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于入场食品经营者不能放松管理,应定期检查其 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 和条件是否达到法定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后,应督促入场食品 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改正;发现食品经营者
同时,对于入场食品经营者不能放松管理,应定期检查其 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 和条件是否达到法定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后,应督促入场食品 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改正;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
万方数据
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外,集中交易市场对于群众投诉的食品 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入场食品经 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 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已 较充分地了解了这部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新法律。但是也存 在少许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对 于具体法条,如第五十二条中所指的“连带责任”认识不清的 情况,他们认为入场食品经营者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与自己的 经营管理活动并无联系,或联系较少。这种错误的认识是源于 对法律上所指的“连带责任”认识不清所造成的,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贝吩里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I二的,依 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 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 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因此,对于在本市场内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集中交 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都是责任人,如 果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能履 行好上述的审查责任、定期检查责任,而入场食晶经营者在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跑了之,那么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 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将承担全部的责任。所以,对于规定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承担的 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要 有清楚地认识并履行好自身义务,对公众和社会负责,接受社 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囝
【作者简介】陈豪(198卜),男,广西兴安人,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