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对信息用户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信息用户研究中的学术伦理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重视,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是该研究领域的一个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对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学术规范机制,以便通过学术规范的约束,来解决信息用户研究的学术伦理问题。
1 信息用户研究中的学术伦理内涵
在《信息管理研究方法》这本书中,最后一章谈到有关信息管理研究中的科学伦理与学术规范建设的问题,其中指出,科学研究在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它必须具备伦理道德意识,应该恪守科学伦理道德。[1]信息管理研究是一种专门的科学研究活动,信息用户研究作为现代信息管理科学研究的一个专门研究分支,必须重视学术伦理问题。
1.1 学术伦理的内涵
所谓学术伦理, 是指人们在从事学术创新活动时对于社会、自然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学家及其共同体所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举其要者,如充分尊重前人和他人的学术成果,通过注释、征引等在有序的继承和创新中推进学术[2]。因此,科学研究必须在研究者、研究对象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而且研究者有责任保持这种信任。也就是,作为一个科学研究人员,无论你是从事哪方面研究,都必须具备学术伦理意识,坚守基本的学术伦理,这样的科学研究活动才是真正的为人类社会发展而谋福利的[3]。
1.2 对信息用户研究中学术伦理的认识
根据相关研究,笔者认为所谓信息用户研究中的学术伦理,就是信息用户研究者及其共同体在从事信息用户研究的过程中所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信息用户研究作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其中的学术伦理特点、作用与科学研究的伦理的特点及作用没多大区别。从整体上讲,信息用户研究中的学术伦理具有社会性、历史性、继承性、共同性以及多元性的特点。信息用户研究的学术伦理反映了现代信息用户研究的认知水平和创新要求,并为信息用户研究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信息用户研究创新的精神动力,它始终鼓励研究者对知识的不断追求,鼓励和尊重知识、技术、管理和体制创新,鼓励公平竞争,鼓励交流与合作;为信息用户研究发展和应用提供了必要的规范和调节机制;为信息用户研究创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
真理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和规律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以及改造世界使之适合人类社会的发展,或按照人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包括人类社会本身)。信息用户研究作为科学研究活动,要追求真理,按照客观规律组织研究活动。因此,信息用户研究者在设计和组织研究活动时应认真考察活动的社会道德含义,通过一定的方法来避免或限制信息用户研究活动对社会和以信息用户为研究对象的人群的利益损害。也就是说,开展信息用户研究活动的道德基点是既不能损害公共利益,也不能损害个人的正当利益。
2 信息用户研究中存在的学术伦理问题
当代科学活动中,科学伦理道德所关注的两个最基本的伦理道德问题就是公共利益问题和个人利益问题,它们构成了当代科学伦理的基础。[4]所以,公共利益问题和个人利益问题也是信息用户研究中所应重视和探讨的最基本的学术伦理问题。
2.1 公共利益问题
由于当代科学研究活动的社会性,所以在信息用户研究过程中,无论是其研究过程本身,还是研究的结果,都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有的影响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有的影响是负面的、消极的,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对于信息用户研究对公共利益产生积极影响的方面应该积极提倡、拥护,对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研究,我们应该积极分析它可能造成的损害,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已经造成的损害进行积极的补救,研究对策,以此来约束和规范用户研究者的行为,尽量避免可能对公共利益的损害[5]。
在实际的信息用户研究活动中,以下几种情况代表了对公共利益可能带来的危害:
(1)研究过程严重干扰或影响公众的正常生活或社会群体的正常运作;
(2)研究活动严重干扰或影响了信息用户的正常生活;
(3)研究活动引起公众生活秩序或心理状态的混乱;
(4)研究活动给社会和公众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5)研究活动给信息用户造成生理、心理和经济上的损失;
(6)通过取消信息用户的若干基本权利或拒绝信息用户的若干正常需要来研究;
(7)通过欺骗公众或信息用户来进行研究;
(8)采取社会公德不允许的方式来进行研究;
(9)研究活动耗费与信息用户研究目的不相称的大量经费、物质和设施;
(10)利用信息用户的研究来达到政治、宗教和经济目的;
(11)耗费公共资源来进行无用、肤浅和毫无准备的研究;
(12)对信息用户研究成果的不当利用给社会、自然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13)开展未经批准但可能对人类社会发展起消极影响的信息用户研究活动。
2.2 个人利益问题
在信息用户研究活动中,侵犯个人正当利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有些是在信息用户研究者和信息用户知情的状态下发生,有些是在研究者和信息用户都不知情的状态下发生,有些是在研究者知情但是信息用户不知情的状态下发生。以下是在信息用户研究活动中可能侵犯个人正当利益的几种情况:
(1)在信息用户不知道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研究;
(2)强迫信息用户参加研究;
(3)欺骗信息用户;
(4)诱导信息用户做出有损尊严的行为;
(5)研究活动严重干扰或影响了信息用户的正常生活;
(6)研究过程中信息用户的若干正常需要被拒绝;
(7)研究环境强行改变信息用户的行为方式;
(8)将信息用户置于不必要的生理或心理危险之中,甚至给信息用户造成财产、生理或心理的损失;
(9)侵犯信息用户的隐私权;
(10)不尊重信息用户。
3 正确处理信息用户研究中学术伦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