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资金过剩更加严重。上个世纪9 0年代中期以后,境内一直处于资金相对过剩状态。到2005 年9 月金融系统的存差资金已达8 万多亿元。在此背景下,大量优质公司的境外上市,又引入了大批境外资金,这些资金需要有较高的回报率,由此,加重了境内资金相对过剩的状况。
若干政策建议
境内公司的境外上市是一个客观事实和趋势,利用政策或行政手段予以限制是很难“堵住”的,更何况,随着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这一现象也必然更加突出。因此对境外上市行为要加以引导,同时,要改变倚重于境外上市的状况,最重要的是调整境内A 股的市场格局,加快A 股发展,使其成为具有竞争力的股市,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深化A 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创造条件,变核准制为备案制,简化A 股发行的审核程序,缩短所需时间;二是弱化行政机制,使市场机制成为A股发行市场的主要机制,包括A 股发行的定价机制;三是改变由监管部门安排A 股发行上市的状况,将选择权交还给发股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四是改变上市公司再次发股的行政安排状况,实行条件约束(即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就应准许再融资);五是改变股权分置状况,实行股份全流通制度。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中国境内仅有A股市场是不能满足众多企业发股上市要求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块实际上还是A 股,并非多层次股票市场的构成部分。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应根据新修改的《》和《证券法》的规则,跳出交易所思维框架,运用非政府资金和非行政机制,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改变运用技术进行集中撮合交易的状况,实行做市商制度,以满足诸多中小企业发股上市的要求。加快发展机构投资者。要加快A 股市场发展,应有数量众多且资金数额巨大的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因此,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发展机构投资者,不仅要加快各类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而且应积极鼓励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运用信托机制进行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信息公开披露。规范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部门应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改变“调控股市”的思维,尤其不应频繁地运用行政机制和政策手段干预股市运行;另一方面,有关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应规范化,既不应频繁修改或相互冲突,也不应以各种不规范的方式出台。浅谈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政策建议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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