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盈余管理概念的界定,虽然会计研究者们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是,有两类学说较为大众所接受:
一类是,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另一类是,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指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笔者认为,盈余管理是在公认的会计原则范围内,通过对会计原则、会计方法会计估计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以在证券市场、银行信贷、税收缴纳、报酬激励等方面寻求有利于己或有利于服务企业的财务结果。盈余管理活动并不会对企业的实际盈余带来过分影响。
1 盈余管理产生的动因和条件
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大股东并不实际投身于企业的具体管理事物中,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其他高级主管组成的企业管理层负责。而由此建立起来的“委托—代理”关系将会产生“道德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公司股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公司管理层追求自身薪酬和发展机会的最大化。企业股东和管理层追求目标的差异是产生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
现行会计所采用的原则与方法是产生盈余管理的重要因素。首先,会计准则中权责发生制的固有缺陷为盈余管理的开展提供了机会。在权责发生制下,经济实体发生的交易与其他事项的确认并不是以实际收入或付出现金为准,而是以产生的财务结果在不同期间加以记录。所以,在权责发生制下,会计人员采用预提、待摊、递延等方法,将各期间收入与费用、收益与损失配比,以反映经济实体在某一期间内的业务。其次,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和滞后性也为盈余管理的实施提供漏洞。会计本身即为一项“主观见于客观”的活动,再加上,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这都使得条文性的会计准则未能及时对经济业务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使得许多会计项目的确认、披露和计量存在准则滞后的现象。
现代会计学家在大量的研究分析后指出,契约摩擦和沟通摩擦是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契约摩擦是指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得已制定的契约会与现实需要之间产生的矛盾;沟通摩擦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得两者间沟通受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实现自身对利益的追求,会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信息隐藏甚至修改,通过操纵利润,尤其是净利润,以便实现自身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当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白热化,来自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生存压力也会迫使一些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粉饰报表或者操纵目标数字来实现盈余部分的控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公司高层可以轻松实现计划内的“盈余管理”。
公司管理层掌握着企业经营的各项指标和重要数据,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管理层与股东间的沟通障碍,使得管理层有相当大的权力和自由度来选择与股东沟通的信息,管理层的私人信息或者某些企业信息会由于管理层的认为选择而很难为股东所知,进而不利于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控制,影响公司战略的制定。因此,信息不对称也是盈余管理产生的重要条件。
因此,由于外部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等因素的制约,内部管理层与股东间的目标不一致、契约摩擦、沟通摩擦和信息不对称,使得盈余管理在现实中很难消除。不过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学者必须辩证地看待盈余管理,正确地认识盈余管理。
2 盈余管理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虽然盈余管理从某种意义上体现的负面影响较为明显,但其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对于企业和投资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也是意义重大的。
首先,大量的企业内部信息由公司管理层掌控,当企业管理层以报告的形式将这一类复杂又专业的信息传达给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时候,其成本往往较高。但是,通过盈余管理中“利润均衡化”的方法,即可将原本无法传递的一类内部信息传递给投资人,由此可以带动投资者减轻资本市场激烈波动给决策行为带来的影响。除此以外,有效的盈余管理模式对于公司相关利益者的心理波动有积极的作用。一些投资人或供应商由于对公司经营结果的波动反映激烈,有效且必要的盈余管理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心理波动而产生的对公司自身利益的潜在巨大影响。(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