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研究(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策略)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渐弱化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导致许多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功能弱化,部分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出项滑坡,有的甚至解体,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转变的新形势下,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已经无法填补庞大的农村社会保障需求缺口。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失,保障供给越来越跟不上农民的保障需求,虽然长期以来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但到目前为止,仍未形成较为成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广大农村仍是一片空白。全国仅有一部分地区实行农村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在大力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离全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普及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保障制度核心的社会保险,不仅保障项目少、覆盖面小,而且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弊端。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策略)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农村市场化、民工潮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的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功能日益弱化,农村居民迫切需要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来满足他们的保障需求,然而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始终缺乏长远性的制度设计和总体考虑,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一些弊端。具体来说,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保障项目少,水平低,覆盖面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体系还不健全,保障的形式主要是社会救助制度,而社会保险还处于缺失状态,而作为现代型保障制度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全面,难以应付农村居民面临的多样化风险。特别是贫困的西部地区,农民的养老金、医疗补贴很多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第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滞后。从立法上来看,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体系还不健全,非制度化的特征十分明显。虽然有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在宪法和劳动法中均有体现,但以农村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目前社会保障的许多规定和实施办法都是通过行政性文件发布,缺乏法律权威和制度刚性,制约了社会化、规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差、资金基金监管不严、保值增值困难、政府职能错位等问题的出现。(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策略)
第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化水平低。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是一种社区保障而非社会保障,因为它是一种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以本社区居民为对象的保障制度,它与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而社会保障是由国家强制实行的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保障制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最明显的社区性特征就是各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同,形成东部、中部、西部的三级层次的发展结构,农村各地区的社会保障项目、筹资水平、支付水平、政府财力负担等各有不同。这种制度没有实现社会保障应具备的社会化规模,增加了各社区内农民对管理、设备等成本费用的负担,阻碍了社会化融资渠道的形成,难以筹集大规模的保障基金,从而大大削弱了社会保障应有的强大的保障功能。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1.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策略)
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层次,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有利于革除家庭保障自身存在的弊端,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水平。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是一个标准,并不是一个硬性要求,各地可以在制度要求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的需求适当调整。另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采取逐步完善、逐步统一的做法,切忌急功近利、一步到位。
本人认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和步骤如下:首先应根据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差异的现状,国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逐步缩小西部、中部和东部之间的发展水平差异、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
2.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针对农村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构建以政府和集体协作的新型医疗保障模式,或政府可实行补贴的优惠医疗基金制度引导农民在年轻、自身有收入时就开始积累医疗费用,或调动农民参与保险性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西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在农村加强疾病预防等诸如此类的社会保障措施的采取,目的就是通过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养老,医疗提供必要的服务,使得农民生病时医疗费用社会共担,减少自己在疾病时的费用支出,增强农民的生活能力和抗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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