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措施 (一)明确提高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目标 如果按照原先的产业政策,对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不作明确要求,或要求不够高,最终必然是众多国内有色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各自为战,
三、提高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措施
(一)明确提高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目标
如果按照原先的产业政策,对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不作明确要求,或要求不够高,最终必然是众多国内有色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各自为战,应对外国企业的侵入时则是一盘散沙,失败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制定提高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目标,不能刻板的把产业组织视角仅放到国内,纠缠于国内市场中的垄断问题,而应当从国际竞争的要求出发,大力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在国内具有一定垄断势力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即《规划》提出的“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具体集中度指标应确定为:国内排名前四位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而且这些企业集团还要在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建立战略联盟,以在国际经营活动时基于国家利益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提高我国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措施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虽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建设成绩,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属于后进发展中国家。而且,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也正逐步融入国际市场,但对比欧美国家企业,我国企业的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如果按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完全依靠市场力量进行兼并重组,或仅辅助一些财政税收扶持、融资支持等间接调控政策措施加以促进,要在国内建立起成熟的产业组织结构将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周期。而如今,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如果还是平平稳稳、按部就班地主要依靠企业自发的重组来进行产业调整,很可能导致产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萎缩衰退的结局。因此,必须改弦更张,借鉴韩国对其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即采取直接的行政命令强力干预市场,将汽车产业内几十家企业短期内整合成三家大型企业,大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再辅之以各种扶持政策,终使韩国汽车业在国际上占有一定地位。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还掌控着有色行业中的众多国企,采用行政命令方法对这些国企加以整合,效率会更高,可操作性也更强。
因此,我国提高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措施,除了保持《规划》中各种有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政策措施外,应更加突出“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的企业重组目标的实现,而且应将其具体化为“国内排名前四位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而要在短期内实现这个目标,只有先由国家采用行政命令整合业内国企,初步形成3~5家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再扶持这些企业利用市场手段整合其他所有制企业,最终形成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超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
1.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组建。参照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铝”)的组建模式,新组建中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铜”)、中国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铅锌”)、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稀土”)。可先将几家国有大型企业采用国有股划拨到集团公司的方式合并重组(例如,中国铜业以江西铜业、铜陵有色、云南铜业等企业合并重组,中国铅锌以株冶集团、中金岭南、锌业股份等企业合并重组)。
2.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经营产品划分。中铝独家经营铝土矿采选、铝冶炼;中铜经营铜矿采选、铜冶炼;中国铅锌经营铅锌矿采选、铅锌冶炼;中国稀土经营稀有稀土金属采选、冶炼、分离。为在技术进步率更高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形成国内竞争,促进技术进步,上述各企业集团可同时经营所有有色金属的初级加工及深加工产品,同时为有利于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在深加工产品尤其是新材料产品方面不谋求垄断。
3.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成长。企业集团组建后,首先对同业国企进行政策性兼并重组,再采用市场手段收购兼并其他所有制有色金属企业,对其他所有制企业亦可采用自由加入集团的松散联合模式(大宗原料统一采购,主要产品统一销售,其他自主经营,与集团公司没有直接股权持有关系)。为增加外购矿产资源的讨价还价能力和对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的影响力,上述有色金属企业集团成长的基本目标是在各自主营有色金属的采选和冶炼这两个初级产业阶段实现国内垄断经营,并保持在有色金属初级加工产业阶段占有80%以上国内份额。
4.配套产业政策。为保证国家组建的四大有色金属企业集团能够顺利在有色金属矿产采选和冶炼生产上实现垄断经营,同时保障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有计划合理使用,首先,必须重新将国内的矿产资源开发权力收回到国有企业,对非国有企业持有的国内矿产资源开采权一律由国家统一赎回。其次,要在基本整合完成的四大有色金属企业集团中按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冶炼生产技术设备的大规模升级改造,而后制定更加严格的有色金属冶炼业的规模、技术、环保壁垒,以淘汰其他小规模、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的中小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
5.四大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在国际经营活动中的协调。由国家组建的上述四大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在国际经营活动中应集中于国外资源型企业并购和生产性合作,而将国际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统一委托中国五矿进出口集团,这样既发挥中国五矿集团的国际贸易优势(原中国有色进出口总公司已并入中国五矿集团),又避免了驻外机构、人员的重叠浪费,同时还能保证我国有色金属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一个声音说话。另外,国家还要培育1~2家跨国性投资银行,在四大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的海外大型并购的信息获取和融资方面发挥作用。
注释:
①比例均为约数,我国2008年各主要有色金属冶炼产能数据引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2009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改革开放30年》,中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第368、384、406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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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德柱.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产业集中度把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做大做强[J].中国金属通报,2007,(17):13.
[3] 郑适.中国产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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