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建筑业在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综合实力和技术创新水平等方而均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然而我国建筑市场仍然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建设工程挂靠现象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可挂靠在建筑市场中又普遍存在,本文着重分析出现挂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区别对待、有针对性解决的对策建议。
一、建设工程挂靠产生机理
(一)建设工程挂靠形式
目前,建筑市场中工程项目挂靠一般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无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以个人为多,从事工程业务、中介以及参与施工项目管理。
2、低资质的挂靠高资质的。主要因为较低资质的企业承接高于自身资质要求的工程业务。
3、民营的挂靠国营的。主要发挥国有企业的信誉与资金担保优势。
4、外地企业挂靠本地企业。主要利用地方企业的关系资源进行工程建设。
5、其它情况,包括高资质挂靠低资质以及同级别资质之间相互挂靠。
(二)建设工程挂靠原因
采用挂靠行为的直接目是解决挂靠者不具备招标所要求的条件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则为经济利益。对挂靠企业而言,挂靠是市场进入的一种变通方式,或者扩大市场范围的一个简单易行的途径。通过挂靠,弥补了挂靠企业在招标过程中的缺陷,包括资质不够、业绩有限、声誉不足等,并且通过挂靠行为获得项目,实现了利润的增长、发展了企业,提高了经营业绩、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被挂靠企业在该项目上不用付出资源即可获得部分利益,同时增加了企业业绩。尤其对大型企业而言,运行建设项目的资金成本较高,在利润率较低的项目上可能无法实现盈亏平衡,通过挂靠行为降低了成本(派出管理人员进行指导、监管),甚至零成本(只提供无形资产),而获得额外费用弥补了生产成本。由此可见挂靠行为产生的经济根源在于利益均享。由于挂靠交易的隐蔽性,很难受到的监管部门的事前打击,而作为主管部门要全面细致的监管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只要双方存在共同利益,就一定会有企业选择挂靠行为。对挂靠双方而言这是一个在现实制度下生存发展的双赢结果。
(三)建设工程挂靠利弊分析
1、目前,市场上所出现的挂靠行为,不能简单的一并归咎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挂靠行为的后果应深入分析。一般认为,挂靠行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与业主利益。挂靠经营中各相关主体名不副实,使建设方选择令自己满意的承包商的利益受损。
(2)挂靠方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设施设备,难以承担相关责任与风险,且由于挂靠交易会产生成本,项目利润会由于挂靠而减少,故为满足自己的工程利润容易造成偷工减料、降低安全标准等问题。
(3)由于挂靠的管理一般不会建立真实的成本账目,并不提供发票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一旦项目管理不善,还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困难,并带来大量经济纠纷。
(4)容易导致企业无法建立自己的品牌,对企业做大做强不利。
2、打击挂靠行为动机分析
(1)建设方。对涉及幕后交易的项目,由于挂靠能产生其他经济利益,此类管理者没有制止挂靠的动机,甚至有要求挂靠的需求;另一类建设方对取消挂靠容易导致重新招标,进而影响工程的进度、造价等,也没有强烈的主动打击挂靠的需求,因此建设方打击挂靠动机有限。
(2)承包方。也就是挂靠的双方,直接利益的获得者,挂靠行为的参与方。在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市场里,没有任何动机主动消除带来利益的行为。
(3)监理方。对监理来说,并不能从打击挂靠中获利,相反有可能会因为挂靠而获得非法收益,同时,监理自身也可能存在挂靠行为,因此没有动机主动改变挂靠现状。
(4)社会利益方。受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建设项目的间接利益相关者。若受建设项目的正面影响(如:建设项目满足使用要求,没有质量问题等),则对挂靠行为没有反应,若受负面影响则有打击的需求,但自身没有改变、终止挂靠的权利。
(5)政府监管方。政府实行资质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对于非法挂靠行为如果不打击,市场的公平竞争受到影响,不且能有效控制产生的安全质量隐患。同时政府制定的规则不能兑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受损。因此政府有动机选择打击。
从以上分析来看,目前对挂靠双方的有效打击主要来自于政府主管部门。但由于对象众多,覆盖面广,监管机构力量有限,调查取证困难,打击成本高昂等原因,主管部门实施打击的难度也很大。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行贿受贿的影响,单方面依靠政府打击挂靠行为效果不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目前法律禁止、政府打击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相当大比例的挂靠行为,因此,解决挂靠现象需要转变思路。目前来看,增加打击主体,合理减少打击对象,引导部分挂靠行为向正规管理转变是破解挂靠现象的有效选择。
二、解决挂靠现象的对策分析
(一)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强化合同管理
目前建筑市场逐渐形成实际施工人与施工管理人的分离,建设方通过招投标选择建筑企业,其实质是选择更满意的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而施工组织设计则是投标企业对项目所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反映了该企业在本项目上的整体管理水平,本是建设方选择承包方的主要因素,不过现阶段建筑市场各方对施工组织设计都不太重视,招投标过程中,技术标所占比值不高,甚至有的地方评分不考虑技术标,只考虑经济因素,这也使得建设方失去了从技术上分辨是否挂靠的可能。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重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加强中标技术方案在合同中的体现,签订与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对应的合同,是避免挂靠的有效方法。
(二)重视并强化现场技术人员的到位制度
建设方选择的符合要求的承包商由挂靠企业代替,使建设方没有享受到本应由被挂靠企业提供的技术、管理服务,这也是挂靠行为对建设方利益损害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挂靠交易的隐蔽性,作为建设方要发现实际施工方有挂靠行为,只能是在挂靠行为发生以后。因此,签订与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对应的合同,并检查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是否与之对应,是避免挂靠行为实际发生的有效方法。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