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贫困生资格与等级的认定 贫困生资格与等级的认定,是贫困生帮扶与教育工作的开端,对贫困生工作的有效性、公平性、导向性具有决定性作用。首先,应制定合理统一的贫困生资格和等级认定标准。可根据学生家
(一)完善贫困生资格与等级的认定
贫困生资格与等级的认定,是贫困生帮扶与教育工作的开端,对贫困生工作的有效性、公平性、导向性具有决定性作用。首先,应制定合理统一的贫困生资格和等级认定标准。可根据学生家庭教育总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占比来衡量贫困程度,再考虑其他情况作加权,例如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可按严重程度分为5个等级加权计分;家庭成员患疑难重症或残疾,可根据家庭成员是否为经济支柱、病种、严重程度来加权计分等,最终得出总分,并排序,若分数超过特困标准线,则可认定为特困生。其次,严格规范与执行贫困生认定的实际操作流程,定期按班、院系、校三个等级依次评议与审核,及时修正贫困生动态档案。再次,规定贫困生的权利与义务。成为一名贫困生意味着获得国家政策帮扶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承担改变个人与家庭命运、服务回馈社会的义务。在贫困生资格与等级认定工作开展之前,首先应向学生明确贫困生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学生理解资助育人的重要内涵,树立感恩意识、诚信品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贫困生资格与等级认定之后,贫困生有接受国家、社会、学院各项资助的权利,也有接受各界监督、努力学习、勤俭节约、感恩社会、诚信做人、服务社会的义务。
(二)改良学校现有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应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增加银行参与助学贷款的意愿,同时避免信用风险发生影响银行系统稳定性;银行不能把追讨还款的责任全压在高校身上,应形成政府、银行、高校联动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学生毕业前,由高校管控贷款发放,在学生毕业后,应由银行与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对其去向和家庭信息变动情况进行追踪。另外,在完善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对助学贷款的条件应放宽,还款期限可根据学生薪酬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对于勤工助学,除了设立各部门日常的勤工助学岗位,还可以设立经营项目或科研项目来增加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数和工作难度。对于能力相对一般的贫困生可以让其参加日常事务性工作,而对于能力较突出、有较强自我提升意愿的贫困生,可参与校园经营项目,在创业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在校园内经营例如咖啡厅、小型超市、格子铺、水果店、蛋糕店等各种受学生欢迎的店铺。除了参加经营项目,还可以参与经费项目的课题研究,协助教师完成学校各项调研,改善学校各项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对于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应更合理,保证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得到激励和更多帮助,但不能忽视成绩落后的贫困生。在评奖过程中,不能总是强调特困生优先,例如在励志奖的评选应以成绩、能力表现为主,而不应以特困生优先;而在助学金的评选上则可作普困生与特困生的区别,根据贫困程度的差异,做不同的助学标准。
拓宽资助渠道。首先应拓宽资助主体。除了国家和学校外,应发动社会各界如银行、企业、社团组织、个人等参与贫困生资助;其次,应拓宽资助形式。资助不一定以金钱的形式,还可以以教育机会的形式进行,例如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或实习的机会,或提供参加跨区域交流学习项目机会拓宽贫困生的见识等。
(三)建立系统化的贫困生资助培养方案
为贫困生提供基础技能培训和素质教育,如计算机应用能力、英语应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心理调节能力、创造力、思维能力等。这是为了缩小贫困生与其他学生基础能力的差距,鼓励他们自信自强,增强他们的学习和工作能力,为将来就业做准备。高职院校有规定学生必须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能力测试,对于未通过考试的贫困生,学校可开拓网络课程供其自行学习,并规定其在期限内完成学习与通过考试。学校也可定期开展针对贫困生的英语角,请有经验的老师现场指导。对于素质教育,学校可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活动,供贫困生互动和学习。
定期追踪贫困生的心理状态与思想动态。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应定期与贫困生的家长进行沟通,并与贫困生做平等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心理近况;尤其是对在新生心理测试结果出现异常的贫困生应多加观察和关心。定期开展针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从中观察贫困生的反应情况,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各项教育活动。
建立贫困生自助、互助平台。贫困生可组建成一个自主的服务平台,促进贫困生自助互助和自我管理,为贫困生开拓更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提供更周全的资助、兼职、培训等信息,帮助贫困生自主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难题,也通过互助形式化解贫困生心理上的困扰。这样的服务平台,应由优秀的贫困生进行管理,发挥优秀榜样的作用,引导贫困生正确看待“贫困”,激励其发奋图强,积极向上,扼住命运的喉咙。这样的服务平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开展各色有意义的活动,例如邀请优秀的贫困生毕业生回校传授经验、开展联谊活动增进友情等。
组建贫困生感恩回馈义务服务队。义务劳动回馈社会可以作为感恩教育的一部分,也是贫困生义务的一部分。让贫困生通过助人达到自助和育人的目的。这种义务活动,有利于贫困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和责任,帮助其树立更强的自信心以及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样的贫困生义务服务队可以纳入学校志愿服务队的一部分,但规定贫困生需完成每学期额定的义务服务时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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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海英.完善高校资助育人模式初探[J].新西部,2009(16).182-18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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