福托鲍洛斯:《当代多重危机与包容性民主》第2、3、153、165、184页、前言,李宏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6]郑永年:《中国如何跳出自我击败的治理模式》,载《改革内参》2008年第29期。
  [27]顾昕:《奶粉事件倒逼公共管理转型》,载《改革内参》2008年第29期。
  [28] 于建嵘:《2009:群体事件不致形成运动》,载《改革内参》2009年第1期。
  [29] 郑永年:《如何重建中国包容性社会》,据http://www.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8/forum_zp101130.shtml。
  [30] 行文中所使用的“宏观”经济决策是相对于企业或家庭所做出的“微观”经济决策而言的。
  [33] [美]亚当普沃斯基:《民主与市场》第8页,包雅钧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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