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和鼓励在沪法人银行到香港和台湾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二是逐步扩大港台银行在沪设立分支机构的范围,推进沪港台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人员培训、系统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三是
一是支持和鼓励在沪法人银行到香港和台湾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二是逐步扩大港台银行在沪设立分支机构的范围,推进沪港台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人员培训、系统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三是逐步扩大港台金融机构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比例和规模。
2.开展债券市场的互容互通
一是,支持在沪法人银行到香港和台湾金融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条件成熟时,还可通过港台金融机构逐渐进入港、台金融市场,拓展资金投向,分散投资风险。二是,借助近期央行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的市场机遇,为港台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债券投资做好代理及投资顾问服务。三是,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国际化,利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鼓励港台金融机构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甚至人民币债券。
3.开展外汇市场的稳步对接
一是逐步扩大外汇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范围、交易币种和交易业务种类,逐步吸纳港台金融机构参加交易。二是建立沪港台外汇市场联系网络,推进人民币与港币、人民币与新台币挂钩的交易产品开发,形成统一的报价系统和统一的外汇市场操作体系。
4.推进离岸人民币业务合作
一是可允许港台居民开立人民币离岸账户,同时也允许在沪港资、台资企业在上海试点银行开立港币、新台币离岸账户。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在港台地区局部可兑换并逐步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二是推动沪港台银行开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鼓励上海试办离岸业务的商业银行试点开办NDF、NDO等创新金融业务。
(三)支持上海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金融市场业务结构
1.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支持力度
要优先支持符合上海地区产业政策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债,引导金融资源向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产业领域倾斜,比如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可重点选择这些行业。
2.继续加强理财产品创设力度
理财业务是现代金融服务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发展理财业务既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客观需要,也是银行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的迫切需求。应继续鼓励银行理财产品的创设,在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秩序基础上,稳步拓宽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以逐渐提高理财产品创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居民和企业资产、负债管理需求。另外,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理财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推动理财业务从需求、供给两个角度良性互动发展。
3.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在沪法人银行应该利用服务中小企业领域的经验和优势,在中小企业金融市场创新服务方面寻求突破。具体做法包括: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提供承销服务;以中小企业贷款为资产池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逐渐培育和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民间投资;为中小企业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设CDS(信用违约互换)等。
(四)进一步理顺发展机制,加快债券市场发展
1.逐步打通债券市场交易机制
目前政策只规定上市银行在银监会核准后可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但银行间、交易所两个市场打通是大势所趋,可利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扩大在沪银行特别是法人银行业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范围,从而进一步确立合理的债券定价机制,增强债券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促进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市在投资者、交易品种、登记托管等方面的互联互通。
2.推进债券市场产品创新
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在上海进行外币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市政债券等债券品种的先行先试;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探讨包括通货膨胀指数债券、剥离债券等在内的债券品种创新的可行性方案;在资产证券化前期试点基础上,总结国际金融危机经验教训,推动在沪银行特别是法人银行稳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稳步推进国债期货、信用违约互换等衍生工具开发,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和风险对冲工具。
3.大力发展上海地区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债券市场的“裁判员”,是债券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利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上海地区评级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创新收费模式,为债券市场投资人提供优质评级服务,充分发挥评级公司在我国债券市场中的公共基础设施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基准利率曲线,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Shibor作为以上海这个金融中心城市命名的市场基准利率,应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及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1.进一步完善Shibor体系建设
一是鼓励在沪法人银行加强以Shibor为基准的金融产品创新,推出以Shibor为基准的基础产品、衍生品(包括理财产品),不断扩大交易规模,提高Shibor的影响力;二是完善企业信用债券、金融机构信用债券等信用产品市场化定价机制,加强与Shibor的定价关联度,逐步建立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和市场利率体系。
2.逐步放开票据贴现利率下限控制
当前票据市场利率走势基本贴近Shibor,票据市场呈准市场化状态。可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为契机,在上海地区试点放开票据贴现利率的再贴现利率下限控制,全面以Shibor为基准进行定价,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六)加快黄金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黄金业务创新
1.扩大银行黄金业务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逐步扩大从事黄金期货业务银行的范围,允许更多银行尤其是在沪法人银行从事黄金期货业务,丰富银行黄金业务风险管理工具。二是逐步扩大黄金进口银行业务范围,结合产业和市场发展需要,逐步开展黄金寄售、黄金租赁、黄金同业拆借、黄金远期和黄金期权业务,丰富银行黄金业务的品种和范围。
2.加快黄金市场产品创新
一是研究探讨推出黄金支持债券,研究与金矿企业合作发行黄金支持债券,或者单独作为发行主体发行黄金支持债券;二是研究设计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为基准的黄金ETF产品,鼓励和引导在沪法人银行开展黄金ETF投资;三是在黄金进口业务银行范围逐步扩大的基础上,鼓励在沪法人银行加强境内外黄金市场挂钩产品的创设。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