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中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翟萌 发表于:2012-02-10 16:42  点击:
【关健词】社会管理 互联网实名制 舆论参政
互联网虚拟社会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征,加强网络制度建设和优化互联网运行机制是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重点和方向。本文作者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理解出发,探析互联网社会管理的提出根据与互联网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从而分析北京出台政策建议在

一、社会管理互联网创新可行性探讨
  第一,网络传播以数字化的传播方式,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更新,不但实现类似于电台、电视台进行现场实况报道,还可以同时兼具快速的传播速度,为用户带来大量的资讯。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特点,在近年来的国内外许多突发性新闻报道中,通过互联网的快速传播受到大众的欢迎。互联网如此便利、快速的媒介使大众及时了解各种资讯,同时也为各种新闻及媒体提供了最优质的媒介。互联网的即时性、互动性和海量性使得网民大量接触社会百态也同时成为公共讨论热门话题的最好媒介,网民主动设置议题,不仅发表对于贴近性、趣味性、娱乐性等话题,还发表对于公共事务、政治时事的意见,可见互联网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巨大潜力。
  第二,互联网具有全球相连的特点,全球连通的电子网络有多大,网络传播的空间就有多大,互联网的建立完全打破了传统信息传播的时间、空间概念,实现了信息的无阻碍化传播。各种报刊、报道一经上传至互联网,全世界的网民均可以上网浏览。传统的媒介虽然可以自身传播,但从来没有类似互联网一样具有爆炸性的信息传播形式。互联网的传播范围广泛,使得大众的范围更加广泛,也使得网络的监督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对网络的监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另一方面支撑了社会管理的互联网创新的可实施性。
  第三,互联网传播是一种开放式的互动传播方式。因此与传统的传播媒介相比较,网络传播是双向性甚至是多向性的,具有很强的交互性。网络面前人人平等,网民们不仅是网络上的受传者,更是网络上的传播者。在网络中,传播者与受众者的身份已经模糊,在传播信息的同时可以接受信息,网民的身份在瞬间就可以进行转换,每个人都是传播者,每个人又都是受众者。由于这种角色的不断自由转换,网民们已经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在接受信息后,主动掌握控制信息,经过各自的不同方式参与到信息的传播方式中,互联网扩大了用户的地位,在信息的传播中增加了用户的主动性、交互性、参与性与可操作性的成分。
  二、社会管理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
  (一)正确认识互联网、政府、公民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管理中,互联网制度创新建设是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首要因素,互联网制度建设是互联网成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直接沟通的桥梁。在互联网社会中,信息公开、与网民互动是政府的法定义务,网络知情权、表达权是公民的权利。互联网制度创新要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方式,保障网民具有通畅的网络知情、表达、议政的渠道。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监督政府;了解民情,征求公众意义,更好的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另一方面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参政议政,使政府在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诸多沟通方式与公民进行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保持互联网中民意表达渠道畅通、引入互联网舆论参政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民意逐渐发展成为民众反应的最直接方便渠道。互联网需要在社会管理中提供畅通的网络民意渠道,形成和谐有序的网络民意监测、反馈与吸收机制,使得网民参与到政治中。因为真正的社会管理有效与否的判定不是由政府说了算,其真正获益者是民众,自然社会管理的意见征询也需要不断向民众咨询、听取意见。网民参政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吸收民意的过程,网民在参与对推动社会公众政治参与水平和促进民主化进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三)加强网络信息检测系统、应对互联网公共危机
  在互联网中,网络信息大多数是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的总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民人数的爆炸性增长与网民结构的复杂化,使得反映社会的舆论也呈现了更加复杂的状态。在这之中必然有积极的意愿,但也不排除个别反社会的分子利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性,传播不良资讯。建立网络信息分析机制,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收集、监控、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防治不良信息的传播,形成正确的网络信息导向。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与网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具有差异性、局限性,面对一些高度关注的事件中,民众很难在短时间内洞察事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心理与动机。在此时,政府如果任由激动、消极的网络信息蔓延,就会产生不良的群体性网络事件,危害社会安全。
  (四)加强互联网中电子交易的监管
  在互联网中,人们可以凭借网络进行经济交易,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只是产权等合法权益,要加强保障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的制度建设。完善网络行为规范,预防和减少利用互联网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的类型和数量日益增多,尤其是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行为的现象严重,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互联网的建档发展。因此,完善网络法律体系,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减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也是社会管理互联网创新需要关注的重点。
  (五)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各方参与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结构,如果单纯采取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势必会造成一定网民的抵制情绪而达不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目前的互联网管理创新需要采取民主、包容、自律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结合的自下而上的参与互联网管理模式,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其中涵盖国家和政府立法规范、行政监管、互联网行业自律、网民道德自律等内容。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不断凸显,政府需要从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的高度出发,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建立网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网络实名制,对网民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对网络媒体进行职业伦理教育。
  三、结论
  互联网虚拟社会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征,并且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使得虚拟社会管理不断面临有别于现实社会管理的新的问题和挑战。为了适应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的需要,必须在理念、制度、方式等方面创新。加强网络制度建设和优化互联网运行机制是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重点和方向。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管理模式和创新互联网管理的方式手段是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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