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事求是的科学内涵
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间题的决议》中,对“实事求是”的政治含义作了科学的解释,并一直沿用至今。决议中指出“实事求是,就是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这四个字。”
二、我党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的合作化,是中国共产党把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是一场牵动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建国初我国农村的客观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把马克思列宁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普遍原理同当时我国的具体现状相结合的过程。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等对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有过诸多的设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曾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过论述。
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指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促使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恩格斯晚年曾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具体阐述了在一个小农经济占主导的落后国家如何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在指出不能剥夺被剥夺者的思想之后,提出 “农民合作社这个向全社会占有制过渡概念”。
马克思、恩格斯同时指出,对小农经济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而只能通过合作制的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综上可知,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符合马克思主义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有确凿的理论基础。并以其为指导开展而来的。
(二)我党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完成后,并没有改变农业生产个体经营的弊病。中国农村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大量存在。这种经济极其脆弱,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既不能适应工业化对粮食和工业原料迅速增长的需求,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贫富两极分化。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新技术,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此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迫在眉睫。
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议中指出并肯定了,土改后农民中存在的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的两种积极性。要求各级党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按照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由低级到高级的组织形式,把农业互助合作当成一件大事去做。
1953年12月16日,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表明,中央将注意力开始转向重点办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由试办阶段进入发展阶段。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不久,中共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对合作化运动作了新的规划。农业合作化步伐猛烈加快。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箛,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87.7箛。至此,仅仅7年时间完成了原先预计需要十八年的农业合作化,我国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由于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才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我党领导下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即使在今天,我们在对社会进行改革之际,所采取的一些列措施与政策也是在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础之上提出的。由此可见,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是因为我党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思想,在制定各项对农等政策过程中,也真正遵循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取得了现今农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列宁选集[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谢春涛.中国共产党重大历史事件纪实[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