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经学发生蜕变,道家思想抬头,庄子的思想渗入儒学的经解之中,而且愈演愈烈,经学玄学化、神秘化了。影响于文学的便是在创作内容上更多地关注和抒发个人的感情;在文学观方面则是由社会教化转为个人抒情,由外向功能转为内向审美,于是对于文学的认识,便由 “诗言志”转向“诗缘情”。“诗缘情”一说虽然是直到西晋时陆机才大胆提出并成为文坛共识的,但是在汉末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种思想的端倪,以及诗人们所做出的有益的尝试。
一、“诗言志”
一直以来,人们对诗要不要言志,分歧不大,但在“志”的具体涵义上,却看法不一。其争议的焦点是诗言的“志”到底是诗人表达的某种道德理念以及符合这种理念的志向、抱负、理想,还是诗人抒发自己的独特感触、私情?汉人对“诗言志”含义的理解可从他们用诗、解诗中来看。
1.“断章取义”的用诗
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一文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理解和使用上发生了些许的偏离。《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是就诗本身的表达作用而言,“言”的是诗人之“志”,这个“志”的含义主要指人们内心的志向、意念、思想。但是到了春秋时期的士大夫那里,“诗”仿佛就专门用来指代《诗三百》,而“志”变成了借《诗三百》来说国家政事,达到劝君王的目的。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争鸣,无疑带来了中国思想界的空前繁荣,他们开始对宇宙和社会做出自己的理性思考,关于这种“用诗”,恐怕与此有很大的关系。李泽厚先生认为:“这种从巫文化中解放出来的理性,认定真理在于其功用、效果。”①
春秋士大夫提出的这种实用理性的用诗被汉人很好地继承了下来。如《汉书•艺文志》记载:“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汉书•刘向传》记载:“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其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及采传记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汉书•武五子传》记载:“长安中扰乱,言太子反,以故众不附。太子兵败,亡,不得。上怒甚,群下忧惧,不知所出。壶关三老茂上书曰:‘臣闻父者犹天,母者犹地,子犹万物也。……《诗》曰:“营营青蝇,止于藩;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罔极,交乱四国。”往者江充谗杀赵太子,天下莫不闻,其罪固宜。陛下不省察,深过太子,发盛怒,举大兵而求之,三公自将,智者不敢言,辩士不敢说,臣窃痛之。臣闻子胥尽忠而忘其号,比干尽仁而遗其身,忠臣竭诚不顾 钺之诛以陈其愚,志在匡君安社稷也。《诗》云:“取彼谮人,投畀豺虎。”唯陛下宽心慰意,少察所亲,毋患太子之非,亟罢甲兵,无令太子久亡。臣不胜 ,出一旦之命,待罪建章阙下。’书奏,天子感寤。”②可见,在汉儒那里,他们对于《诗》的运用其实和春秋时期的士大夫没有很大的区别。“诗”在他们那里,主要指的是《诗三百》,而这前人留下来的诗歌经典也必然有其实用价值,这种实用价值便是传统诗教一直倡导的“美刺”功能。《毛诗序》主张“发乎情,止乎礼义”,《诗三百》变成了最好的谏书。因为为人臣子的职责在于,当人君有违礼法之时要及时的谏阻。《周礼•地官》就有“司谏”之官,郑玄注曰:“谏者,以礼义正之。”③谏阻君王做有背礼义的事是臣子的职责,但是这样的工作无疑带有很大的危险性。萧华荣先生将之称为“以道制势”。④谏官们稍有不慎,触怒君王,轻者贬官流放,重者性命不保,身首异处。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三百》变成了最合适的进谏之言。一方面由于它是儒家经典,为统治者所推崇;另一方面,《诗三百》是“思无邪”的作品,谏官可以借它来劝导君上遵行诗人之所美,谏阻君上陷入诗人之所刺,以美诗为典范,以刺诗为警戒,君臣之间通过《诗三百》达成了一种默契,从而实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的最佳效果。
2.“牵强附会”的解诗
与汉儒的用诗相对应的是汉儒的解诗。既然诗是可以用来作为谏刺君王的工具,那么《诗三百》的每一首诗都不是虚有的。“在汉儒的心目中,《诗》既成为‘经’,便必定隐含着某种政教风化的重大主题。”⑤这样的一种思想,在《毛诗序》中有突出的表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⑥这些《毛诗序》中的基本主张,将原本只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的诗歌提升到了政治高度,夸大了诗的政教功能。在此,《毛诗序》将诗与政治直接联系起来,诗歌具有极为浓厚的政治色彩,诗的作用被过分地夸大,诗的美感作用也被过分地夸大。
《毛诗序》的解诗原则,基本上是站在儒家的视角,主要重视的是诗歌的政教功用,即诗的社会作用。所谓的“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指的正是诗歌所具有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教化作用。这种教化作用的提倡,使得原来朴素的民歌,逐渐沦落为政治统治的工具。序文所集中表现的就是这种教化作用与个体情感之间的关系,所以说“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但是,在这样的解读中,诗歌的情感作用(如“动天地感鬼神”云云)与社会作用无疑都被夸大了。由于诗歌已经变成一种教化的工具,在《毛诗序》中,《诗经》中的每篇作品自然都被视作某种教化观念的隐喻,牵强附会的说明,如以“后妃之德”解《关雎》,就显得不伦不类。同时,序文认为政治与诗歌既然是分不开的,那么诗歌发展对时代政治之盛衰自然产生极大影响,因而提出了“变风变雅”之说,这就更加让人感到啼笑皆非。甚至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篇中有:“时运交移,质文代变”⑦的说法,其实质与序文的观点也是相通的。《毛诗序》中提出了“主文而谲谏”的主张,要求诗歌以较为委婉含蓄的方式来达到讽谏君王的目的。其实,这仍然是儒家的“温柔敦厚”诗教观的另一种表述。以《毛诗》《郑笺》为代表的对《诗》的牵强附会的解释,如《国风•召南•何彼 矣》,这首诗中“平王”本来指的是周平王,但是由于《召南》被定为“正风”,周平王的时代已经是周室衰微时期。因此《毛传》“传”、“笺”都硬是将“平”释为“正”,“正王”,即周文王。又如《国风•周南•螽斯》,就内容和意象而言,这首诗说飞蝗产卵孵化的幼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真可谓是宜子的动物。《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毛诗》的这种牵强附会的解诗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