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邓小平以无产阶级政治家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战略预见性敏锐地洞察了腐败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认为民主政治既是一种国家制度,又是一种国家形式,确立了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一、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主力军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人类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共产党执政为民决不是去充当救世主,去包办代替,而是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他们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纵观全党反腐败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充分依靠了人民群众,广泛的发动了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反腐败的最大力量是蕴含在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最大的监督。
二、加强立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
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着眼,加强立法,通过各种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来规范和约束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的行为,保障权力不被滥用。但是,“我们好多年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①,以致于往往无法可依,“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②。为了从“人治”转变为“法治”,邓小平不仅把法制建设纳入政治体制改革,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发展民主和加强法制,“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③,明确要求必须加快立法步伐,集中力量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地方法规先行”、“逐步完善”的立法指导思想。他说:“现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人力很不够,因此法律条文开始可以粗一点,逐步完善。有的法规地方可以先试搞,然后经过总结提高,制定全国通行的法律。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设备’。总之,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④这种立法战略战术,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包括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宪法下的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稳定形式,是民主政治文明的体现和保障。他认为,民主是一种制度。制度往往是对社会关系根本层面或某一具体层面的规范化,它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任性,堵住产生消极腐败的漏洞,可以起到既防范于前又惩戒于后的治本作用。邓小平曾提出了一个著名观点“:……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规章制度的高级形态和最普遍形式就是法律。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民主与法治的联姻使得资本主义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其腐败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得到了抑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人类社会有了更为广泛、更为真实的民主、更为健全的法治。同样,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理应比资本主义的政府更廉洁。在社会主义国也可以依靠民主和法治的力量消除腐败现象。
三、明确监督方法,着力解决怎样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使公民有足够的力量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根据公民的意志和愿望进行管理,从而保障公民的主人地位,维护公民的自由。
监督方法决定监督成效。要着力使民主监督更有力、有序、有效,在反腐倡廉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础是公开。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明确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内容,科学划定公开范围、时间,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方法,建立健全公开平台。二是制度监督。制度建设对民主监督有着根本意义。我们要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人、凭制度理财,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制度的执行力。三是科学监督。民主也有个质量问题,要把民主监督纳入科学理性的轨道,使民主监督持久有序和理性地进行。因此,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确立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通过各种形式的分权和制衡,使民主主体自始至终能够控制自己让渡的权力,保证大多数人公意的实现即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所提供的现实民主权利,也就构成了政治民主的最基本规定之一。[2]
四、用制度制约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
就当前来讲,用制度制约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一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二要深化财税、投融资、金融制度改革,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资金监管。三要大力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着力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制度、经营性使用权转让招标拍卖制度和产权交易等制度,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依靠规范的程序和监督以及科学的管理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四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是靠制度和法制,用制度和法制来制约权力,把党和国家权力的运作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事实上,直接民主制在现实政治中的某些运用,有利于克服代议制的弊端共同促进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具备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公民作为权力所有者的抽象地位一旦在制度上得到具体化,将极大地激发其参政积极性,重视对掌权人的选择和控制,从而大大压缩了掌权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空间。(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10级研究生;四川;南充;637002)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333。
[2] 万斌。政治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6。241-242。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
[4] 邓小平对党建理论的新贡献[J].社会科学研究,1997,(1):22-27。
[5]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中心.中国共产党,1997,(2):39-45。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