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明演进中环境法治思想之发展(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李国明 发表于:2011-12-21 12:57  点击:
【关健词】环境法治思想 环境价值 环境权 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利益中心主义 20世纪50年代,随着对地球环境更深层次的了解,以及对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认识的加深,一些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对环境问题的本质和社会根源的探讨中发现,导致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人类在长

  (二)生态利益中心主义
  20世纪50年代,随着对地球环境更深层次的了解,以及对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认识的加深,一些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对环境问题的本质和社会根源的探讨中发现,导致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人类在长期与自然做斗争中产生的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观念,“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于是顺势而生。
现代社会的机制、人类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导致了生态危机,所以,生态危机的解决则需要对人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体制进行改造,使人与社会能够融入到自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生态中心主义有两项最高准则:自我实现和生态中心平等主义。自我实现是生态中心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最高境界,多样性、自我决定和无等级社会则是自我实现的基础。生态中心主义的另一个准则是生态中心平等主义,即是指生态系统中所有存在的物,包括土地、海洋、山林等都是平等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生态系统这一有生命的整体。④这两项最高的准则表明了人类对环境认识的进一步提高,不再是以“个人中心主义”为准则来获取环境资源,利于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公平对待自然界所有动物和植物。
  (三)可持续发展思想
  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思想发展很快,但是具体办法还是简单的依赖科学技术,多是运用物理技术来改善污染,但以技术进步来消除污染的方法会付出过高的代价,引起社会结构和制度产生复杂反应。在1987年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解释为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需要,“尤其是世界上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上施加的限制。”⑤可持续发展最终是为了发展,增加人类的利益,改善生活的质量,在发展时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不应当代人的发展而危害后代人的利益,把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性结合起来,在最小污染的情况下创造最大效益。与传统的“发展”观念比较,可持续发展更为强调发展的基础和能力、以及在对发展概念的理解上使人类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予以更新,从而影响和导致人类行为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更新。可持续发展考虑了自然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人们学着按规律来办事,来发展社会的经济,而不是一味的按自己的想法来发展经济,正视自然的基本规律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顺应自然和生态系统的演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不能只顾着经济的发展而去破坏环境,在治理环境污染时,不能治标不治本,只顾眼前利益。为了保护生存环境,就应在生产和消费上改变传统的方式,生产需要的资源数量要和环境资源的供给之间达到平衡,排放的污染物不应超过自然界自身调节能力的环境容量。
  (四)环境权理念
  基于环境价值观和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思想观念的引导,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更为科学,更加的人性化。在20世纪80年代,有关环境权的理论开始在法学界讨论,其中《人类环境宣言》中就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富有保证和改善这一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环境权一经提出,就在美国引起强烈反映,并形成了萨克斯“环境权”理论,萨克斯认为:“像清洁的大气和水这样的共有财产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的垃圾场,因为他们不考虑对这些毫无利润的人们普遍的消费愿望,更谈不上对市民全体共有利益的考虑了。而这些利益与相当的私的利益一样具有受法律保护的资格,其所有者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萨克斯的理论也影响到了日本和欧洲等国环境法学者,他们也都开始讨论环境权的问题,极大丰富了现代环境法的理论,为其他环境权理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正如日本松本昌悦所说,1972年的《人类环境宣言》把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的人权,是继法国《人权宣言》、苏联宪法、《世界人权宣言》之后人权历史发展的第四个里程碑。
  四、结语
  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法律的思想也在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变化,不断适应社会和谐进步,进而创造出一个有利于人类和自然环境健康融洽的法律制度,更好推进可持续发展理念,也为我国在环境立法上提供了借鉴的方向,完善法律制度之不足,使我国和世界的自然环境更好的与人类长久共存下去。
  
  注释:
  ①钭晓东.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页.
  ②汪劲.理论观念的嬗变对现代法律及其实践的影响.现代法学.2002(2).第124-130页.
  ③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④吕忠梅,高利红,余耀军.环境资源法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⑤王之佳,等译.我们共同的未来.台湾地球日出版社.1992年版.第52页.
  
  参考文献:
  [1]李可.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法初探.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万劲波,赖章盛.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治与理论.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3]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钭晓东.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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