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创新对我国经济增长作用及发展对策研究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王先述 发表于:2011-12-14 18:04  点击:
【关健词】税收创新;经济增长;IS-LM-BP;对策
文章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对税收创新的内涵及作用机理进行深入分析。摒弃以往微观层面的研究方式,从政策效应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结合IS-LM-BP曲线对税收创新政策效应进行探讨,最后提出我国税收创新进程中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作者简介]王先述,湖南吉首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湖南吉首427000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10-0109-04
  
  税收是我国为达到既定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主要财政政策工具之一,在不考虑任何税收创新的情况下,即税收种类、结构、数量不发生根本变化的前提下,税收具有自动稳定器功能,因为经济繁荣时期在固定税率下由于国民收入水平较高引起税收总量增加。会自动抑制经济过度发展。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国民收入水平较低引起税收总量较少,有刺激经济扩展的作用,上述观点是凯恩斯政府干预理论的核心。但大量实践表明,单纯追求税收总量的调整以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目的理论并不可行,第一是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基本国情。对不同地区制定统一的税种、相同的税收结构会产生效果迥异的促进及抑制效应。第二是经济全球化引起的开放经济条件下,税收自动稳定期功能大幅下降,一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其他国家经济波动的影响,使自动稳定功能的前提消失。古典经济增长哈罗德一多马模型中储蓄率的高低及新古典增长模型中的单位劳动资本配备率将会下降。必然导致有意愿的储蓄一投资转化率下降,各项财政及货币政策的效率将大大折扣。本文将从创新的本质出发,结合我国税收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意图建立一种新的税收创新机制,以提高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并通过凯恩斯宏观经济模型的IS-LM-BP曲线,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创新在中央当局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过程中的运用,以分析其对实现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国际收支平衡三大目标的作用机理。
  
  一、税收创新的内涵
  
  税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调节手段,其最终目的是通过税收政策实现国民财富的合理分配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国家的建设。手段是确定税收种类、征收的标准(税率),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强迫执行的。目前关于税收创新的具体定义。无论是在实业界和理论界都没有形成统一定义。笔者将税收创新理解为: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及社会福利增进为最终目的,创造新的税收征纳模式、设计合理的税收层级与机制、细分、重置税收标准,动态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各类生产资源边际产出、社会财富及福利分配状况,通过税收创新行为,改变税收系统机制,以实现最终目标。具体来说,税收创新有以下内涵:
  
  (一)税收创新能够实现“盈利一获取正常利润一盈利”滚动效应。
  税收创新的动力来自于经济体中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社会边际产出不同。即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单个福利与其引起的社会整体福利不匹配,当所有部门活动引起的社会福利与自身福利相同,则达到了帕累托最优。但往往现实中。这两者是不匹配的,产生的社会福利大于自身福利,则产生的外部正效应,经营主体会倾向于减少产量,这时必须依照税收补贴机制进行补贴;反之,加以重税以抑制发展。企业等主体为了获取税收优惠,必然进行生产技术的提升和组织流程的优化。以获取超额收益,当这种因税收创新带来的效率提升被大量模仿后,先前企业的优势将被消除,所有主体只能获取正常利润。那么由于获取超额利润动机的存在,创新行为周而复始的循环进行,“盈利一获取正常利润一盈利”成为循环的典型经济波动形式。
  
  (二)税收创新能够改变提高储蓄一转换效率及降低边际资本一产出比率以达到稳定经济增长速率。根据古典经济增长哈罗德一多马增长模型,实际经济增长率为国民收入储蓄率与资本一产出比率之比。税收创新从两个角度对经济增长率产生影响,一是税收创新可以使高新技术产业、生态产业等朝阳产业的发展动力更为充足,合理的税收优惠可以使居民收入平均储蓄率提高,减少货币的持有,并能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二是能够使资本一产出比率下降,因为以奖代补等形式的税收优惠可加速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使单位产出所需配备的资本下降。
  
  (三)税收创新能够构建新的征管模式。真正实现了税收征纳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互动。宋传江等(2010)通过研究证明,以管户为主导的征管模式造成了税收执法权的过度集中,加大了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当前实行的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就目前的征管手段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而言。在权力运用和执行方面确实存在着诸多不透明现象,税收管理员往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执法随意性较大,再加上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税收管理员面临的执法风险逐渐增加。这一观点可以理解为税收征纳主体操作风险引发的税收外部效应。使得现在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严重不匹配。税收创新的工具模式进步,能够有效实现财政政策传递机制顺畅,税收作为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征纳成为此项行为的源头。并且创新模式能够将金融机构、地方社区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创新范围,既能避免因征收权力过度集中引发的外部负效应,也能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税收流失。
  
  二、税收创新对经济增长作用分析
  
  作为一个宏观的经济系统,一国所采用的所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外汇政策的目的是稳定物价水平、促进充分就业、维持经济增长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并且各地区、各行业甚至同一地区行业不同企业间差异也很大,从某种程度上说。微观层面的税收创新效应研究不具有普遍意义,基于此,站在当局决策者的角度。从调控经济的宏观手段出发对从一个更高的层次来分析税收创新的效应是很有必要的。
  
  (一)税收创新对财政政策的影响
  1、税收创新减少了法定税负的流失,更有利于财政政策的实施。在目前市场有效性前提假设薄弱,税收机制不完善的前提下,存在大量的税收流失,税收创新可以通过监管机制完善,信息不对称现象减弱,从而加大了实际征纳税额。在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有明显通货膨胀趋势时。当局扩大税收基准点的目的是降低社会信贷创造能力,税收创新可以使这项政策性措施执行效果更为显著。并且即使不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在固定税率下国民产出增加也导致了税负的增加。
  2、税收创新有助于当局发展特殊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均衡有效发展的瓶颈,那么在政策倾斜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作用,资本资源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一般来说,目前急需加大投入的产业大多为当前投资回报率较低,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发展前景的行业,政府必须进行一定的干预。税收创新通过税种的调整及税率结构的变动。可以克服由于行业差异引起的工资价格弹性不足的缺(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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