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物的存在既非独立于人类心灵(纯客观的),也非取决于单个心灵或主体(纯主观的),而是有赖于不同心灵的共同特征,那么它就是主体间的。审美特性与洛克的第二性质思想,即属于这一范畴。主体间的东西主要与
如果某物的存在既非独立于人类心灵(纯客观的),也非取决于单个心灵或主体(纯主观的),而是有赖于不同心灵的共同特征,那么它就是主体间的。审美特性与洛克的第二性质思想,即属于这一范畴。主体间的东西主要与纯粹主体性的东西形成对照,它意味着某种源自不同心灵之共同特征而非对象自身本质的客观性。心灵的共同性与共享性隐含着不同心灵或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和传播沟通,这便是它们的主体间性。由此看来,一个心灵不仅体验到其它心灵的存在,而且其中包含着与其它心灵沟通的意向。
在胡塞尔看来,主体间的这些特征表明:人们与其说是建构了一个唯我论的世界,毋宁说是建构了一个共享的世界(lebenswelt)。这一观点继而得到梅洛-庞蒂的发展。后者摒弃了传统的主客体二分法,并且把主体间性当作形体存在间性〔25〕。对分析哲学来讲,主体间性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心灵之间的彼此可进入性;两者不仅均可意识到彼此的存在,而且均可意识到彼此传达信息的意向。主体间性的根本在于摒弃唯我论,在于证实他人心灵的存在。互联网正是这样一个信息共享的世界,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可谓“我点击,我存在”。在信息共享的过程中,互动与交流成为凝聚共识、实现和谐的重要手段:网络传播与沟通,形成了同人流、物流、资金流相辅相成的源源不断的信息流;网络交往与对话,建构了人与人之间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体验与消费,促进了网络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划分的社会历史三形态,既是人的主体性发展的三个阶段,也是人的交往和主体间性发展的三个阶段,有研究者将此概括为:第一阶段的主体间性是一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直接的“主体—主体”关系,是主体间性的原始状态;第二阶段的主体间性是一种主要以业缘为基础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间接的“主体—客体”关系,是主体间性的异化状态;第三个阶段是以业缘和网缘为基础,以每个人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为前提的“主体—客体—主体”的关系,是主体间性发展的理想和应然状态〔26〕。数字化时代的主体间性,处于从第二形态向第三形态过渡的阶段。如果说血缘与地缘关系属于典型的“强社会关系”的话,那么,网缘则是典型的“弱社会关系”,而业缘恰好间于二者之间,或者说二者兼而有之。网络文化和网络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将使当代的“弱社会关系”显现出日益强大的作用,并使主体间性得到更加明晰的确认,从而推动审美消费主义思潮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四、审美产业化的发展态势
“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情况下,我国文化产业逆势上扬成为备受关注的现象,文化产业如何实现审美经济的突破,也成为重要的课题。”〔2〕在审美经济中,消费不仅是消费本身,更是在消费中获得美或情感的体验。人们观看动漫或者购买游戏软件,并非是对某种物质产品的索取,而是为了内容体验。因此,为了保持体验的新鲜和神秘,体验式产品必须不断更新。某种艺术形式在向受众传递美的信息时,是在发挥其审美功能,同时在这种艺术形式进行产业链拓展时,就已经开始通过审美发挥其产业功能,这就是审美的产业化。
1.审美产业化的发展
审美产业化是美化生活的需要,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前提。如果没有审美的产业化,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将无所依托。可以说,审美产业化是艺术、生活、审美的联姻,将对人类的文化生活、艺术生活和审美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27〕。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审美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在我国悄然兴起。这些产业所涉及的领域是相当广泛的,包括衣、食、住、行、用等生活的各个层面,主要表现在广告媒体、手工艺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时尚类设计、电影、游戏软件、音乐、图书出版、旅游产品等 方面。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卡尼曼区分出两种效用:一种是主流经济学定义的效用,另一种是反映快乐和幸福的效用。卡尼曼把后一种效用称为体验效用,并把它作为新经济学的价值基础,因为最美好的生活应该是使人产生完整的愉快体验的生活。这是经济学200多年来最大的一次价值转向。“很明显,这样一个体验经济的时代,这样一个大审美经济的时代,必然要求文化产业的大发展。”〔28〕
应当看到,中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对文化的经济手段开发还很不充分,文化产品与文化发展同满足人民实际需求尚不相适应。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唯利是图、低俗化甚至恶俗化以至于损害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的行为。因此,对于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除了以其经济价值指针进行衡量外,还要设立与它的文化社会价值相匹配的评估体系,而标准则应要求“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和促进社会精神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社会影响占据主导地位〔29〕。(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