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 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强化“五种手段”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张燕华 发表于:2011-07-18 09:51  点击:
【关健词】安全责任 法律 行政 经济 教育 激励
安全是事关国家、企业、个人命运和利益的大事,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强化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教育手段和激励手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道出了安全责任重大的深刻内涵。那么安全责任由谁负责?即:应由国家、企业和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负责。国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的和睦发展负责;企业要承担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创造绿色利润,并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负责;员工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自身的不安全行为负责。国家、企业、员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只有三方各负其责,才能实现和谐社会的安全发展目标,企业才有钱可赚,员工才有活可干,国家才有税可收。对于企业来讲,企业不但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和每一位普通员工,都要承担各自岗位工作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明确了,那么这些相应的安全责任落实如何呢?回答是“差异”。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由于各种权利和经济利益的驱动,视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而不顾,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取企业和个人利益,对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绝不是个别现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我个人认为应强化以下五种手段。
  一、法律手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法律规范各种行为,在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中,无论是政府安全生产行政监管部门,还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都应熟练掌握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更应熟练掌握企业为保障自身生产经营安全需要而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在实际执法检查中正确使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企业要遵法守法,用安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作为员工不但要遵法守法,还要遵章守纪,用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自己的安全生产行为,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
  二、行政手段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是十分重要和十分必要的。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了政府安全生产行政监管部门四种行政权利。即: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和查封扣押权。同时,绝大多数企业也都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程度不同的赋予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一定的权利。即:现场检查权、停工停产整改权、经济处罚权、建议行政处分权以及安全生产有关事宜的最终决定权等。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无论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还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都应做“黑脸包公”,铁面无私地从严执法,不搞下不为例,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三、经济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普遍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追求效益最大化决定了企业要千方百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和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因此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中,对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以及安全肇事者本人,都必须应用经济手段进行严厉制裁,消除其在权利和经济利益上的驱动力,使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受到重创,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教育手段
  我们知道一切社会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本展开的,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的客体,每一个人都处在一定管理或被管理的层面上,作为管理对象的各要素和管理系统的各环节,都需要人掌握、运作、推动和实施。因此,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安全整治和安全检查不但要严打、严罚,更要体现人性化管理。安全管理,关键在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因数,最终决定本质安全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在整治和安全检查工作中,还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和消除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并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
  五、激励手段
  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激励的原则。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模范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和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和事故救援有功人员予以嘉奖、晋升职务或工资级别;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隐患举报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工作实行风险抵押制度等,都是可采取的激励手段。以人为本,教育人,激励人,是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安全管理的根本所在。
  总之,通过强化以上五种手段,都将对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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