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课题组在研究金融伦理问题时,着重从金融市场监测分析方面,探析建立三位一体指标体系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一是流动性监测分析指标体系。金融市场流动性一般是指迅速执行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课题组在研究金融伦理问题时,着重从金融市场监测分析方面,探析建立“三位一体“指标体系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一是流动性监测分析指标体系。金融市场流动性一般是指迅速执行交易且不造成价格大幅度变化的能力。度量金融市场交易流动性有多个维度,如宽度、深度和弹性等。度量流动性宽度的主要指标是买卖价差,这些都可以通过指标体系来确立和判定。二是结构性监测分析指标体系。主要是指对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区域分布结构和金融工具结构风险评价体系。三是信用风险监测分析指标体系。主要是指金融市场中各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由于合同的一方违约,或者由于交易对方的信用等级下降,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评价体系。2008年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就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反思,关键还是个金融伦理问题。[13]
近几年来,中国金融部门在金融伦理研究的引导下,金融市场监测分析体系框架逐步形成,基本上搭建了重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长效监测并重的监测框架和管理模式,这是对金融伦理的具体应用。有的学者从贯彻金融伦理要求来研究如何建立健全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一是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稽核规章制度,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稽核指标体系,以便银行对所开展的业务评定时有法定依据。二是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应保证内部稽核的及时性、连续性,定期地对资产负债进行内部稽核,以便于银行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减少损失,树立银行稽核权威。三是银行要提高内部操作的透明度,从而对职员操作加以有力的内在控制,消除内部犯罪的根源,从而保证银行内部正常的经营秩序,尤其是对一些可能出现的“寻租”现象,应加强警示教育。[14]这些实际措施,对贯彻金融伦理精神、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还有学者认为,对待金融伦理研究不能局限在一般理论层面上,而是要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去研究金融伦理规制问题。伦理规制是制度化了的道德规范,它能够赋予道德规范一定的他律性效力。伦理规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它能给违背伦理规范者带来麻烦、经济成本和污点惩罚,使没有达到法律惩罚的程度也能够被惩治,给遵守道德规范者带来公平感,伦理规制的立规者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工作机构或行会。金融伦理规制的方法可分为两类:即金融机构内的伦理规制和金融行业内的伦理规制。其中,前者由机构内设置的合规职能部门来负责,后者由金融业行会来运作,主要规范会员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并负责处理违规人员。这样做,是为了增强金融伦理规范的效力。[15]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现在的金融伦理文献研究,已经趋向具体化、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实际应用研究,从中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三)金融伦理文献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成为推进我国金融伦理研究的发展趋势
我们在金融伦理文献研究中看到,不少学者已经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融入了对金融伦理的研究领域,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例如,姜荣民等学者把科学发展观与金融监管机制结合起来研究,提出了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的观点。其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问题》一文中指出,中国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应当以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为首要目标。为了提高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的效率,协调合作机制框架的设计应当遵循责任明确、避免重复、节约监管成本、减轻被监管机构负担、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因此,一是在制度层面上,应当建立常设性质的类似货币政策委员会的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金融监管协调合作事务。同时,要建立金融稳定日常监测制度和重大风险应急决策处置制度,在法律没有明确、存在明显边界模糊和职能交叉的重大事宜,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加以确定,避免制度缺失而带来的损失。二是在操作层面上,在各地设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交流与协调。同时,要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定期送达制度和统一的统计报告体系,建立危机状态下的信息共享机制等。[1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在《中国金融》杂志上撰文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金融伦理精神,建立金融监管执法机制。他认为金融业是一个特殊行业,银行从公众手中吸收大量存款的使用不需要公众的授权和委托,银行可自行将其转化为贷款或投资,因此对整个运行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要确立科学的“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管理模式。其中,管法人就是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关键是大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建立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管机制。管风险就是围绕金融风险的识别、控制和防范工作,不断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管内控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自我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透明度就是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相关信息,加强透明度建设,加大市场约束力度。因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是银行业健康运行的生命线,是维护银行公信力和增强市场约束的根本手段,市场约束只有在信息透明的情况下才能有效。[17]这就说明,在研究金融伦理问题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乔海曙等学者在《金融“文化力”: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认为,银行业应当坚定不移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注重激发职员的创新精神,提高职员业务素质。一是在经营中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情感兴趣,允许员工个性的存在,并通过对员工不同要求的满足,激发员工的活力与潜能,以促进员工的进步和银行的健康发展。二是应当形成银行家和银行员工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对员工进行文化管理,形成有效的银行与干群之间的整体合力。三是重视员工的创新素质培训工作,使员工观念不断更新,知识不断优化,创新素质不断提高。[18]这些研究观点,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伦理精神的内在要求。
同时,易寿生在《辩证统一看区域经济金融和谐共生》一文中还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经济金融的和谐共生,这就需要政府、银行、企业统一思想,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政、银、企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当地政府要把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与金融业、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当作首要任务。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金融伦理环境,营造平等有序的投融资环境。三是作为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关心金融工作,支持金融工作。[19]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在探索金融伦理过程时,已经融进了和谐社会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念。由于有了这些科学观念作指导,才会提出政府、银行、企业三者统一的观点。这就是说,金融伦理不仅仅是金融部门的事情,各地政府和企业都必须遵守金融伦理精神,如诚信精神等。因为,诚信精神的贯彻落实,能够克服政府、银行、企业仅仅依靠法律规定和成本核算来度量的局限,使它们三者之间能够根据一种道德默契和道德情感来制定交易契约和履行应尽义务,这就使交易双方不仅具有法律约束,而且建立了内在的道德约束。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大力提倡以相互尊重权利和诚实守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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