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制度在西汉基层政权上的作用)汉代自高祖的天下以后,选任官吏主要的是两种人,第一,功臣;第二,文吏;文景以后,功臣的后裔也因旧有的资地,致位显通。但很多功臣后裔因为作奸犯科而被罢免爵位。到汉武帝推行推恩令中央政府把原来各个封国的权力收回。国家越来越需要人才来管理国家,功臣旧属的后代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更何况这些后裔当中不少人已经腐化。国家各级官员主要依靠一套选官制度来选拔。汉代国家的选官途径主要有:一,孝廉;二,茂才;三,贤良方正。通过这几条途径,地方官员向中央朝廷举荐人才。(选官制度在西汉基层政权上的作用)
汉初还没有规定举人的数目。到汉武帝时“初令郡国举一人”同时规定地方官吏必须举人。
但是汉承秦制举人失当者有罪。诏书的出现使得地方各级官吏不得不对辖区内人才的关注。在西汉这样一个疆域辽阔的帝国,地方官吏如何得知本辖区的人才。才不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本文主要对西汉基层政权在这方面的作用做一些探索。
汉代具有十分完备的基层政权。《汉书•高帝纪》:
二月癸未,令民除秦社稷,立汉社稷。施恩德,赐民爵。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关中卒从军者,复家一岁。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
《汉书•韩延寿传》(选官制度在西汉基层政权上的作用)
武帝时,戾太子受江充诬陷,不能自辩,遂矫诏捕杀江充,兵败亡匿,武帝震怒,群下忧惧无所出,“壶关三老茂上书曰:‘……江充,布衣之人,闾阎之隶臣耳,陛下显而用之,衔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饰奸诈,群邪错谬,是以亲戚之路鬲塞而不通。太子进则不得上见,退则困于乱臣,独冤结而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杀充,恐惧逋逃,子盗父兵以救难自免耳,臣窃以为无邪心。’”书上,武帝为之感悟。又《汉书•京房传》:“(焦赣补小黄令)爱养吏民,化行县中,举最当迁,三老官属上书愿留赣。有诏:许增秩留,卒于小黄。”汉成帝时,京兆尹王尊免官,“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功效日著……书奏,天子复以尊为徐州刺史,迁东郡太守。”后王尊不避危殆,亲率吏民治水,“吏民嘉壮尊之勇节,白马三老朱英等奏其状。”王尊因而受到嘉奖。
由此可见,皇帝对三老的意见十分重视。同时三老既为民师,左右乡党舆论,对“乡举里选”的察举,征辟往往起到关键作用。但是西汉的基层官员和三老是如何发现人才的:(选官制度在西汉基层政权上的作用)
(一)孝廉,《汉书•文帝纪》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到了武帝时期,察举的科目设立了孝廉一项,并成为察举中最重要的一科。颜师古认为:“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孝成为乡里追求的标准,也成为三老评价和向上级推荐人才的标准。西汉的重民思想使国家很重视基层政权特别是三老的意见,在乡里三老的舆论成为政府选举官吏的重要标准。所以乡里的礼俗、舆论的作用就更显得突出了。
(二)家族,西汉的乡里社会,虽然是以地缘为主,但血缘与宗族在乡里的作用也同样重要。所以在提到西汉的乡里社会组织时,往往九族与乡党并称。如郇越“分施九族州里”《王贡两龚鲍传》,朱邑“禄赐以共九族乡党”《朱邑传》,所以说西汉是地缘与血缘的共同体。因为西汉的里大抵依自然聚落而成,所以一个里往往就是一个或是数个宗族。国家为了便于管理,就任命一些强宗大姓来统治乡里。三老往往由这些强宗大姓充任,因此这些强宗大姓的子弟更容易出任官吏。
原涉:祖父武帝时以豪桀自阳翟徙茂陵。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扶风谒请为议曹。举能治剧,为谷口令。(三)通过“社”的一些活动。秦汉时期,乡里皆有社,是乡里民众祀神祭祖的场所。
《汉书•郊祀志》:“(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
随着乡里民众社会交往的增多,社内的活动内容也不断变化,由单纯的祀土神嬗变为多种庆典活动和一些娱乐性活动,男女欢腾,聚饮为乐,即使穷乡之社,也“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里社进行的集体活动,由社宰具体负责。
《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选官制度在西汉基层政权上的作用)
在神权笼罩的古代社会,由于人们思想意识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对天地诸灵的敬怖和笃信, 因此祭祀是古代社会至关重要的大事,而能够主持乡里民间“社”的活动,就会熟悉祭祀仪式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具备了被选任高级官吏和升迁的机会。
(四)西汉的教育(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