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必须突破传统的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和二元体制,地方政府应当立足本地实际加快就业管理和市场服务、社会保障、户籍管理以及教育、住房、计划生育管理等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服务机制,为城乡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提供平等的机会和保障。
一、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搭建
近年来,山东淄博为了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为打破城乡分割的就业体制、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法规保障。
(一)以城乡统筹为导向,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淄博市专门制定了《关于促进就业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规定》,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种歧视和限制性规定,取消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
(二)制定《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的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
(三)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实行许可制度,规范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职介行为。健全以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依托的劳务输出网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四)完善城乡劳动者培训体系。2009年在原有定点培训机构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32家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业前、劳务输出、技能提升等培训,2009年共实现再就业培训0.85万人,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3.06万人。
(五)逐步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淄博市先后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地方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
二、淄博市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和救济制度不完善,对已有的政策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存在着劳动报酬偏低、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未缴纳农民工社会保险等问题,农民工维权风险较大。如淄博市的纺织行业大都实行计件工资,有的企业规定的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只能在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工作,而根本得不到加班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又缺乏有效简便的救济途径,影响了向城镇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稳定性。[1]
(二)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竞争力不强的现状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制度和体系
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普遍不高,技能单一,无法胜任技术含量高的工作,使就业竞争力下降。而当前官办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满足不了就业市场的需求,主要表现为:培训学校分布不均衡,针对生产一线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不足;职业教育与企业的联系尚未建立起来,致使职业教育无法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管理体制有待改善,职业教育由教育、劳动保障两大部门管理,但统筹力度不够,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三)市场就业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统一和完善
市场就业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还不能充分适应城乡就业一体化的需要。目前基层建立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不够完备,就业服务机构亦没有全面向淄博市各区县的乡镇和村社延伸,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工对劳动力供求信息的需求。这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一直处于自发状态,农民求职主要靠自己寻找,缺乏必要的信息渠道和就业指导。
(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大,农民工在养老、工伤、疾病等方面保障水平偏低
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三项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分割运行,制度对接转换能力差,造成参保者社会保险异地转移难度大、农村社保向城镇转移难度大。另外,农村社保参保率较低,目前,淄博市农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仅为24.7%,远低于60%的小康标准。被征地农民建立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但还在试点阶段,保障人数不足总数的15%。农村低保刚刚起步,保障人数仅为需保障人数的一半。
三、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
(一)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和信息网
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将农村居民纳入到失业登记统计范围内。使城乡劳动者能够凭技能、素质等条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欠薪高发行业和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健全工时、休息、休假等各项标准。同时,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上下联网、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就业信息网络。[2]
(二)加强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建设
1、制定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则,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
要明确市、县、乡各级政府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的职能,建立相应的机制,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自由择业的体系。规范劳动力市场,改变重收费、轻服务的做法。充分发挥城乡公共职业中介的作用,大力培育县级市场。[3]鼓励发展和规范合法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就业指导、就业跟踪服务和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功能。
2、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和城乡一体的就业援助制度
根据淄博市的实践经验,针对从事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充实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帮助农民工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程度。比如淄博市沂源县“沂蒙山”劳务品牌与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的300余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劳务品牌之一。在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的同时,逐步将帮扶对象扩大到农村转移就业困难人员。
3、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基层平台建设要按照“搭建平台、编织网络、建立队伍、完善制度”的要求,实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地和设施“六到位”。建议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4-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1-2名从事职业信息收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工作,1名从事劳动权益保障工作,2名从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事务。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