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加入WTO的机遇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开始把客户群定位移到国际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中国主要出口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保障公民就业,开始了主要针对中国低价销售的商品的反倾销。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具有巨大国际贸易市场的发展中国家都发动了这样的贸易战争。但是在近十几年的反倾销案件中,日本,这个与我们贸易频繁并且巨大的国家,居然是连对我国反倾销前十名都没有进的贸易伙伴。本文对此现象进行了分析。
二、具体分析
(一)贸易具有互补性,倾销损害不明显
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商品,附加值很低,容易对进口国的行业产生冲击,进而影响到诸如就业等方面,而日本主要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进口国可能没有能力制造不得不进口。日本与我国产业结构差异比较大,存在较明显的产业互补,而日本进口同类的产品别的国家的价格要高得多。大部分中国出口日本的本来在日本替代产品少。这些差异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日贸易的反倾销局势,没有升级到反倾销级别。
(二)依靠其他贸易壁垒,弱化反倾销贸易救济手段
日本反倾销等直接的贸易救济手段不多,但是各种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并不少。
1、高关税
随着日本对大米、盐进口实行关税化,两种产品出现过渡性关税高峰问题。1999年4月1日起,日本对最低限额进口框架以外的大米进口实行关税化,将关税定为351.17日元/公斤(相当于近400%的税率),此后每年下调2.5%。这一超额关税使进口大米完全丧失价格优势,事实上无法进入日本市场。2001年,日本财务省宣布对进口食用盐及工业用盐征收高关税。中国精盐被课以35%~50%的高关税。
2、关税升级
日本对部分产品依加工深度按关税升级原则设定了相应的关税。但部分产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或制成品的税率差过大,有的甚至高达30%~40%,削弱了中国相关半成品或制成品在日本市场的竟争力。
3、关税配额
2002年度,日本征税的进口产品共4,622个税号,占全部进口产品税号的63.6%。其中,实施关税配额的农水产品涉及18种。关税配额的分配采取“事前分配方式”进行,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分别由农林水产省负责分配。
4、通关环节壁垒
中国企业反映,在向日本出口鲜活产品的过程中自货物到港至通关完毕的时间拖延较长,货物装运不够便捷。这变相导致很多中国产品无法及时运到日本市场,造成贸易壁垒,使得中国企业放弃某些商品的市场占有。
三、计量模型论证
下面我们利用计量模型来说明中日贸易相关度:
针对这样的数据,我们有理由相信现在的日本更需要中国这个贸易伙伴,而根据这样的相关性,我们用EVIEW软件进行模拟,结果发现中日贸易额成正相关,并且拟合度相当好(R^2=0.976264),并且我们可以进行相关的T检验,T0.05(4)=2.132 <12.82643,通过检验,所以假设日本的出口额与中国的出口额之间的数理关系为:SER02=1.465657*SER01---1804267(SER01代表中国出口日本贸易额,SER02代表中国进口日本贸易额)
于是我们可以从中日两国贸易依存度的角度来解释日本政府和企业不敢贸然对中国低价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现象了。一旦日本采取和欧美一样的严格标准和贸易救济手段来针对中国的倾销行为,那么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对日贸易态度,导致很多出口日本的贸易被停止或减少,再根据已经回归出来的计量模型,可以明显的知道这将影响日本对中国的出口额,考虑到这样的连锁效应,应该可以理解日本在反倾销战役中对中国的极度宽容了。
参考文献:
[1] 吴清津.WTO反倾销规则.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2] 徐复.保障措施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攻防方略.南开大学出版 社,2004
[3] 胡昭玲.反倾销规则与实践.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