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s: Religious nationality social stability
作者简介:梁伟华 藏族 1985年8月23日;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08级行政管理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阶段正处于改革发展、各民族共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因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对于全局的持续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紧密相连,在大多数群众都信仰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一、宗教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其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不同步。因此,宗教在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会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且是长期存在的。具体的影响表现有:[1]
第一,宗教事务管理不规范,威胁到民族地区正常的行政事务:利用宗教干涉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领域,严重干扰和影响国家公务的正常进行。有的地方出现政教不分、以教代政、“官办”宗教的混乱现象,对我国民族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治安等造成了严重危害。
第二,宗教教派内部及教派之间的纠纷不断升级,个别地方教派之争有所抬头,为争夺正统地位或者经济利益,而不断发生不同派别信徒群众间的冲突,制造事端,甚至伤害人民,从而成为民族地区政治与社会不稳定的诱因。90年代末伊斯兰教哲合忍耶教派内部为争夺教权而引发的械斗事件就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宁夏西吉地区的社会稳定。[2]
第三,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渗透和破坏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宗教越来越成为分裂势力、境外敌对势力和恐怖分子的“首选武器”,尤其是近两年来“藏独”分子制造的“3.14事件”、“疆独”分子制造的一系列新疆爆炸等事件,就是最为典型的表现。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制造社会骚乱事件,妄图分裂祖国,搞、,这是为祖国、人民所不容的。
二、宗教问题的解决对策。
宗教问题事关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处理的好,可以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处理的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将会长期存在,对宗教问题必须持谨慎、客观、科学的态度,任何违反其内在规律的外部干涉,任何简单的处理方式,都是不合理的,是难以奏效的。
笔者认为解决宗教问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
民宗、统战、宣传、司法等部门应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的思想,宣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要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非法宗教势力的破坏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要求,是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第一基础。当前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做到“促发展,促进步”,引导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用好用活国家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推动民族地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体要求,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帮助民族乡村和信教群众加快发展步伐,逐步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进步。
(三)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
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生活和工作在第一线,联系着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甚至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做好他们的工作十分重要。首先,应积极关心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使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其次,应做好与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联谊工作,与他们保持联系、沟通感情、建立信任,并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总之,宗教问题事关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正确全面认识和分析宗教,善于调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自觉抑制其消极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引导,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民族地区的繁荣和稳定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永刚:《宗教问题与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1期
[2] 李俊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的问题与挑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