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能评工作顺利开展
自2011年起,安徽省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1年,省财政厅拨付节能评估和审查经费160万元,并根据全年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的数量大小给予适当追加;各省辖市财政也根据本市情况将能评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2年度,省发改委向省财政厅申请年度节能评估和审查专项经费310万元。
三、提高评估质量,加强能评机构资质管理
为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能评机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按照工程咨询资质、经济实力、人力资源水平、工作业绩等条件,先后对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工业工程设计院等119家节能评估机构进行了备案。对通过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年终审查制度,对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质量整体较差、节能评估人员配备不齐全的评估机构,取消下一年度备案资格。通过末位淘汰的方式,提高全省节能评估机构整体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技术支撑,建立节能评审专家库
专家库划分为8个方向、29个专业设置,成员均要求有高级职称以上职称学历,相关专业节能工作经历在10年以上,对本行业由较强的节能工作实践经验。经过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审核选择,全省900多位申报人选中,选择300多位专家列为省专家库成员,专家库成员均为安徽省内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以及大型企业一线业务骨干,熟悉各重点行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水平。目前基本建立起了一支业务素质高、责任意识强、高素质的节能专家队伍。
五、利用政策引导,不断提高能评审查率
2011年,省政府在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书时,将能评审查率达到100%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并加强考核,强化了各市人民政府能评意识。省发改委还将能评审查率作为全省各级发改系统年度评选先进的五个考核指标之一,对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较差的地区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大大提高了各级发改系统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地方指导,推动能评工作全面启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是按照各级政府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为促使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全省广泛实行,省发改委在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会上,邀请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同志参加评审会,现场学习项目节能评审实际操作流程和做法,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安徽省还多次组织相关专家到项目所在地召开节能评审会,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发改委负责同志到会观摩节能评审,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对能评工作的认识,推动地方能评工作全面展开。
七、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评估审查能力
2011年9月,安徽省在合肥举办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内外专家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节能评审机构、节能专家库专家共计400多人进行了培训。今年一季度,安徽省又先后四次对全省节能评估机构开展了业务培训,依据国家最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要求,对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内容深度要求、节能评审程序、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以及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测算等具体能评技术细节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部署,做到节能评估报告编写与国家新要求相适应。
八、开展工作宣传,形成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发改委内部专报、信息交流和委内网站,解读国家发改委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宣传典型优秀案例,通报各市县工作进展。同时,在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政府网等省内受众面广的媒体不定期刊登有关消息,开展宣传,初步形成了全社会认同的工作氛围。
截至2011年底,全省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文件近2000个。其中,通过省级评估和审查共有277个,总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29.66万吨标准煤。一年来,经节能评估净核减项目用能总量近100万吨标准煤,占项目原设计总能耗的23.27%。同时,在节能评估和审查过程中,鼓励使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节能产品推广目录》推荐的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了企业技术竞争力,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全面转型提供了条件。例如,安徽省巢湖市益丰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耐磨材料及铸件项目,节能评估机构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900吨标准煤,经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对项目的生产工艺局部调整、主要耗能设备更换成节能产品,厂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等建议,核减项目节能量近1000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