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化条件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优化问题(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詹晶 发表于:2012-01-24 22: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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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国与低碳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处在起步阶段,管理上部门分割严重,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就有农业部、林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得管理行动难以协调一致,而且

   然而,我国与低碳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处在起步阶段,管理上部门分割严重,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就有农业部、林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分部门的多头管理不仅使得管理行动难以协调一致,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而且,新政策工具的设计、出台、实施及完善,必然会形成新、旧政策更替交接中的摩擦成本,甚至在这场新的利益调整过程中,会出现一部分“受损”群体,他们的抵触情绪会成为推行新型政策工具的阻力。这些困难的客观存在,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优化很难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三)低碳经济认识的模糊,将虚化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思想保障
   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浪潮中,促进农产品出口结构的低碳化调整,首先必须弄清低碳经济的本质。然而,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起步阶段,就开始显露出一些对低碳经济认识上的误区。如:低碳经济是贫困的经济;低碳经济是好东西,但太遥远,我们现在还没到发展低碳经济的水平,以后到了那个水平再说;搞低碳经济要用先进技术、低碳能源,成本太高,我们做不了;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多开展几个低碳项目或工程等。
   除了关于低碳经济概念理解上的片面,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选择上仍然相对模糊,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政府主导,而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似乎置身事外,而且本来应该是全社会共同努力发展低碳经济的事情,现在却似乎变成了只关系到某个或者某几个政府部门政绩的事情。 这些关于低碳经济狭隘片面的观念构成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思想障碍。
   (四)低碳贸易壁垒的盛行,将恶化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外部环境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显著衰退,各国为缓解经济压力,争相推出经济刺激措施,伴随着这些刺激措施而来的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特别是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的考虑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他们普遍借助“发展低碳经济”的外衣,积极推行各类与低碳相关的贸易限制措施,如:法国已单方面提出从2010年起对从那些环保立法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日本农林水产省已决定从2011年4月开始实施农产品碳标签制度;英国政府在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的支持下发布了《食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要求标识农产品的碳足迹等,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掀起了“食物里程”运动抵制来自其它国家的同类进口农产品。在我国尚缺乏足够资本技术条件下,发达国家单方面对没有达到标准的进口农产品设置种种障碍,显然会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面临不公平竞争状态。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关键环节
  
   尽管低碳化条件下,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压力重重,但为了充分发挥农产品出口在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化压力为动力,准确把握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关键环节,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低碳化发展。
   第一,大力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优化农产品出口商品结构。通过大力研发、采用垄作免耕技术、灌溉节水技术、生态施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畜禽生态养殖技术、沼气工程节能减排技术、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林业碳汇技术等,从根本上减少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产生和排放,由富碳农产品生产方式向低碳农产品生产方式转变,并将那些迟迟不能转轨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和高污染的农产品逐步排除在出口农产品之外,为其他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农产品腾出市场空间,引导农产品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为了降低引进新兴低碳技术的成本和阻力,必须充分考虑和研究低碳技术本身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以及对技术创新进行有效保护和成果推广等问题。在低碳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过程中,要强化对低碳技术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第二,不断开拓新兴海外市场,优化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为了给我国农产品出口低碳化转型赢得时间和空间,应该要加强新兴市场开拓,实施多元化目标市场战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阶梯型发展的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在新兴市场的开拓过程中,一是要加大对新兴市场的营销力度,通过网络等媒介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信息传播效率,提高我国农产品在新兴市场的知名度;二是支持龙头农产品企业参加国际著名专业食品展等展览活动,及时了解新兴市场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三是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农业生产能力的国际转移,把具有一定优势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能力向一些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农业欠发达国家转移,通过获得本土化优势而扩大出口规模。
   第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优化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结构。为了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首先必须帮助龙头企业按照市场的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农产品的低碳竞争力;其次要帮助龙头企业牵线搭桥,招商引资,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内在活力,自觉开展污染治理;另外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教育力度,唤醒低碳意识,使之愿意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营,共同致力于低碳农产品的生产。另外,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农户、关联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效应,形成上下游企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形成农产品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和资源综合利用模式,根本降低废弃物处理费用。
   第四,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的政策体系。我们必须积极借鉴发达国家低碳政策建构经验,重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减排治理,重视政策工具的多样化和相互协调。依据实际情况,当前我国低碳政策体系的构建应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加以深度推进:一是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合理引导东部等农产品出口重点区域的农产品经营主体放弃高碳农业生产方式,率先进行低碳化转型;二是明确资源和环境的公共产权,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开征碳税,构建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改变农产品生产者的不良偏好;三是完善发展低碳农业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财政对低碳农产品生产的投资力度,稳步提高低碳农业发展投资占财政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低碳技术的提高与进步;四是以清洁发展机制为核心,制定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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