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秋水》) 是故大人之行世之爵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秋水》)
是故大人之行……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秋水》)
这反过来也证明,哲学家通常在玄理的层面所欣赏的庄子所谓“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其最初的动机与在经验世界对应的问题,正是对“贵贱”即社会等级的否定。因此,在庄子的思想世界中,政治抗议在事实上应该优先于哲学玄思。正如在《庄子》一书中,政治抗议在逻辑上优先于哲学创造。不过庄子的天才使得他不会只停留在主观的诉求或道德的谴责,而将其上升为普遍的世界图景与生存智慧。这种令后来的哲学家激赏的“上升”,同时也是知识社会学所说的“知识的变形”,因而构成了某种古代的乌托邦,其成因则应该从主观诉求与社会条件之间的紧张去获得解释。这一点我们后面再加以讨论。
在主观诉求和道德谴责方面,《庄子》一书包含了非常激进的倾向,不但认为社会划分为等级是出于虚假意识,而且愤怒地揭露“贵贱”之分的虚伪和反道德:
无耻者富,多信者显。夫名利之大者,几在无耻而信。故观之名,计之利,而信真是也。若弃名利,则士夫之为行,抱起天乎!
小盗者拘,大盗者诶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昔者桓公小白杀兄入嫂而管仲为臣,田成子常杀君窃国而孔子受币。论则贱之,行则下之,则是言行之情悖战于胸中也,不亦拂乎!故《书》曰:“孰恶孰美?成者为首,不成者为尾。” (《盗跖》)
尧杀长子,舜流母弟,疏戚有伦乎?汤放桀,武王杀纣,贵贱有义乎。王季为适,周公杀兄,长幼有序乎?儒者伪辞,墨者兼爱,五纪六位将有别乎?(《盗跖》)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肤箧》)
对于礼乐仁义的批评,由于比较集中于《庄子》外篇,所以被认为是庄子后学中的一支。它们蕴涵着与权力、体制的不合作态度,甚至可能发展为某种程度的政治反抗。
庄子后学的这一倾向,在魏晋时代曾一度有过显著的表达,但是总体上处于伏流或者支流状态;其主流则是沿着生存智慧的方向作哲学理论的建构:最重要的则为带有泛神论色彩的“道”论,与相对主义的认识论关于这两个问题,业师冯契教授有精到的论述,参见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我的新解释主要之点不在庄子“道”论和“认识论”本身,而在于注意从知识社会学看,庄子对于儒家礼乐的批评,如何在展开为形上学理论时有所变形。而庄子的相对主义也并不局限于认识论的论域,他所主张的同时是价值评判的相对性。。
二
庄子的“道”论与其关于“贵贱”问题的政治诉求之间的关联,其实是非常明晰的。尤其因为其“每下愈况”的论说方式,这种关联被明确地显示出来。他说:
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知北游》)
一切有形之物,无不生于道;尽管有形之万物形式上存在诸多差别,包括人类的社会差别(伦理),就其真实的存在(“道”)而言,是统一的。因为道“无所不在”。如果一定要追问“道”在何处,那么庄子就用“每下愈况”来回答。通常的解释是庄子以此表达了道“无所不在”,或者“道通为一”的玄理。不过,这只是对这一段“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的意义之界说,而没有更深入地揭示它的意蕴。郭象对“每下愈况”一句的注,却多少揭示了这一点:“今问道之所在,而每况之于下贱,则明道之不逃于物也必矣”。“下贱”两字最是要紧。庄子所用的蝼蚁、秭稗、瓦甓、屎溺都是实物,由此构成一个逐步下行(下贱)的等级:动物、植物、器物,最后是秽物。庄子所试图言说的“道无所不在”的道理,是通过上述四类“物”被人为安排的秩序图案之“荒唐”,来传达和反证的:所有人为安排的秩序、等级即“贵贱”,都是荒唐的。换言之,具体的叙事秩序除了表达“道无所不在”的抽象道理(意义)以外,也传达了否定该秩序本身合理性的意蕴。
从其“道”论出发,“以道观之,物无贵贱”,首先就是人无贵贱。所以庄子所描写的神人、圣人和真人,大多是形体支离、长相怪异的人。这与儒家的圣人近乎完人的形象大异,由此构成的强烈反讽,颠覆了圣人与常人之间的神圣性差距。其次,则是后人可能体会到的“万物平等”,包括现代环境保护主义者认同的那种视角韦政通称:“庄书有《齐物论》一篇,所谓齐物,即万物平等,万物一体之义。这方面的思想含有一种普遍尊重生命的伟大伦理精神。”与孟子由人禽之辩发展起来的万物等级的观念不同,“庄子的《齐物论》,其旨就在打破这种区别,要人了解宇宙万物是平等的,一体相关的,一切人为的区分都纯是主观的,人类没有权利可以任意去摧残其他的生物”。参见韦政通《中国思想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页。这有些诠释过度。庄子所论终究在人事,在人生智慧。而在下面这点,作者确有所见:“庄子对现实世界的态度是厌而不离,厌,是因为他洞察到现实世界人们所追求的富贵权力背后隐藏着人生陷阱。……不离,是因为他与孔子同样热爱生命,但对生命的意义的了解,以及如何安顿生命的态度又不同”(同上书,第11页)。。最后,建立在“道”论基础上的相对主义,则从认识论的向度提供了通达智慧的途径。
三
关于庄子的相对主义,人们已经做了足够多的诠释。不过,人们大多是在认识论的论域中加以讨论。简言之,庄子不但认为感性认识是主观的,概念不能把握真理,而且“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从根本上说,没有什么足以衡量真理的普遍性标准。所以《齐物论》里王倪对于别人的提问,一问三不知,但又吊诡地说:
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
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蚯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螂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碥狙以为雌,麋与鹿交,蚯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肴乱,吾恶能知其辩!(《齐物论》)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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