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杜受祜丁一 发表于:2010-03-12 09:35  点击:
【关健词】生态环境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农村生态环境
且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 5.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在政府承担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应 当建立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联动和利益机制, 以鼓励农户、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承包、拍 卖、合作开发等形

且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
5.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在政府承担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应
当建立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联动和利益机制, 以鼓励农户、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承包、拍 卖、合作开发等形式。进行小流域治理,在陡坡耕 地上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从事各种有利于改善生 态环境的各种经济开发活动。国家应保护其投资 收益,包括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不变、允许继 承和转让等。国家的农业综合开发,应当将广大 农村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建设和经济开发作为
重点,大力兴办乡村旅游等农业“生态经济”产业,
发展替代产业,培育农村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6.完善生态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体系良好的保护生态安全的法治环境应当包括两
个方面,即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营造全社会遵法 守法的氛围。有法可依即是要建立健全生态和资 源保护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在生态资源保护法律 法规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土地法、森林法、海洋 法、矿产法等,还应颁布这些法律的实施细则和制 定新的法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其规范的内容。 在生态建设法规中应将各级政府在其支出中用于 生态建设的支出应当占到的比例、政府和公民在 生态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固 定下来;对于生态建设和开发者利益的保护和保 障,有关法律也应当有所规定。执法必严的重点 在于加大对各种生态犯罪的处罚,不仅要给予经 济处罚和对有关行政人员的行政处罚,对于严重 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还必须予以刑事处罚,应当 在《刑法》中补充有关生态犯罪的具体内容和量刑 标准。

二、农村生态工程建设与环境补偿机制问题 “十五”期间,我国政府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
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农
村生态建设工程,切实保障了国家生态安全。 (一)宏大的生态工程:天然林保护
1.天然林所具有的森林生态功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保护环境、维
持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森林又 是自然界最完整的资源库、生物基因库,是水、碳 养分和能源的储存库。人们从森林中所获得的产 品及服务包括木材和非木材产品、流域保护、土壤 保持、风和噪声的控制、自然风景、休闲和生态旅 游、小气候调节、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的 保持等等。
森林水文生态服务功能包括:改进水质—— 森林可为居民、企业提供化学污染较低的优质水 资源。调节水流——森林能以多种方式调节地表 水和地下水,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涵
养水源——虽然森林可能降低江河的总体水量,
但在一定条件下却可以增加枯水季节的最低流 量。森林的碳汇功能——森林可以显著地减缓大 气中二氧化碳上升的速度,增加森林面积不仅可 以提高吸收大气二氧化碳的能力,还可以为公众 带来诸多利益。20世纪最后20年,我国森林植被 共吸收二氧化碳4.5万吨,占全国工业二氧化碳 年均排放量的3%一4%;如果再加上非植被部分, 我国森林系统平均每年可净吸收二氧化碳5%一
8%o[2】
各类森林中,涵养水源、保持土壤、调节气侯 等生态功能最显著的是天然林。据有关资料显 示,四川省天然林每年提供的三类生态服务的价 值共计为1183.3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的经济价 值为29.86亿元;保护土壤的经济价值为956.22
亿元;固定二氧化碳和供给氧的经济价值为197.3 亿元。同时,天然林的直接经济效益价值包括活 立木(木材)和薪柴(能源)的价值。根据《农村能 源区划工作大纲》中的有关标准和薪柴生物量计 算得出,四川省天然林活立木的价值为20.70亿 元;薪柴价值为4.0l亿元;一年总的直接经济价 值为24.71亿元。
2.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与困境 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1998年率先在四川省
和大兴安岭地区启动,继而在云南省等12个重点 地区试点,到2000年12月进人全面实施阶段。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范围:长江中上游地区(以 三峡库区为界),包括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 庆市、湖北省、西藏自治区六省区、直辖市;黄河上 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包括陕西省、甘肃 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 省、河南省七省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含大兴安
岭)、海南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省区。整个 工程涉及17个省区市的900多个县和林业局。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投入:1998—2000年中央财政
支持经费为222.57亿元,其中2000年为107.8亿 元,占当年国家支持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48%。 在2001—2010年的十年间,国家将对天然林资源 保护投入9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84亿元,地方 配套178亿元,分别占81.5%、18.5%。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在取得一定成绩 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天然林保护工程 三大利益主体即地方政府、森工企业和农户带来 了严重影响:一是地方财政减收对林业支持力度
减弱。以四川省为例,1998年以来全省因天然林 停伐每年直接减少财政收入13.6亿元,其中森工 企业减少6亿元,占44.5%;集体林区减少6.8亿 元,占49.8%;其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减少
0.8亿元,占5.7%。如果加上近6万名森工企业 工人离退养老金支出,地方财政压力更大。二是 森工企业历史债务沉重,偿还困难。例如,四川省 西部地区的森工企业银行借款余额9.34亿元,向世界银行贷款1.52亿元的剩余债务,用于公益林
建设的4亿元国债转贷资金,拖欠离退休职工费 用2.8亿元等债务,都因天然林禁伐而无力偿还。 此外,天然林禁伐后企业仍要交纳职工养老保险 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费用,而逭些费用 在职工工资总额中最低占到46.8%,最高达到
59.8%,企业显然无法支付。三是林区农户失去
了很多非农就业机会,收入减少。
(二)以粮食换生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1.以粮食换生态取得可喜的成绩
1998年我国长江、松花江、嫩江的特大洪灾, 受灾面积3.18亿亩,受灾人口2.2亿,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2551亿元人民币。这场特大的自然灾 害极大地唤醒了我国政府和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 识。在对产生这场自然灾害原因进行深刻的思考 和分析的基础上,我国政府提出了“封山植树、退 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 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防灾减灾方针,以“封 山绿化、退耕还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天然林资 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环境建设方针,形 成了生态治理和建设与水利工程的修复建设相结(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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