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形式美的一般法则和特殊法则(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苏祖荣 发表于:2012-05-05 15:13  点击:
【关健词】森林;形式美;法则
(五)节奏韵律 节奏指客观事物在运动过程中的有规律的反复。它一般有两种状态:一是时间上的节奏变化。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林中显现出的周期性节奏变化和韵律,给寂静的山林带来动感。如晨昏森林色彩淡浓变化,四

 (五)节奏韵律
   节奏指客观事物在运动过程中的有规律的反复。它一般有两种状态:一是时间上的节奏变化。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林中显现出的周期性节奏变化和韵律,给寂静的山林带来动感。如晨昏森林色彩淡浓变化,四季森林季相差异变化,幼林、中林、成熟林、顶极群落的林分自然演替变化等,均属森林在时间的延续中出现的节奏和韵律。二是外界力量给森林带来的节奏变化。例如风声、雨声以及昆虫、鸟类和动物的声音,都能给森林带来节奏和韵律。在林中,雨声淅淅沥沥,或重或轻,或徐或疾,或沉或细,十分扣人心弦。“雨打芭蕉”、“雨滴残荷”,曾为诗人反复吟唱。因此,拍打在森林身上的长长短短的声音,本身就是诗歌的节奏、乐曲的韵律。
  三、形式美的特殊法则
  森林属于大地艺术。因而,森林形式美还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则。[2]49-52
  (一)非对称性
   树木在静风和空间充裕条件下,生长正常,其树冠基本是对称的;但在自然条件下,由于生态环境限制和激烈的物种竞争,林中树木多数被压抑成偏冠和非对称的。在风的作用下,迎风面的树冠呈旗形状,悬崖边上或岩石上林木林冠也各异,它们都表现出非对称性。中国的皇家园林,往往中轴线明显,对称布置。现代公园亦如此,强调中轴线对称,凸现几何线条。但中国私人园林则以“天人同构”为理念,崇尚自然,依山就势,道路曲折,树木参差,花草凄迷,不强调对称美,而是在曲径通幽中、在非对称性中追求一种自然美。
  (二)非规则性
   与人工林按经营目的设计的等距离种植,形成规整划一的林相不同,天然林或天然残次林的树木分布是随机、团块、间距不等的,通行的是非规则性。树木的主干也并非株株都通直圆满,更为普遍的是被挤压、被扭曲的树木。各类灌丛和附生寄生植物,它们或甘居下层,或攀援寄生,或匍匐低下,或跻身夹缝,为了生存表现出非凡的生态智慧。也正因如此,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乔、灌、草相互交叉,相互叠加,从而构建起森林大厦。在这里,最高法则是生命竞争法则;通行的是非规则性,规则性消隐后退,非规则凸现生命活力,显现美的真谛。
  (三)非完整性(缺陷和丑陋)
   整体性和完整性是美学的通行法则和追求,但在森林中缺陷却是普遍现象,如死节、空洞、树瘤、虫蚀、火迹、风拆、开裂、绕曲等。这些缺陷、残缺和丑陋破坏了树木的完整性和整体性,但人们在评价和欣赏森林美时,从不因缺陷、残缺和丑陋的存在而否认森林美,相反,看到森林美的真实性和生长过程的合理性,从缺陷、残缺和粗糙中审视出自然、原始和质朴。而且,恰恰是这种破坏,使人看到美的另一方面——非完整性的破坏美。完整与缺陷、整体与残缺、精细与粗糙、美丽与丑陋,它们以一种夸张的对比呈现出本真状态。
  (四)参差杂乱
   在森林中,普遍看到的是高低参差、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树木,这是树木生长竞争的结果。人工林在进入中龄林阶段,也会出现分化,显现出高低和参差。没有一片森林外貌和一株树木树冠是齐一的。森林外在形态的参差、分形、模糊和不确定性,使得森林可以同云彩、海岸等自然物构成一幅自然画卷。假如森林外在形态是一个规则的几何图形,那才是不可想象的。同时,这种参差、杂乱还表现在不同物种、不同形态植物在不同层次的交错和叠加。显然,整齐划一是人为和个别现象,参差杂乱乃是自然普遍现象和美学法则。外在参差杂乱并不排斥内在结构的有序性,参差杂乱造成的变化和动感,合乎自然美本身。
  (五)变形怪异
   每一种类的树种的树冠都可以看作相似的某种图形,如圆球形(海桐、芒果)、尖塔形(雪松、南洋杉)、伞形(龙爪槐)、平顶形(合欢)等;叶片也有圆形、扇形、心形等。但树木是自然的产儿,非工厂流水线上的模式化产品,世界上找不到两片森林、两棵树木、两张叶片是相同的,哪怕是同一树种也是如此。自然之手的造化真是神奇莫测!况且在不同树种、不同生境之间,特别是古树名木,其个别性和差异性可谓万千形态、变形怪异,令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变形怪异是对比例关系美学法则的破坏,但美的本质恰好是对变异的追求。树桩盆景、根雕艺术,大多采用夸张、放大等手法凸现变形和怪异,吸引眼球,追求的也是这种审美效果。
  (六)散落飘零
   由于根系作用和树木多重分叉结构,能给人以一种稳定感,体现一种庄严和稳重美。与这种稳定固守的美学特征相对应,是森林中散落飘零现象:在北方,杨花飞絮,桃花落红,在南方,紫荆花、枇杷花、荔枝花,纷纷扬扬,精彩无比;松树种籽开裂和飞翔,惟妙惟肖;大风吹起树冠的舞动,抗击风沙树木身躯的摇摆;落叶阔叶林为了自身的生理需要在秋季时的落叶景象,皆属散落飘零,皆属舞。诗人杜甫曾用“不尽长江滚滚来”与“无边落木萧萧下”相对应,这是何等的壮观!宗白华先生在评述“舞”时说道:“这是最高的韵律、节奏、秩序、理法,同时是最高度的生命、旋动、力、热情。”[3]79散落飘零是一种自然之舞,是森林生态的变化与动感,更是森林系统之生态美的呈现。
  (七)虚实相间
   孟子曰:“充实之谓美。”实,或实象,在这里指森林在自然界的真实存在,包括它的外在形象和色相。然而,仅有充实和实象不足以构成艺术形象,“空灵和充实是艺术精神的两元”[3]25。苏东坡诗:“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物。”美感的产生在于能空,在于对物象造成距离。“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与自然的疏离,倍觉自然的亲切可爱。尤其是雨幕、雾幕、夜幕对森林的阻隔和间隔,人与森林之间产生距离化、间隔化,美景随即诞生。例如云雾渲染森林时的若隐若现,似有似无,恍若仙境;雨幕覆盖下山林的“岭色千重万重雨”;朝夕光影不同产生的“山色无定姿,如烟复如黛”;夜幕下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等,皆因空灵产生了美感。森林之美,如隔帘看月,水中看花,显得惟妙惟肖,妙不可言。
  (八)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从表层面理解属一般法则,包含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各种对立因素之间的对比反差造成的统一。此谓“乱中见整”、“异中求同”,寓多样与“不一”中。因此,艺术家总极力反对单一的整齐,而追求一种“不齐之齐”,即在参差中求整齐。现代画家黄宾虹曾认为,竹画应使不齐而齐、齐而不齐、此自然之态,入画更应生意及此。另一种是各种非对立因素之间相联系的统一,此谓之调和。调和是在差异中趋向同一或一致的追求,例如在相似或相近的色彩配合中,在浓淡、深浅变化中,给人一种融合、协调、安静的美感。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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