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园危机管理的问题及路径选择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廖智勇 胡玉智 发表于:2013-12-16 16:18  点击:
【关健词】高等院校;危机管理;预警机制
【摘要】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是个体寻求发展的必要前提。高职院校的由于近年扩张,学生在自身生理、心理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特殊性,在危机管理方面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分析实际问题出发,具体阐述了校园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归因分析,提出高职院校校园危机管理的防范与治理措施,形成高效的校园危机防范组织和预警系统。

      近来频发的高校校园危机事件再次出现当下一个热门话题,如最近网友们纷纷在微博上表达感谢舍友不杀之恩,校园危机案件再次成为中国高职院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一次一次地被撕裂着、折磨着校园脆弱的神经,在80后、90后大肆宣扬个性、自我标榜的新时期,大多数学生个性较强,以自我为中心,风险、危机和安全意识淡薄,忧患意识淡化,加上近年来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急速扩张也给安全管理带来严峻挑战,对社会潜在问题的认知和应对能力较差校园危机乃至恶性惨案不时发生,严重威胁高职院校的稳定和发展,校园危机这一严肃的课题再次引起了教育界的广泛关注。
  1大学校园危机管理的种类及特征
  1.1危机与大学校园危机:危机管理学者罗森塔尔(Rosenthal)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大学校园危机则是大学在常态运行下,因受外界重大事件影响或大学自身原因,突然爆发的严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造成学校公共财产或师生人身财产损失,以校园现有的人力与资源,难以立即有效解决的紧急事件。这些正在威胁学校正常运作或潜伏着风险而尚未爆发的事件,通常包括意外伤害、校园暴力、群体性事件、管教冲突以及波及校园的流行疫情、社会危机等。
  大学校园危机的来源主要有人的破坏性行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及可控制的安全隐患,危机的侵害对象主要包括人的身心、财物以及校园公私财产物大学校园危机是指在大学常态运行下,因受外界重大事件影响或由于大学自身原因,突然爆发的严重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造成学校公共财产或师生人身财产损失。目前,根据危机具有突发性危害性紧迫性和传播性的特征,学界普遍性的把在大学校园可能发生的危机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传染疾病食物中毒或药品泄露等);第二类,影响校园稳定的学生罢课示威或游行等事件;第三类,影响校园稳定的治安事件(校园内暴力犯罪等);第四类,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等)和人为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事件;第五类,学校公共设施损毁(设施老化楼房坍塌等)
  1.2大学校园危机管理的涵义和特征:当高职院校对于突然爆发的严重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甚至对师生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校园危机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起来,以校园现有的人力与资源,难以立即有效解决的危机事件,高职院校管理者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运用科学的方法及团队合作,做到在危机前预防,在危机中迅速化解,危机后评估的一系列过程,就是危机管理,因此,按照危机事件发展的三个阶段,提出了危机预防危机应对危机恢复三个阶段不同的要求,针对潜在或当前的危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最有效最可行最切实的对策和行动,采用时间最短、波及范围最小、损害程度最低和动用资源最少的理念,通过必要的危机意识树立危机处理和危机控制,防止任何危机发生和尽量减少危机伤害的一切做法,最终达到解除危机的目标,由于大学校园危机不仅具有突发性、危害性、紧迫性、传播性和不确定性等一般危机特征外,还具有外显性群体性辐射性和互动性,要使高职院校危机管理工作能顺利开展并高效运作,就需要书面的成文的高职院校危机管理预案作为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对其不断修订和完善,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危机管理预案制定的必要性和切实的可行性。
  2大学校园危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2.1高职院校危机管理意识不强和危机教育缺失:有不少高职院校在学生入学后没有及时组织各种危机训练和危机教育,没有正规专业的危机训练和教育,缺乏和忽视了对学生进行危机教育、安全教育、防范意识教育,直接导致了学生这方面知识的缺失,致使学生们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容易出现群体性的恐慌,降低他们在认知和行动上的应对能力。而学校又没有完整的突发事件管理机制,尤其是突发事件预防阶段的仿真模拟实践,未能设计制定标准作业程序,不能让师生都能了解突发事件发生状况,使现有组织结构体系无法适应预警与快速反应的需要,不少高职院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可能会发生火灾水灾校外人员闯入犯罪或校内人员犯罪等情况,当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学生若不了解相关应对措施就很可能陷入危险。
  2.2缺乏有力的管理组织保障:危机防治组是进行有效危机管理的组织保障,缺乏应对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基本思路,从学生到辅导员到院系再到学校安全部门,或从教师员工到学校安全部门的信息联网不畅,不能迅速获取突发事件警讯,难以提高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相互合作整体能力,一旦校园危机爆发,学校很可能会陷入混乱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有高职院校建立起由危机管理小组、危机预警系统、危机信息系统和危机应对计划等组成完备的危机管理体系,面临危机情境时,也并无有效的危机管理应对计划,只能采取临时抱佛脚的方式,边应对危机边摸索经验。作为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应努力做到头脑清醒,居安思危,在抓好教学科研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危机前的各项预控措施,对于保证学校稳定持续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我国高职院校形势的巨大变化,在高职院校内将危机管理制度化,建立高职院校危机防治组织机构,必将成为高职院校未来发展战略顺利实现的制度保证。
  2.3安全设施不完备和部分设施老化:由于近年来高职院校扩招扩张等原因,学生数量明显增加,学校的宿舍区建设和后勤建设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原有的建筑设施很难满足学生们的要求,学校教学设施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拆除等所带来的安全威胁,各种教学生活设施及环境设置不当留下安全隐患,部分老化的教学楼或宿舍区经常停电,甚至线路老化引发火灾这些都能直接导致校园危机的发生。学生对逃生专用通道设置、校内的路灯消防栓等设施是否完好及寝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都反映出学校的基础设施方面不尽完备,为校园危机发生埋下不安因素。

     2.4国家层面的校园专项立法不足: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虽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国务院、地方人大和政府发布了数百个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规章,但对校园里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各种意外各类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案件,却显得无法可依,对学校与大学生的关系界定本身就存在着争议,对校园危机管理的相关规章如今也还处于空白地带,而对学校内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只能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和教师法,但这些法律对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也不具体,对在校学生伤害案件的归责原则,事实认定处理标准并未涉及对学校应该履行哪些具体管理职能,规定得不具体,对发生非正常状态下的危机事件而给当事人造成的具体损害没有评估标准,对导致危机事件的直接人的责任追究没有明确,对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机构设置及其相应权力也没有提及。所以,对学校与学生关系事故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还是依靠学校惯有的一些规章制度,而这些规则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也不能充分发挥危机的前期预防管理作用。国家校园专项立法的不足也间接导致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偏弱。学校应通过和谐校园文化中的法律文化建设,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