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强化共同体中的公民资格。公民资格从根本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公民资格与国民性的结合构成了个人认同的主要来源。公民资格既为个人利益的按需分配提供了道德基础,又为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现实的手段。
第二,强化共同体中的公民资格。公民资格从根本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公民资格与国民性的结合构成了个人认同的主要来源。公民资格既为个人利益的按需分配提供了道德基础,又为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现实的手段。[10]
第三,建立健全法制,依法治国,从法律上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效保护公民的信仰、言论和出版及结社自由;防止官僚主义对他人的支配,抵制权力腐败现象,从而更充分地使人的自由权利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
第四,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进程。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性政府的转化;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社会的服务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通过税收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消除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贫富两级分化;消除城乡差距,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消除东西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公正。
第五,在思想道德方面,加强公民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教育。一旦公民的心理和精神被传统意识控制,就阻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可以说,中国的现代化取决于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在于公民身份的建构。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没有中国公民身份的建构,人的现代化也难以完成。当前,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下,中国公民身份的建构及认同对于增进执政党的合法性,促进政府廉洁执政,推进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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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俞可平.社群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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