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物无贵贱”说之双重意蕴(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高瑞泉 发表于:2010-10-29 11:07  点击:
【关健词】庄子;物无贵贱;是非;价值;平等
总之,《庄子》给近代中国哲学家提供了诠释平等观念的一份古典时代的遗产。 按照章太炎的提示,我们细玩《庄子》其说,首先当然是道论。按照庄子的说法,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秋水》)道乃无所不在,甚至在蝼蚁、在稊稗、

  
  总之,《庄子》给近代中国哲学家提供了诠释平等观念的一份古典时代的遗产。
  
  按照章太炎的提示,我们“细玩”《庄子》其说,首先当然是道论。按照庄子的说法,“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秋水》)道乃无所不在,甚至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真是“每下愈况”,“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知北游》)。我们可以从中推论出所有的人都具备得道的内在根据。
  不过,如果仅仅如此,那么庄子与孟子等儒家就差别甚微了。因为孟子的性善论就承认人成就德性的普遍性上,与庄子的思想没有区别。但是事实上,《庄子》一书,像老子一样,乃是出于对儒家学说的反动而创作的。庄子对儒家的攻击集中在礼乐以及为此辩护的仁义学说。极而言之,似乎放大为对文明的攻击。不过,我们不可忽略庄子对儒家的批评有更具体的内容:它首先就是庄子不满于贵贱、贫富的差别,以及保护人际不平等关系的制度设计,但是又意识到不平等关系的现实性。《庄子》在此作出了一个柏拉图式的精神转向:如果不能改变世界,就应该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看待世界的方式。因而把政治诉求和政治思想(如何处理贵贱、贫富等的权力关系),转变为从认识论和价值论入口的人生智慧。简言之,就是“不离是非而无是非”。“是非”包含着双重意蕴:从认识的向度包含着真实与虚假、正确与错误的区别;从价值的向度包含了肯定与否定、承认与排斥的区别。通过认识和价值双重意义上的“是非”之辩,要达到的并非世俗智慧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而是“不离是非而无是非”的逍遥境界。此一境界内在地包含了三个相关的环节:第一,对于区分“是非”本身的否定和批判;第二,对于“是非”作有保留的肯定和容受,即“安时处顺”;第三,“游心于物”而达到“以道观之”的“齐物论”。
  所有这三个环节,指涉到的具体的“是非”之区别,有“大小”、“有用无用”、“对错”、“美丑”、“贵贱”、“贫富”、以及“荣辱”等多方面的内容。分析这些所指将呈现出“是非”之辩的最终目标,并非单纯的认识之真伪,而更多的是价值的判断。因为如果我们作基本的社会史还原,它们就都可以被看作围绕着以“贵贱”为中心的社会等级差别而展开的。“大小”、“有用无用”、“贫富”、“荣辱”甚至“美丑”,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归结为“贵贱”差别。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中,“贵贱”是对等级、特权、地位等诸多差别的抽象和概括,具有根本的意义。即使是现代人更重视的“贫富”差别,在古代社会也远远没有贵贱差别重要。贵贱和贫富虽然常常相联结,成为富贵和贫贱的对立,但是在古代社会,还是两个不同范畴的社会差别。“贫富”主要是经济地位的差别,涉及人的物质生活的富裕程度,与人的承认的要求和“自尊”,虽不无关系但关系相对较弱。在儒家的价值系统中,“富”并不天然具有正面的价值。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这里的“富且贵”,恐怕主要说的是“富”,以及因富而贵,如果它们不符合“义”,就决非真正的尊贵。真正的“贵”是合乎礼义地享有高出常人的身份、特权与地位,即“名分”和因为“名分”而带来的财富、特权等,而不会单纯因为“富”而“贵”。这就是为什么商人在中国古代社会被排在“四民”之末的原因。“贵贱”之分则指政治权力的占有不同,它包含了特定的“人的依赖”关系。贫者未必依附于富人,“贱”者一定臣服于“贵”者。在一个差序结构的社会中,贵贱突显了身份、地位、特权等等的差别,不但是权利,而且是承认和尊严的差别。对于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可以说明,贵贱的差别是首要的,通常主导了贫富差别。因此,围绕着“贵贱”(以及由此而来的“有用无用”、“荣辱”、“大小”、“贫富”等等)所发生的争论,可以说是庄子对于社会不平等批判的本然形态和具体展开。
  围绕着“贵贱”,在第一个环节,《庄子》一书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批判。从世俗生活的层面,对包含在“礼义”之中的权威、特权、等级、地位等施以尖锐的批判;从哲学认识论的层面,则是以相对主义批评孟子式的绝对主义,从而提供一种否定性的理论方法。
  对于“是非”的批判,在庄子那里首先表现为对儒家等级制度的基础——君子小人之分——施以攻击:
  天之小人,人之君子;天之君子,人之小人。(《大宗师》)
  自三代以下,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身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骈拇》)
  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马蹄》)
  庄子的类似批评,让20世纪初期刚刚接触到卢梭的中国人,看到了两者间极大的相似性。从不平等的发生史看,理想的时代是浑朴而未加分化的时代,所以“至德之世”没有贵贱等级之分的;贵贱分化导致不同等级的人各有所“殉”,但是在“残身损性”上,所有的人实际上又都相同。人们既然已经丢失了本性,就只能在时势变迁之流中随着世俗而沉浮:
  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以为常也。……帝王殊禅,三代殊继。差其时,逆其俗者,谓之篡夫;当其时,顺其俗者,谓之义徒。默默乎河北,汝恶知贵贱之门,小大之家!(《秋水》)
 这就是《秋水》中所批评的“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而且按照《庄子》的观点,区分贵贱根本就是认知的谬误,恰如我们喜欢区分是非、大小、高低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汉语中“是非”、“大小”、“高低”等等,在语用中时常并非只限于事实判断,而常常同时带有或本身就是价值判断。《庄子》一书通常将上述“是非”、“大小”、“高低”等连用,形成修辞学上的排比方式,表达的还是“贵贱”——价值的高低——的区别。因而否定“贵贱”之分,可以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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