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国跨国公司的全球发展战略特点
(一)更加重视美国本土以外的海外市场统计显示,目前全世界跨国公司近7万家,2008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额过万亿美元,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直接投资的90%,生产总值约占世界生产总值1/3,国际贸易的60%,世界技术转让的80%。2008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受到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美国上榜企业有153家,虽然是10多年来的最低水平,但仍是上榜公司最多的国家,是其他任何国家的2倍。这些公司一半以上的经营集中在电气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学、医药以及石油与分销行业,涉及领域从传统技术、基础学科,扩大到生物技术、空间科学、信息、自动化、新材料、新能源、激光等高技术领域,世界500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平均5%的水平。对许多全球最大规模的美国跨国公司来说,海外市场的增长一直是企业规模与利润增长的重要贡献部分,如2008年沃尔玛的全球销售额增长了17.5%,增幅达到了美国本土市场的3倍,全球销售额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从10年前的8.9%增长到现在的24%。
(二)日益彰显科技霸权意识形态综观美国跨国公司在其它国家的投资发展历程,科技的霸权地位也影响到意识形态的表现方式,形成了特有的一种意识形态新类型:科技意识形态。科技意识形态的出现,改变了传统意识形态的存在和作用方式,对传统意识形态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刘英杰,2007)。美国常依托跨国公司所掌握的先进科学技术,利用高科技及产品的禁止输出来威胁或要挟它国,或者以技术转让限制或技术壁垒为手段,迫使其在政治或经济上做出妥协或让步,以达到拉拢和在政治上控制别国的目的,以保护自身的技术优势和政治经济利益。例如,虽然冷战已经结束,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仍然视中国为战略竞争对手,采取各种手段限制向中国输出高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这既囊括了尖端的军用武器装备,也涵盖了卫星通信、生物医药、电子芯片、能源材料等民用事业领域。
(三)主导构建和维持不均衡竞争态势国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要求提高和发展科学技术,而先进的科学技术被美国等跨国大公司所占有,从专利所有权来看,跨国公司拥有达80%之多的世界高技术和工业知识。迅速工业化的其他国家依赖于国家调节的对外国公司技术的吸收。假如一些欲引进技术或投资的发展中国家不同意或不满足跨国公司苛刻的或附加的条件要求,公司则会威胁或最终选择转移他们的移动资产(品牌、资本和技术等)到具有更优惠资源条件(廉价劳动力、原材料和能源等)、更妥协服从的国家或地区,实质上就是对于一些技术较落后国家和地区的廉价资源“技术霸权”式的购买,加工后又以高价出口到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勿庸置疑,高科技意味着更高的生产效率和产出水平,必将会取代落后的、高消耗低产出的旧有生产方式,技术更替最终意味着全球先进生产体系的晚人者将变成时代的落伍者。问题的本质在于:那些参与到努力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和技术的国家和地区,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关系,未能有效改善在全球生产价值链上的竞争位次,最终会发现自己参与的是“在起跑线上的反复”和“走向底部的竞争”,始终处于全球化生产价值链低端的“打工者”和“廉价资源出卖者”,而这正是跨国公司所努力构建和维持的不均衡竞争态势的结果。
(四)商业抉择与政治需要密切结合在美国利用互联网推行所谓民主的价值观、干涉他国内政的时候,以微软、谷歌公司为代表的一些跨国互联网巨头,立刻成为本国政府的意识形态工具,政商联动,商业角色被政治所劫持。由于掌握核心技术,美国有关企业在信息技术研发和信息产品制造过程中,就根据政府意图事先做好了日后对全球进行信息控制和制裁的准备。在此情势下,微软和谷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商业布局,事实上就成为美国政治和商业利益渗透的毛细血管。在谷歌“退出门”事件中,Google的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明确表示:公司并不仅被商业利益所左右,他们考虑退出中国市场是“基于价值的抉择”,
“否则就应当遵从商业抉择而继续参与中国市场”(通信百科网,20lO)。再如美国对台湾进行军售,亦怀有多重意图,既有国家地缘政治、安全目的考量,也有商业利益的驱使,在其背后最重要的影响力量是具有雄厚技术实力的跨国军工企业。
(五)取得政府对公司技术进步的有力政策支持美国政策体系一直十分关注和支持公司技术研发活动。20世纪60年代后期,成立了一个隶属于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的“民用技术小组”,提出“民用工业项目”计划,倡导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接着政府决定对研发活动实行税收优惠,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技术创新产品,推出实验技术激励措施;在70年代末期推行政府直接资助公司与大学的合作研究、新技术开发以及促进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在工业部门中的扩散等一系列技术创新手段,制定“国家1979年技术创新法”;1983年设立一个由大型高新技术公司负责人组成的“总统工业竞争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高新技术的发展与提高工业竞争能力的关系;1986年通过了“技术扩散法”,鼓励国家所属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向公司扩散研究成果和应用技术;1988年授权改组重建的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促进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根据1993年《技术为美国经济增长服务——加强经济实力的新指导方针》,联邦政府将军品与民品研究方面的投入费用额由6:4调整为5:5(王稳等,2006);在2009年2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1200亿美元用于基建项目和科研投资,而基建项目中的72亿美元将用于改善网络宽带。可见,尽管美国一直保持传统自南市场经济体制,但政府对技术开发的支援正在大大加强,对技术开发过程的关注和干预,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科技政策体系,造就了跨国公司技术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近10多年来,美国政府对科技研发方面的经费逐年增加,稳居世界第一。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