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与中国老龄化问题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杨卫军 发表于:2010-10-21 11:15  点击:
【关健词】孝道;老龄化社会;养老
孝道作为一种存在几千年的社会意识,它必然对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风俗习惯产生深刻的影响。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儒家孝道仍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孝是中国文化中最悠久、最基本、最重要而且影响最深远的传统伦理思想。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孝或孝道是调节家庭代际关系的最重要的行为规范。这种孝道规范,通过社会化的作用,内化成人们的自觉意识,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之事。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由于诸多原因,中国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到严重的冲击。当中国迈入老龄化社会时,其经济发展和老龄化并不同步,国家在完全和彻底地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时,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古老的孝道规范在老龄化社会里获得更完美的阐释与发挥,应是现代中国人不容回避的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学者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伦理课题,
  
  一、儒家孝道的内涵和要求
  
  孝源自古代社会对先祖亡灵的怀念与追思的朴素情感,它通过祭祀行为表现出来。夏朝开始把以前自发的祭祀行为发展为自觉的祭祀行为。《论语·泰伯》肯定“禹致孝乎鬼神”,是说夏禹通过祭祀、敬献表达天神、先祖的孝思。周公损益夏、商之札制作礼乐,更加强调孝。如《周礼》的师氏篇云:“以三德教国子:一日至德以为道本;二日敏德以为行本;三日孝德以知逆恶。孝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在这里孝既是一种品德又是一种尊敬父母和敬贤爱师的行为。儒家把伦理道德系统化,使之成为人们严格遵守的孝道规范。汉儒进一步把它概括为“三纲五常”,而君臣、父子、夫妇之三纲是由忠孝之德维系的,而孝德又是最基本的。
  中国封建社会因是家国同构,对孝的含义,我们也不妨从家和国两方面去理解。第一层,从家的角度,孝道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情感和义务。如儒家创始人孔子谈及孝时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孝不仅是养亲,而且是敬亲。这两方面意义不同,养亲是义务。敬亲是一种内在的情感,但两者是不可或缺的。对父母,只养不敬就等同于对待犬马。相反,只敬不养,父母的物质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在这两方面中。儒家特别强调情感的因素,认为对父母的这种情感是从生到死贯穿其一生的,并且就是去世之后,子女那份敬爱之心仍在,它通过“祭之以礼”体现出来。孔门弟子曾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札,祭之以礼”(《孟子·滕文公上》)。《中庸》的作者认为,理想的“孝之至”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十九章)。第二层,从国的角度,孝道强调忠孝一体。儒家有一部论孝的专著《孝经》,它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所谓“事亲”。也就是“爱亲”、“敬亲”。爱和敬表现为:“居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还体现在“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众也)不争”(同上)。把“事君”尽忠纳入孝的规范,这是《孝经》对先秦儒家关于“孝”“忠”关系的概括。父子犹同君臣,“故以孝事君则忠”(《孝经·士》),“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其君”(《孝经·广扬名》)。这就是事亲就能事君,反过来,事君要求事亲,忠孝一体。移孝作忠。努力把孝意识形态化。这种观念反映了以小农经济基础的家长制与君主制相一致即“家国同构”的特点。所谓“忠于立身”,《孝经》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这就是说事亲、忠君,终能“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孝经-广扬名》),然其实质不在于为子之自身,而是光宗耀祖、以显父母。所以立身的价值仍归于“孝”。
  孝道作为社会的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对各阶层的人们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首先。孝是为仁之本。孔子的弟子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弟是为仁的根本,其实质就是做人的最基本要求。孟子说:“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是凡人所应遵循的普遍原则,而孝弟又是为仁之本,就是说是人都必须对父母尽孝,否则就丧失了人性。无异于禽兽。这是对全体社会成员普遍的和最基本的要求。其次,孝亲为大。儒家强调“爱有差等”,因而是“亲亲为大”。《孟子-离娄上》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还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不论何人,都应该把热爱自己的亲人放在首位,因为父子的血缘亲情是其他任何社会关系所不能比拟的,所以孟子大骂主张“兼爱”的墨子是“无父”的禽兽(《孟子·滕文公下》)。再次,孝为“至德要道”。《孝经》开卷即借托孔子表明了“孝”在诸德中的地位:“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先“以顺天下”,使“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孝经·开宗明义》)。《孝经·三才》又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把“孝”抬到天经地义的高度。因而,“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孝”统诸德,成了人伦道德的至上者,“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同上)于是,“不孝”就是最大的罪恶,“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五刑》)。再次,“以孝治天下”。《孝经》说:“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心,以事其先王”(《孝经·孝治》)。这是说,天子以孝治天下。对诸侯和小国之臣接之以礼。即得万国之欢心,“备以其职来助祭也”。于是,诸侯也以孝治国,“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卿大夫也以孝治天下“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散得之欢心,以事其亲”(同上)。显然,所谓“以孝治天下”,体现为万国“事其先王”、百姓“事其先君”、家人“事其亲”。其实质是使天下都心悦诚服地服从统治者,“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名主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同上)。“以孝治天下”还体现在对不同的阶级和阶层提出不同的要求。“天子之孝”是“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的要求是“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卿大夫之孝”体现为“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士之孝”具体为“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庶人之孝”主要是“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统治者希望各阶层的人都能按此行孝,天下就能有礼有度,太平和睦了。 二、儒家孝道在中国老龄化社会中的缺失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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