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4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008-02
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课题《清末民初人权思想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Z080108)
在平等权的含义中包含了男女平等,所谓男女平等,是指公民不分性别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中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因性别的差异而予以歧视。然而,由于历史、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无论中外,在历史上都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妇女相对于男子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使妇女与男子能够享有同等的权利,资产阶级革命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女权运动。中国历史上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下,清朝末年,在外来思想的传播和妇女自身觉悟的过程中,中国妇女也开始了争取女权的运动,从而在世界女权史和中国女权史上留下了影响。总结这一阶段女权运动的特点,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妇女运动的规律,认识妇女在这一阶段所发挥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从男子为女子争取女权到女子自身争取女权
中国妇女权利问题的真正提出是在维新变法运动中,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倡导人权的同时,最先提出妇女问题。与西方不同的是,在中国最先为妇女主张人权的是一些先进的男性知识分子。从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对于妇女权利的观点来分析,也体现了这一点,在他们的思想中还没有摆脱大男子主义的影响,他们是站在男子的立场上主张给予妇女权利的,而给予妇女权利的目的还是为了让妇女相夫教子,富国强民,成为新形势下的贤妻良母,而不是有着独立思想和权利的个人。当然在维新派中也有一些妇女投入女权运动,维新派妇女认为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凡物无能外阴阳者矣。光有白黑;形有方圆;质有流凝;力有吸拒;数有奇偶;物有雌雄;人有男女,未有轩轾者也。”人有男女之别就像自然界的许多自然现象一样,是自然之理,因此男女没有贵贱,“形质不同,而为人之道则一也。”[1]
随着女权运动的发展,先进的妇女投入到争取女权的宣传和革命活动中,其典型代表如秋瑾,而在理论上明确这一点的则是《江苏》第四期发表的龚圆常的《男女平权说》,文章首先指出当时需要倡导女权“与民权并现于社会之上,而有待于倡导者,实惟女权。吾国志士,愤世俗之日非,阃内外显分畛域,遂倡男女平权主义,谓同具面目,不应有所轩轾,于理论上诚当如是。”接着指出当时倡导女权的大多是男子“朝闻倡平权,视其人,则曰伟丈夫,夕闻言平权,问其人,则曰非巾帼。噫!彼日倡导而我惟袖手,我愈袖手而彼益布告,此男子之爱情与?此与女子果有利于?吾不敢信。”接着分析了为什么女子不能依靠男子给予自己权利,“盖期望人者,决不欲其有所依赖,而必求其独立。善自助者,决不乐他人代为筹长策,男子之倡女权,因女子之不知权利而欲以权利相赠也。夫既有待于赠,则女子已全失自由民之资格,而长戴此提倡女权者为恩人,其身家则仍属于男子,且男子既可以以权利赠人,必其权利之范围恢恢乎?游刃一国而有余,而后能施及帷房也,我中国之男子其果何如乎?”最后作者希望女界奋起而争女权,“空言无补,来日方长,我女同胞犹不振袖疾起,尽义务以求自立,恐载胥及溺之祸即在眉睫间也。”[2]
二、中国近代女权运动是中国人权运动的组成部分
中国女权运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另外一点是,近代中国的人权知识分子,几乎都把妇女权利运动与人权运动联系在一起,而西方国家则是在争取人权运动获得胜利后,由于最初取得的人权仅仅为男子所享有,广大妇女为了争取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掀起妇女权利运动,女权运动和人权运动在西方是分开的两个阶段。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很多,主要由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所决定,从历史上讲,中国妇女受到的压迫最重,所以提及人权,首先想到的就是受苦最深的妇女,从现实的角度分析,中国的人权运动与争取国权联系在一起,为了挽救民族的危亡,仅仅有男子的参与是不够的,必须要求妇女也参加进来。当然这也造成了中国妇女权利运动的一大缺陷,即女权运动很大程度上和国家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单纯地为了保障妇女自身权利。
金天翮在《女界钟》中认为女权与民权紧密联系,女权运动不只是为了妇女权利,也是为了国家权利,“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吾为此说,非独为两万万同胞姊妹说法也,为中国四万万人民普通说法也。请试言之:国与天地必有与立,与立者国民之谓也。而女子者,国民之母也。”“顾亭林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岂独匹夫然哉,虽匹妇亦与有责焉耳。”[3]
《女子世界》第四期刊登丁初我的《女子家庭革命说》,文章也认为女权运动与民权运动直接相关,“欧洲十八、十九世纪,为民权革命世界;二十世纪,为女权革命世界。今中国犹君权时代也,民权之不复,而遑言女权!虽然,女权与民权,为直接之关系,而非有离二之问题,欲造国,先造家;欲生国,先生女子。政治之革命以争国民全体之自由,家庭革命以争国民个人之自由,其目的同。”“论男女革命之重轻,则女子实急于男子万倍。”“有学问而后有知识,有交际而后有社会,有营业而后有生利,有出入自由而后去种种之束缚、得种种之运动。终之以婚姻自由,为吾国最大问题,而必为将来发达女权之所自始,”[4]
三、争取女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国权
清末民初女权思想强调女子对于国家的责任,认为男女平等,女子要享受权利,也必须承担责任,“今日中国女学渐普及矣,女权之说渐腾越矣。抑知阴阳相配男女各半,国民二字,非但男子负此资格,即女子亦纳此范围中。文明之国,男女有平等之权利,即有平均之责任,非略具普通知识雕虫小技谓能如是是已足也。西人尝计中国民数曰:支那只两万万男子,而其女子两万万皆不知自立,且以生活累其男子。我光荣美硕汉族华胄之女子,竟愿承认依傍此名词耶?”[5]
1903年12月23日《俄事警闻》刊登《告全国女子》一文,文中强调妇女对国家的责任,“照西国人说,英雄豪杰,无一不是妇女生的,所以我们妇女,也不可自轻的,西洋男女并重,就是这个缘故。他又说道,妇女识字比男子还要紧,因为教训小孩子,母教比师教还好,这正合着我国古人所说的胎教,孟母、欧母教子成名的意思了。又说女子也是国民的一分子,国家的事也有责任的,也可干预的。”并对于妇女提出殷切的希望“你们以后生下女儿,莫与他裹足,生下男儿,必须与他多读书,多习武。吃鸦片等恶习,劝丈夫,嘱儿子,切勿吸食,已食者速令戒脱,养成军国民模样。”[6]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