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书的最后,还望西方列强如愿开战,定准战期。其幼稚程度可想,不怪其只是从演义中学到的。强列到占领了北京还是没有对中国宣战,更不可能告准战期,找个空地,两军对垒,一决雌雄! 从这一封战书中,可以看到义和团民的
在战书的最后,还望西方列强“如愿开战,定准战期”。其幼稚程度可想,不怪其只是从演义中学到的。强列到占领了北京还是没有对中国宣战,更不可能告准战期,找个空地,两军对垒,一决雌雄!
从这一封战书中,可以看到义和团民的“质朴”的自信,全无政治意识可言。义和团被清政府“利用”,也是历史的必然。这与他们提出“扶清”口号的主动性,也违背了初衷。虽然义和团在表现上意气指使,但是在战略上,还是被清政府利用了。
三、地方督抚的“东南互保”
趋新的地方督抚如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等略知国际形势,常言不可与西方列强言战,力主镇压义和团,保护外人在华利益和生命安全,以图阻止列强以此为藉口发动侵华战争。因为义和团的蔓延无疑会伤及列强的利益,所以列强为保护既得利益,与这些开明的督抚合作,不让义和团势力在南方扩散。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对列强宣战,而地方督抚怕列强进攻治域,与列强签定合约而“东南互保”。这是一个统一国家难见的现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何况封疆大吏?地方督抚反对和不承认对列强的“宣战”,认为那是顽固派泻私愤的亡国行为,与真正国际法上的“宣战”不可同词而语。而且列强也没有按照国际公法意义上对中国宣战,只是为了镇压叛乱才派了远征军。 庚子战后,战败的清政府也没有惩罚地方督抚的“卖国”行为。地方督抚的东南互保确实为清庭减少的损失,但也是中央对地方统治力消弱的表征,地方割据的前兆。
四、结论
义和团运动中各方对“宣战”的理解是有差别的,更何况各群体都是以自己的利益出发。顽固派所掌握的清庭根本就不想承认国际法的那一套,为泻私愤而无畏地向列强宣战;处于草根的义和团也要发布其对列强的“战书”,以示其正义与忠心,所以清政府以宣战来“正名”和取得民心;东南的封疆大吏与交战敌国签定和约而“东南互保”,与“不宣而战”的列强所遵循的宣战规则是一致的。中央与地方的意见也没有统一,行动也不可能统一,清政府的战败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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