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威胁我国城乡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摸清大汶河流域沿岸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现状及分布特征,并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加以干预,2009年9—11月笔者对泰安市辖区内6个县市区汶河沿岸34个乡镇的1470村及10个非汶河沿岸的294个村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以乡镇为单位,泰安市6个县市区沿大汶河主干流域的乡镇为研究区;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在每个县(市、区)内各随机选择大汶河未流经的1-2个乡镇作为对照区,以比较大汶河流经区域与邻近非流经区域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的差异。对照区选择原则为:(1)其最近的村与大汶河直线距离在3公里以上;(2)人口规模相近,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经济水平等相似。研究区和对照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及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为调查对象;调查死亡对象为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所有死亡者。
1.2 方法以“居民死亡报告卡”作为原始调查卡,由经过培训的村医调查本村死亡者的死亡原因及该卡所列的其他项目。采用横断面研究方法,通过查对公安部门户籍死亡资料、医疗机构死亡登记和对调查村有关人员现场访谈等途径,审核、确定证明为原始调查死因。由经过省、市培训合格的县级以上专业人员,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进行死因编码和根本死因的推断。
1.3 统计分析采用SPSS13.0和Exce12003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指标包括死亡率、标化死亡率、95%c1、死因构成比等。以2000年泰安市第5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标准人口进行率的标化,率的95%CI采用Poisson分布计算。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根据泰安市第5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数为533.46万,调查地区3年累计人口为6 522 178人,其中调查区累计人口为5 446 763人,年均人口为1 815 588人,男性累计2 752 649人(50.54%),女性累计2 694 114人(49.46%);男女性别比为102.17:100。对照区累计人口为l 075 415人,年均人口为358 472人,男性累计541.684人(50.37%),女性累计533 731人(49.63%);男女性别比为101.49:100。
2.2 意外伤害死亡情况见表1。大汶河主干流域居民意外伤害累计死亡3698人,死亡率为56.70/10万。意外伤害的死因顺位从高到低依次为故意自害、意外事故、头部损伤、非药用物质的毒性效应,外因的其他和未特指的效应,胸部损伤,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加害(他杀),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意图不确定的事件,烧伤和腐蚀伤以及其他。前3位意外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79.04%。
2.3 研究区和对照区意外伤害死亡比较见表2。研究区居民意外伤害累计死亡3153人,死亡率为57.89/10万,死亡标化率为58.07/10万;对照区居民累计死亡545人,死亡率50.68/10万,死亡标化率50.55/10万。两区居民死亡标化率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区和对照区意外伤害死因顺位前3位死因相同,4—12位死因不完全一致。
2.4 意外伤害死亡的年龄分布见表3。大汶河主干流域居民意外伤害死亡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为74岁,其中男性为72岁,女性为76岁。两区均表现为从15岁以上开始,死亡专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持续升高。到30岁以后,意外伤害死亡率就维持在较高水平。与循环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死亡不同,意外伤害的各年龄组死亡专率从一出生就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各年龄组死亡专率差别并不显著。
2.5 不同年龄段人群意外伤害死因顺位及构成见表4。0~14岁和15~34岁年龄段意外伤害死因顺位前3位相同,均为意外事故、故意自害和头部损伤。这三类死亡分别占意外伤害总死亡的81.21%和79.41%。35~54岁年龄段死因顺位前3位的是故意自害、意外事故和头部损伤,这三类死亡占意外伤害总死亡的78.57%。55~74岁年龄段死因顺位前3位的是故意自害、意外事故及主要为非药用物质的毒性效应,这三类死亡占意外伤害死亡的82.42%。>75岁死因顺位前3位的是故意自害、意外事故及外因的其他和未特指的效应,这三类死亡占意外伤害总死亡的83.55%。
2.6 意外伤害死亡的性别分布研究区男性居民因意外伤害累计死亡2185人,死亡率为79.38/10万(95%CI=61.92/10万一96.84/10万),标化率为80.43/10万;女.陛居民累计死亡968人,死亡率为35.93/10万(95%CI=24.18/10万~47.68/10万),标化率为35.30/10万。男性标化死亡率显著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对照区男性居民因意外伤害累计死亡357人,死亡率为65.91/10万(95%cI=50.00/10万~81.82/10万),标化率为66.64/10万;女性居民累计死亡188人,死亡率为35.22/10万(95%CI=23.59/10万-46.85/10万),标化率为34.79/10万。男性标化死亡率显著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
3 讨论
调查地区居民3年来因意外伤害共死亡3698人,死亡率为56.70/10万。在全死因顺位中列第
3位,占死亡总数的8.37%。在我国每年约有7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在死因顺位上居第5位,死亡率为65.24/10万。调查地区居民的死亡率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我省和江苏、浙江等地的报道。伤害死亡占死亡总数的构成(8.3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省内和浙江的报道,与江苏省的报道相类似。与循环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相比较,该地区居民意外伤害死亡水平虽然要低一些,但仍高列全死因顺位第3位,仍应引起高度重视。调查地区意外伤害死亡的年龄分布显示,调查地区意外伤害死亡专率最低的是≤5岁组,最高的是>75岁组。15岁以下各年龄组死亡专率保持在较低水平,15岁以上年龄组死亡专率明显升高,且随着年龄增长其死亡专率逐渐升高,但除>75岁组外,30岁以上年龄组死亡专率相差不如循环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那样明显。调查地区不同性别伤害死亡率显示,大汶河主干流域研究区男性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率为79.38/10万,标化死亡率为80.43/10万,女性居民死亡率为35.93/10万,标化死亡率为35.30/10万,男女性标化死亡率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照区男性居民死亡率为65.91/10万,标化死亡率为66.64/10万;女性居民死亡率为35.2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4.79/10万,男女性标化死亡率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男女性标化死亡率的差异与山东、浙江、江苏等地的报道结果相同。与女性相比较,男性更多的从事户外劳动和外出,交通事故、跌落伤、中毒、触电及农业机械等伤害的发生率更高。因此男性是伤害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男女性在不同年龄段伤害的发生水平也有所不同。杨功焕等对我国四个农村地区人群伤害现状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男性15岁后伤害发生率基本维持在相同水平,45岁后略微降低,75岁以后略有增加;女性15岁以后伤害发生率降到最低水平,随着年龄增加逐步增加。根据男女性不同年龄伤害发生水平的不同,在伤害的预防中应针对不同的人群特点确定的预防干预策略。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