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薪酬管理中能否做到公平地对待所有员工,极大地影响着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影响着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进取心甚至员工的去留。
3.完善薪酬管理体系,调动全员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
3.1逐步调整薪酬结构,加强绩效考核力度,增强薪酬的激励性
部分国有企业,其薪酬结构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固定薪酬,约占员工总薪酬的60%-80%,另部分是绩效薪酬,约占员工总薪酬的20-40%。这种薪酬结构中固定薪酬比例偏大,缺乏弹性,绩效薪酬比例偏小,且与员工的绩效表现关联不大,薪酬的激励性差。因此,对于这类国有企业,应逐步提高员工薪酬中绩效薪酬所占比例,并将员工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一套“对内具有激励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部分企业改变以往薪酬等级是单纯的点值,把它变为一个区间,区间幅度适当加大,上下等级之间可以有一定的重叠,即实行浮动工资制度,每个岗位可设置三档工资,与年底或季度绩效考核挂钩,优秀的上浮一档工资,考核较差的下浮一档工资,如此就会有下级优秀职员的工资高于业绩不突出领导工资的情况发生,体现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
改善薪酬结构还有一点是设计管理、技术双轨制,管理人员对应管理路线的工资,技术人员对应技术路线的工资。双轨路线的薪酬结构,既可以极大地激励技术人员,又可避免把一流的技术人员变成不入流的管理者。
以上各种薪酬结构调整均根据企业不同实际情况而定,目的都是为了彻底打破“大锅饭式”的分配格局,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2重视高管人员长效激励,体现价值贡献
对于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高管人员而言,虽然总体收入不低,但重于短期激励,上级主管部门对高管的评价、奖励局限于过去一年的经营行为和财务指标,缺乏长期激励手段的配合。因而,部分企业高管更注重企业的短期效应,这就不可避免出现企业高管人员粗放式管理、消极经营,甚至贪污受贿等现象。
3.3设计适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充分发挥福利分配优势
完善的福利系统对于吸引和保留员工同样非常重要,它也是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员工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加对公司的忠诚,而且可以节省在个人所得税上的支出,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声望。
对企业而言,福利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在外企中能占到工资总额的30%以上),可以采用菜单式福利,即根据员工的特点和具体需求,列出一些福利项目,并规定一定的福利总值,让员工自由选择,各取所需。这种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整齐划一的福利计划,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很受员工的欢迎。
3.4适时增加培训学习机会
不同管理岗位例如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经营投标人员等都需要及时掌握国家和各行业系统最新政策规定,才能更好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项目施工高峰期员工无法离开工作岗位,主要靠网络或实践中学习,在项目特殊地区冬休或短期停工期间,可以适当选取时间安排员工学习。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是员工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也是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施工企业不能仅依靠原有技术经验生存,高新技术企业的雄厚技术力量都离不开培训学习。
3.5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工资总额管理逐步由原来“工效挂钩”“百含产值”结算方式过渡到预算管理方式,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统计、分析、评价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工资总额同企业效益、人工成本产出效率等联动机制。工资总额费用是刚性成本,企业要避免人工成本无限制上升,就要根据下一年度业绩增长预测,设定合理的上涨幅度。
3.6根据施工企业本身特点,控制加班工资支出
国有施工企业由于参与施工项目多为流动性、而且遍布全国各地甚至承担海外项目,项目自开工至结束都是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加班加点的现象比较普遍,控制加班工资总额支出是薪酬管理控制的一个难点。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实际,施工企业员工按照适用工作岗位不同划分为四种工作班制,即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轮班(间歇)工作制,在确保员工合法休息的前提下,根据施工生产的特殊,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的,依据不同工作班制在事后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轮休或者支付劳动报酬。项目人员在本项目结束等待下个项目期间,补休或轮休完全可以安排;若遇到前段时间国家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铁路、公路、市政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较多的情况下,项目等待时间较短,只能按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
总之,薪酬管理是国有施工企业必须时刻重视的人力资源管理课题,完善合理的薪酬管理制能够不断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才会使企业长久的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杨斌、林浩.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福利满意状况调查[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4).
[2]颜士梅.战略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