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取得当措施,推进人性化法律的实施。充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适当有效的推进法律人性化。首先从立法上通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章、办法来充分体现法律人性化。其次,在司法上通过司法机关
第二,采取得当措施,推进人性化法律的实施。充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适当”有效的推进“法律人性化”。首先从立法上通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章、办法来充分体现法律人性化。其次,在司法上通过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再次,在执法上通过行政机关以及授权的机构、组织和有关人员的人性化执法,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还要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途径,实现法律的人性化。
结论
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人性化”作为时代的要求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必须大力推进。同时“人性化”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推进“法律人性化”时,容易陷入误区,因此在推进“法律人性化”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尺度”和措施的恰当,不仅要正确,还要有效地推进“法律人性化”,推进法治现代化,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在此,也衷心的希望“法律人性化”更好的推进我国法治的建设!(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浦东;200135)
参考文献
[1] 刘志强,李永平.论法律的人性化误区及其思考.社科纵横.2004.
[2] 郭松民.法律人性化:本质在于公权对私权的体贴.检察日报.2008.
[3] 马荣伟.法律人性化 别忘了受害一方.检察日报.2008.
[4] 陈亚鹏.法律人性化与中国法治的发展.安徽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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