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徐黄凯,华东政法大学2009级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法律史。
一、萨班斯法案的诞生背景
萨班斯法案的诞生与2001-2002年发生在美国的一系列大企业财务欺诈案密切关联,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便是举世震惊的“安然-安达信财务欺诈案”。
一直以来,安然公司(Enron Corporation)身上都笼罩着一层层的金色光环: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在2000年的总收入高达1010亿美元,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七名;掌控着美国20%的电能和天然气交易,是华尔街竞相追捧的宠儿;安然股票是所有的证券评级机构都强力推荐的绩优股,股价在当时高达70多美元并且仍然呈上升之势。而在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突然向美国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清单所列资产达498亿美元,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企业,安然公司的股票价格随之应声下跌,安然的市值也由颠峰时期的60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投资者遭受了极其惨重的损失。2002年1月15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将安然公司股票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中除名,并停止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至此,安然大厦完全崩溃。美国证卷交易委员会(SEC)迅速介入调查,令人震惊地发现安然公司在1997年至2000年,连续四年进行会计造假,利用建立具有各种特殊目的的关联企业,通过互相出售回购、转让股权、对冲交易、空挂应收票据等方式,在会计报表中虚增利润6亿多美元。而为安然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的是当时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达信(Arthur Anderson)会计师事务所,他们不仅在审计事务上难逃其咎,而且在得知证交会介入调查后,安达信从10月23日开始的两个星期中销毁了数千页关于安然公司的审计文件,直到11月8日收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传票后才停止销毁文件。美国司法部于2002年3月14日对安达信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妨碍司法公正,理由是该公司在安然丑闻事发后毁掉了相关文件和电脑记录,从而开创了美国历史上第一起大型会计事务所受到刑事调查的案例。2002年10月16日,美国休斯敦联邦地区法院对安达信妨碍司法调查做出判决,罚款50万美元,并禁止它在5年内从事业务,此次判决使安达信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家被判“有罪”的大型会计行。而在有罪判决做出前两个月,安达信总部已经宣布放弃其在全球开展的所有业务,正式退出其从事了89年之久的审计行业。
2002年注定是美国企业界不平静的一年,安然事件一波未平,世通公司一波又起。2002年6月25日,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公司(Worldcom,简称世通公司)发布声明,承认自2001年初至2002年第一季度,通过大量的将费用支出计入资本项目的手法,虚增收入38亿美元,虚增16亿美元的利润,如果除去这些虚增的利润,该公司原来报告的2001年度14亿美元的利润,以及2002年第一季度1.3亿美元的利润,都将成为净亏损。该丑闻爆出后,世通公司的股票一路狂泻,由曾经的峰值64.50美元跌至几美分,再次重创投资者的信心,波及到了整个美国股市乃至欧洲、亚洲的股票市场。美国国会在2002年的报告中如是评价:“(该事件)已经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世通事件是美国历史上金额最大的财务欺诈事件,美国证交会主席哈维·皮特(Harvey Pitt)将世通财务造假案与安然财务欺诈事件、安达信解体案和“9.11事件”并称为美国金融证券市场遭受的“四大危机”。而仅在世通事件曝光后的第三天,即2002年6月28日,美国媒体又披露,全球最大的复印机制造商,曾是美国“最值得信赖的50大公司”的施乐公司(Xerox)自1997年至2001年间虚报收入60多亿美元,虚增收入14多亿美元。
而这以后,如同点燃了导火索,美国企业界接二连三地爆出财务丑闻,摩根大通、凯马特……一大批美国的大企业都被卷入其中。美国的朝野一片哗然,当局已经迫切感到必须要采取措施。在世人眼里,美国一直是一个法治完备,企业管理规范、高效的国家,但2002年出现的这一系列大公司的财务欺诈丑闻简直完全摧毁了美国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美国大公司以及美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这里面暴露出来的美国大公司在公司质量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显示了美国在企业管理和法律、制度方面存在重大漏洞和缺陷,并且引发了美国企业界、金融界重大的诚信危机。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而且由于催生法案的一系列丑闻过于耸动,而法案的通过过程又略显仓促,因此法案的许多规则很多都是有一些“宁左勿右”,用力过猛的倾向的。当然,如此情境下形成的法案对美国经济和企业界是利是弊,也是众说纷纭。
二、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最后修订完稿的萨班斯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伙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定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雇员等来提高SEC的执法能力。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针对安达信销毁安然公司审计档案事件,专门制订相关法律,规定了销毁审计档案最高可判10年监禁、在联邦调查及破产事件中销毁档案最高可判20年监禁;为强化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要求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宣誓,并就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分别设定了10年或20年的刑事责任。
而整个萨班斯法案中,最引人瞩目的条款是其第404条款(简称SOX404条款),被称之为“萨班斯法案中最严厉、最昂贵的条款。”SOX404条款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并且这种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必须是充分有效的。该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里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显然,SOX404条款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控制情况作出严厉要求是为了使公众更易于察觉到公司的欺诈行为,并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SOX404条款的要求,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公司的每一个岗位的职务、职责描述得一目了然,而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材料和文件要求支持。同时,上市公司还要保证交易进行财务记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交易的条件、合同成交的记录、付款和交货的时间、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员等等作出详细的记录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此外,还要及时总结出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具体的补救措施。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