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事中转移。针对客户的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采取诸多方式进行事中信用风险的转移信用保险,保理,担保。 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
2. 事中转移。针对客户的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采取诸多方式进行事中信用风险的转移——信用保险,保理,担保。
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保理商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国际保理业务。在信用管理中采取保理方式可以有效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进行转移,从而降低追账成本,防止发生利息损失,加快资金周转。
担保(Guarantee)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方式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可以通过以上措施来实现事中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转移。
3. 事后补偿。事后补偿主要指赊销以后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制度,包括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单;及时与客户沟通;尽早发现客户经营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征兆;培养客户正常付款的习惯;在合同即将到期前提示客户付款;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完善延期付款管理制度。
商账催收是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讨,先经过信用管理部门的内勤和外勤催收,在未能奏效以后,就需要委托专业追账机构进行商账追收,如果还不能完成收款工作,就需要诉诸法律。
(二)CRM模式的先进性
1.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CRM模式通过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使整个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过程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克服了现有模式中将信用管理功能依附于销售部或财务部的部门之间管理目标相冲突的缺陷。
2. 以对客户事前的控制为重点。CRM模式通过加强事前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来进行科学的授信,从而避免客户的拖欠或使账款可以成功追回,克服了传统的事后补偿式的管理缺陷,即等到应收账款发生拖欠甚至发生坏账以后再采取内部和外部甚至诉诸法律等措施催收的管理模式。
3. 建立了专门的制度保障。大多数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内部经营管理薄弱,制度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专门的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对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标准、收账政策、信用等级等方面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在企业内建立执行依据。而CRM模式则是一种制度化的模式,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制度保障,确保了该模式的顺利运作。
(三)CRM模式的成功案例——联想集团
1. 联想的具体模式。联想集团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模式采取的是“3+3”模式,该模式是CRM模式在实际中的成功应用范例,既体现出了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必要性,又在全程管理中突出事前防范的重要性。该模式中第一个“3”是指企业的前台、中台和后台这三个部门,即销售部、信用部和财务部。第二个“3”是指联想对客户管理的三个阶段,指前期的信用调查,中期的信用政策的制定,后期的信用政策的实施。公司具体的信用管理过程为:(1)事前准备:建立一个客户信用管理数据库;(2)事中监管:制定信用政策和实施信用政策;(3)事后控制:监控应收账款和进行逾期账款的催收,并定时对整个信用评级模式进行评价和调整。具体的模式见图2所示。 2. 该模式的管理成效。通过上述“3+3”模式进行管理,联想公司提高了实际工作效率。可见在整个客户信用管理过程中事前准备尤为重要,见表3。
通过企业信用管理,联想的客户更加重视自身信用,联想的收账指标好转,甚至好于世界平均水平,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应邀到美国科学年会进行演讲时说:“赊销和信用管理对联想的二次腾飞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
四、积极推广CRM创新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是推广该模式的前提
会计信息化是指将会计信息作为管理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的信息处理技术,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充分信息的过程。会计信息化正好满足了CRM吸纳足量信息的需求,是处理大量信息的重要工具,它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为客户建立信用档案库,使得大量信息被用于客户的经营和财务分析中。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是推广CRM为重点的企业对客户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
(二)信息技术和网络查询平台的快速发展为推广该模式提供了动力
1.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互联网的发展更加有利于信息传播,从而拉近了客户与企业的关系,使二者能更灵活、更广泛地进行双向交流,为CRM模式的普及起到技术推动的作用。
2. 相关网络查询平台建设速度的提高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信息支持。我国现在在北京、浙江、重庆、成都、四川、厦门、深圳、上海、广东、福建、湖南、陕西等地都已经建立了企业信息网。企业按自愿原则入网,该网络平台对企业的信息在信息网上进行公布,供其他企业进行查询。企业信息网对入网企业进行调查,及时对诚信企业给予表彰,对违规企业进行通告。该信息网中还有对工商税务部门的链接,可以对企业的注册信息、纳税信息进行查询,这极大地推进了企业信息的开放度,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评估往来客户。该平台极大地支持了CRM模式的发展。
(三)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政策支持
1. 中央和地方继续健全相关法律政策,为该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中央政府在加快信用立法方面已经从原有的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大的法律体系具体到专门的法律法规。央行副行长杜金富在2011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内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予以了肯定说法。商务部陆续出台《商贸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度,初步建立了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还建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覆盖国内外贸易、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等19个业务领域,拥有近92万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监督服务平台。(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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