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全球经济遭受重创,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欧、美、日等国家经济陷入低迷和衰退,致使我国经济呈现出增速放缓、出口骤减的趋势,同时出口企业承受的生存压力也陡然增大。为了应对这种急转直下的贸易环境变化,我国从2008年8月开始,已连续七次调高了出口退税率,意在以这一传统措施刺激出口外销,挽救贸易危局,带动经济增长。当前已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尽管中国正在逐步复苏,但是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特别是我国的对外贸易仍面临着较大的挑战。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可行有效、是否能给出口企业带来长期利好仍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政策及其发展历程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出口的货物,由财政退还或免征其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从而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
自建国以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六个阶段。
(一)改革开放前的出口退税政策:不成型与不稳定
当时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进出口产品的征免退税,受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外贸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影响,变动较为频繁。经历了1950开始实施,1957年废止,1966年又恢复实施,1973年又停止执行的过程,使得税收对进出口贸易发挥调节的功能受到限制。
(二)1978-1993年的出口退税政策:逐步建立与完善
改革开放后,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为了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必须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以国外市场需求拉动国内需求。因此我国从1985年起开始正式实行进口征税和出口退、免税制度。1988年和1989年针对出现的漏洞,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在地方设立进出口税收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出口产品退税管理办法,并开始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
(三)1994-1996年的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出口,缓解退税压力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1994年对进出口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和完善,对出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政策,退税率分为6%、13%和17%3档。但由于我国征税力度不够等原因,出现了出口退税负担过高的现象,为此在1995年和1996年降低了出口货物退税率,调整为3%、6%和9%3档。
(四)1997-2003年的出口退税政策: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税率连续走高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使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减弱,对外出口增长幅度放慢,自1997年8月8日起,我国先后8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变为5%、13%、15%和17%4档,平均出口退税率高达15%。
(五)2003-2007年的出口退税政策:缓解贸易顺差,调低税率,重点进行退税结构调整
经过多次调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不断完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给我国的财政带来了不少问题。政府的出口退税额度与出口退税率正相关,出口退税率越高,财政支出也越大,出口退税预决算长期逆差,欠款问题越来越严重。2003年底,退税拖欠数额己高达3 400亿元左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底开始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使用了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并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5%、8%、11%、13%和17%5档。2005年开始,为了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国家又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同时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IT、生物医药等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07年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共涉及2 83l项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5%、9%、11%、13%和17%等5档。
(六)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应对金融危机,上调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进口需求回落,我国出口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对外贸易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劳动力就业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2008年,我国连续几个月财政收入快速下降,使得出口退税率出现3次上调,又经过2009年的4次调整,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我国已7次调高出口退税率,共涉及商品数量超过8000种,占出口商品总数的58%。
从1985年出口退税政策正式建立以来20多年税率调整的历程来看,出口退税政策更多地用于对贸易差额和规模的调整,出口形势好就调低出口退税率,出口形势不好就调高出口退税率。但却较少用于对结构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引导,由此不难看出,出口退税已被普遍视为一项调节贸易出口的政策工具。
二、对现行高出口退税率政策的效应分析
(一)高出口退税率的福利效应分析
从整体政策看,提高出口退税率能刺激出口且增大贸易顺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使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因此,央行需要通过投放更多的人民币以买入外汇,从而保证汇率的稳定,最后导致国内流动性过剩,助长国内价格上升。从企业个体看,提高出口退税率会拉大出口与内销的利益差额,引导企业提高国内价格以减少内销,降低出口价格以扩大外贸。尽管出口企业会因国内价格上涨、国外销量上涨和获得出口退税而获益,但国内消费者却无法从中直接获利,政府更是会因退税率提高而加重财政负担,相反,国外消费者却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享受到我国的财政补贴。由此可见,提高出口退税率对扩大内需作用不大,且净福利也遭受到了损失。
(二)高出口退税率的经济效应分析
现阶段提高出口退税率是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政策手段。回顾当初国家制定、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时,其政策取向非常明确,目的就是要改变出口商品结构,迫使一些落后出口企业转型或退出,从而解决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非正常状况。然而这一政策刚开始实施且尚未看到效果时,经济危机就发生了。在危机冲击下,我国连续提高出口退税率,以期达到扩大出口,增
强企业竞争力,获取规模效益,恢复经济活力的经济效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9年我国总计出口退税额是6487亿元,同比增加621亿元,增长10.6%。海关总署的数据表明,2009年我国的出口总额为12016.7亿美元,首次超过德国居全球第一;当年12月份的出口高达1307.3亿美元,为历史上月度出口值的第四高位,同比增长17.7%,环比增长15%,其中,同比增速自2008年11月份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显示,2009年我国GDP为335 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这些都表明我国经济和外贸出口呈现出回暖趋势。然而这种政策调整所取得的效果只是暂时的,在经济实践中,我国试图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率以获得长期经济利益还是有一定困难的。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