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负债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高校负债问题,大家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显性的高校外债上(主要指银行贷款),并且国家和高校也已采取措施化解外债,而隐性的高校内债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所谓高校内债,是指高校因可支配资金不足,占用校内其他具有限定用途资金或通过校内信用借款而形成的对内债务,即当高校的银行账户资金结余不足以支付限定性资金支出时,就产生了内债。内债的资金来源有两种:一种是限定性资金结余沉淀;另一种是结算资金短期结余沉淀。
正确认识高校内债问题,可以全面、真实地了解高校的财务状况,提高理财水平,有助于政府职能部门完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及财政拨款体制,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高校内债问题的重要性
(一)内债是影响高校预算收支动态平衡的重要因素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预算收支平衡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内债是与预算收支平衡紧密联系的。高校编制的是收支平衡预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预算收入不一定全部完成,而预算支出是根据预算收入的数量安排的,这必然会导致预算收不抵支而出现赤字,于是为保证预算收支平衡,便产生了债务需要,其中之一便是内债。
高校内部存在着校本级、校内二级单位、课题组等多个财务主体,高校校级财务主体和校内其他财务主体在资金数量上、资金收支的时间配比上、在不同项目资金丰歉余缺上存在不平衡,而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又必须进行资金支付,导致一个财务主体透支另外财务主体的资金或财务主体间相互借款行为,即形成了内债,并通过内债实现了预算收支的总量平衡。这种平衡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平衡。预算的动态平衡要求学校预算必须考虑到年度之间的滚动和衔接,允许额度不大、暂时性的预算不平衡,但这种不平衡不能影响学校日常的资金支付。
(二)高校内债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有重要意义
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前,高校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高校资金按用途可分为非限定性资金和限定性资金。非限定性资金主要包括基本支出拨款和学校掌握的非财政性资金;限定性资金包括项目支出资金、部分非财政性资金、专用基金、代管款项等。非限定性资金和限定性资金纳入单一账户管理,便于高校统筹安排资金,在客观上为高校使用内债创造了条件,使得内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教育部部属高校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由于使用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不同用途的资金不允许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校的资金调度能力,使得高校内债问题完全暴露出来。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按照政府行政部门的业务特点设计的,但高校的财务收支活动比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复杂得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难以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高校具有多元化的资金结构,其健康发展需要配备更加灵活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使高校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过程中,既能达到财政有效监管的目的,又能实现自主办学,有助于提高高校理财的积极性,解决高校内债问题。
(三)内债问题对促进高校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适度利用内债可以暂时缓解高校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效调度各领域的沉淀资金周转使用,可以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然而,内债不是真正的收入,只能解燃眉之急,不具有可持续性。高校应尽量控制内债的额度,防范内债隐藏的财务风险,防止因内债过度而导致外债。这就要求高校进行财务管理创新,在内部挖潜上多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开源节流,优化资源配置,随时捕捉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各种管理漏洞和失误、重大风险和隐患,树立风险观念和忧患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危机处理能力,真正做到科学、理性地实施财务管理,有效地预测、防范和控制财务危机的发生,为学校提供一个安全的“阳光”理财环境。
二、高校内债的成因及其影响
(一)内债问题的成因
内债问题的本质是校内信用。内债就是高校校级财务主体透支或借用其他财务主体的资金,是学校弥补结构性赤字的常见手段。高校内债主要是由于校级财务主体的支出大于收入即财务赤字引起的,其中既有国家政策、制度方面的外部影响因素,也有高校自身财务管理方面的原因。
1.国家财政资金管理体制与高校预算管理相脱节
目前,高校实行综合财务预算管理,所有的资金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年度预算。高校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按照现行大收大支的预算管理原则,除项目支出外,基本支出与收入来源之间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难以确定国家财政拨款和非财政资金收入对应的具体支出;在资金管理上,对国家财政资金使用零余额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非财政资金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管理。由于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不匹配,使得高校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时虽然学校零余额账户上尚有用款额度,但因预算资金来源不同而无法支付;二是学宿费等非税收入是高校比较重要的资金来源,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待财政返还后方可使用;三是高校资金收入到位时间与高校预算支出进度之间存在矛盾。
2.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与预算资金安排之间的矛盾
高校财务预算是按照当年的收支测算数、在高校会计制度确立的统收统支的概念下,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总原则编制的,确保当年收支的总量平衡,不包括以前年度的结余。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从以前年度结转至当年的具有指定用途的未完项目收支结余,最典型的是科研经费等跨年度项目。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未完工项目收支差额体现为收入类科目期末余额,不结转至净资产,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在支出科目中反映。这就造成了高校当年的实际支出中既包含了当年的支出,也包含了以前年度支出,使得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支出数,出现了财务赤字,只能用内债弥补。
3.国家财政基本支出拨款不足与高校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普及,国家财政拨款与高校的事业发展不相匹配,造成国家财政拨款不足,同时,由于物价的不断上涨,使得高校办学成本逐年增大,高校资金需求越来越大。而国家财政拨款一直是高校资金来源的主渠道,虽然国家财政拨款逐年增多,但国家增加投入的大多是专项资金,都有明确的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学校无权自行支配。由于基本支出拨款增加的少,学校校级财力可动用的资金就少,资金的供需矛盾未能得到有效缓解,资金预算缺口较大。而且,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高校没有实拨资金,也就没有了财政资金的利息收入。为填补资金缺口,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只能通过内债解决。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