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块化的提出
模块化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根据青木昌彦(2003)的定义,是指自律性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与其他子系统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模块化是在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来的用于解决复杂系统问题的新方法。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使得模块主体处理信息的能力越来越强,从而复杂系统分解后的各个组成部分能够形成一个独立封闭的模块,各自进行创新,进而推动整个系统的不断创新。尽管模块化开始出现在计算机行业,但其机制的独特优势使其很快应用于互联网、汽车和金融业等各个领域。
随着整个社会知识存量和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深化,这一方面使生产流程更加复杂化,另一方面增加了系统内部创新的难度。模块化创新模式,在强调组织专业化分工的同时鼓励不同模块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使得信誉和社会资本很容易在模块化系统中形成。因而在看得见的整体规划和隐性规划的双重作用下,模块化通过高层次的网络形态和组织形态结构成为相似或相近企业间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合作模式。
二、模块化技术创新的基本模型
在技术驱动促使经济增长和顾客需求日趋个性化的今天,创新技术也日益的复杂化和专业化。企业要想开发出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其研发工作往往需要多种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发挥作用。模块化的出现,正好迎合了企业集成创新的要求,作为金融机构的证券公司,其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在企业间进行创新,如图1:
在模块化创新网络中,处于创新集成(分解)位置的模块化组织称为旗舰企业(chesbrogh,2003),其在整个技术创新过程中处于链主地位,由于专用性资产投入以及进入壁垒等因素的影响,处于该阶层的模块化组织数量相对较少。系统创新集成商在收集到市场所反馈的创新需要时,利用模块化的组织方式对消费者的需要进行分析、筛选处理后,对技术创新的各组成部分进行解构、分配,形成项目独立的技术创新子模块,然后将各技术创新子模块依次传递给专用模块商和通用模块商。严格的说,需求分析是对需求进行模块化的过程,即对市场和技术分别进行模块化,实现因技术模块化创新而使价值不断增值。同时,旗舰企业在技术模块化过程中进行需求创新,通过“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信息”使各模块创新主体(通用模块商和专用模块商)既独立又相互统一,从而实现了合作集成创新。被分解的子模块技术或系统通过事先规定的界面在不同的技术创新主体之间进行解构。值得注意的是,模块化技术创新并不是对所有的技术模块都进行重新设计或研发,而是按照模块化原理,把新技术的组成模块分为不变的通用模块和专用模块两类。其中通用模块是指通过多次验证、可重复使用的基本模块,通用模块的重复使用可以最大限度的继承和利用已有模块的开发成果,从而降低研发的成本和技术创新的风险。专用模块在接受看不见的手的潜在规则下,借助于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服务中介,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内部隐含信息进行技术创新。通用模块商和专用模块商位于共同的创新界面中,在开发完成后通过灵活的组合,产生技术创新的柔性化效应,达到集成创新的目的。
在集成创新技术完成后,经过系统集成商的整合,实现模块技术创新的功能升级、并通过技术扩散、创新知识扩散、实现增量创新,使参与合作的企业因模块化创新方式下的内生知识而获得“彭罗斯租金”和运用创新技术而获得经济租金(L租金)。
总之,在模块化创新模式下,企业根据自身竞争优势进行自由重组,形成超越工序本身及相关工序的独立创新模块。其联系以功能为媒介,以功能标准为基础,并最终以数字信息输出、输入系统代替模块功能传递,从而使其由物理联系转向抽象联系,由互补转向独立以及由依赖型转向自由。
三、模块化技术创新的竞争优势
传统的企业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相结合、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三种模式。模块化创新模式是在吸收了三者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一种提升和巩固,在模块技术创新模式下,企业只需要专注于特定的模块,而无需“整套技术”的开发。从而摆脱了单个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势单力薄”,能够对参与合作的企业产生以下积极作用:
(一)对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作用
Paul Krugman的研究认为,创新知识和技术的高度外溢,使大量后发企业坐享这种创新外溢的好处,而使领先创新企业的利益受损。这种搭便车行为滋生了严重的创新惰性,造成企业知识开发和创新的停滞以及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从而削弱了我国企业整体应对外部环境的能力。
模块化创新模式的出现在合作企业间建立了一种轮流担当机制(如图2),使不同的技术创新过程中,模块商1(2,3……)承担的职能和分工不同,它既是一种风险分担机制,更是一种在创新过程中进行监控的相互代表机制。这种轮流坐庄的担当机制会使参与合作的技术开发主体主动增强声誉和诚信意识,降低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偷懒和惰性行为,降低道德风险,从而提高了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效率。
(二)对技术创新主体的锦标竞争作用
模块化技术创新的最突出特征就是在同一个技术创新环节有许多模块商在进行“背对背”的竞争,即各模块创新组织无法观察到竞争对手的行为和进展情况。这种“适者生存”的淘汰机制决定了只有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取得成功的企业才能获得风险投资者和其他企业的认可,从而获得创新价值。在这种“允许浪费的系统”(国领二郎,1995)中,由于对模块商的期望值很高,模块商失败的机会成本相当大,这促使创新企业更具有动力研究开发出符合理想界面标准的模块化技术和产品,并促使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的衍生。
(三)帮助新兴企业摆脱自主创新的陷阱
中国新兴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所处的转型经济的特殊环境,使得自主创新很容易掉入失败和能力的陷阱。在模块化创新模式下,通过系统集成商统一的信息收集、筛选分工,一方面能够摆脱新兴企业过度追求新的知识和技术而不顾自身资源条件的限制,解决新兴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资源瓶颈;另一方面,诸多模块商处于同一平台,使得新兴企业可以获得自身知识创新所需要的知识外溢,同时在竞争的压力下能够积极地进行探索式和利用式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这对于新兴企业尽早摆脱技术创新能力束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