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四步教学法在众多的教学领域得以有效应用,在声乐教学中亦如此。四步教学法通过“讲、示、仿、习”四个步骤,将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相联结,并以教师讲解示范、学生模仿练习,辅以教师指导的方式为主要模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渗透于声乐教学,使学生能够全方位地掌握声乐内容与技巧。
一、四步教学法概述
现在四步教学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各类教育教学,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
(一)四步教学法的含义
四步教学法,顾名思义有四步,即“讲、示、仿、习”,来源于德国双元制教育教学过程,是其中最基本的教学方法。四步教学法与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它在教学中强调的是提示型的步骤,通过讲解、示范、模仿、练习四个教学环节,有效地将“动”与“静”结合,促进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
(二)四步教学法的步骤
四步教学法的步骤,就是按照讲、示、仿、习的顺序,由教师带领学生逐步进行:教师借助于静态或动态的直观教学技术,首先向学生讲解理论知识,此后再通过多样且变相重复的教学形式,让学生清晰地观察并掌握教师的示范动作和过程,然后引导学生不断模仿示范动作,并在此基础上将其与倾听、观察等形式能动、有计划、有目的地结合,通过感知对象与理解对象的过程加以练习,最终达到将所获得的表象、经验结合起来,进而有效地实现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目的。
(三)四步教学法的作用及在声乐教学中的具体体现
四步教学法之所以能够受到教师的广泛欢迎,与其在教学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分不开,这些作用对提高声乐课教学质量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讲”使学生有效巩固理论知识,为后面步骤打好基础
在四步教学法中,“讲”是基础,是理论前提,只有将“讲”的工作做好,后面的“示”“仿”“习”才能得到有效实行。在音乐教学中,“讲”的作用尤为重要,不可忽视,这是因为声乐教学是以“唱”这一实践行为作为中心教学内容的课程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以唱为中心,但没有巩固的理论基础作为铺垫,这一实践行为的学习必定是无根无基,极不稳定的,这必将直接影响到声乐学习的整体效果。
2.“示”使学生得到初步的实践印象,为“仿”“习”做好前期引导
在四步教学法中,以教师为主导的步骤有“讲”和“示”,在这两者当中,更为重要的是“示”,因为它是建立在行为实践基础上的,对学生来说更具直观性,比理论易懂、易感知。教师对示范这一教学步骤做得到位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接受成功与否。尤其是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在口型、发音动作等方面的示范对学生的演唱习惯形成至关重要,这就使教师的“示”必须到位、准确,不得有丝毫马虎。
3.“仿”使学生主动参与实践行动,是整个教学的中心环节之一
“仿”的过程在四步教学法中即通常所说的“学”的过程。学生通过对教师的示范进行内化,将应当学习的内容要点掌握,转化成自己的东西。对于声乐教学来说,“仿”是十分关键的过程,因为只有通过不断地模仿,学生才能不断修正自己在声乐演唱技巧中的弱点与不足,并在修正过程中不断深化理解,将新的适合自己的元素与“仿”的内容相结合,最终达到不断改进升华声乐表演技巧的目的。
4.“习”使学生将“仿”的内容不断巩固深化,是掌握技巧的重要保障
俗话说“熟能生巧”,四步教学法中的“习”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学生在“仿”的过程中已经把要学习的内容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要想使其长期保持,必须经过“习”的阶段。在声乐教学中,学生的练习更为重要,学生只有通过一次次的练习才能形成习惯,使声乐演唱这一行为由“自觉”转化为“自动”,以便随时能够合理有效地应用,达到预想的演出效果。
二、应用或实施
正是由于德国四步教学法对于声乐教学的重要意义,我们在具体的声乐教学实践中需要正确有效地应用和实施。
(一)“讲”——教师讲解
“讲”即讲解,是四步教学法运用的第一环节,在具体实施中,教师往往采用的都是与以往相同的课堂集中讲解形式。具体来说,讲解分为三步:首先,教师应以提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学习本课内容之前对相关内容的了解,由此分析出学生在此方面已具备的知识结构等,便于对症下药,有效实施讲解;其次,教师要通过实践案例的展现来引起学生的兴趣,以激起其认知动机;再次,在学生已具备相当的兴趣这一前提下,教师应当结合学生已具备的知识结构等,适时适度开展相应内容的讲解。具体到内容方面,教师应当尽可能做到使其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要将应当做到的声乐表达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表达以及如何有效进行表达这3个关键点讲解清楚;在讲解的同时,教师还应当辅以板书,以保证学生听觉、感觉与视觉相结合,提升听讲效果及效率。如教师在讲解声乐演唱中气息运用方面的内容时,就应当将气息运用在声乐演唱中的重要性讲解清楚,使学生对该内容有相应的了解才能引起学习的兴趣与动机;之后,教师应当采用专业术语将声乐气息运用的内容、技巧等讲解给学生,让学生在理论上得以理解和掌握,为后面的“仿”“习”打下坚实基础。
(二)“示”——教师示范供学生观察学习
对以实践为主的教学来说,教师的示范操作可谓是十分重要的,示范课可以让学生在理论基础的指引下形成直观、具体、形象、生动的头脑思路架构和切实感受,使其有效地进行观察和学习,便于理解和接受知识。声乐课程的教学更是如此,学生在掌握了理论知识之后,与其自身的声乐演唱实践还有着很远的距离,只有在其清晰地观察并理解教师的操作示范之后,才能获得相对的感性认识,建立操作表象,为下面的“仿”与“习”打好基础。具体操作中,教师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操作。第一遍,整体示范,让学生从总体感知需要学习的内容在行为上的展现;第二遍,教师在示范时应当做到清晰可辨、准确无误,并做到气息、动作等的到位,必要时应当在示范要点之后立即停止进行讲解,以强化学生的感觉,提高示范操作的效果;接下来,教师可以让学生跟着自己的示范做,并在此过程中选择几位做得比较标准的学生,让其进行示范并纠正,这有助于接下来的分组示范,能够提升学生的竞争动力,同时提高示范效果。在这其中,应当注意的是搭配穿插分解示范,在许多学生难以掌握的声乐转折点处,教师应当进行分解示范,以“化微为宏”的手法放大难点,有针对性地示范,在这些难点问题解决之后,再将其联结,最终成为一个整体的示范过程。这样快慢有机结合的示范,能使师、生和教、学完整结合,教师的教学更有说服力,使学生的学习更有方法与动力。(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