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两个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开展四化建设,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目标,全面推动公司管理水平上台阶,公司财务管理实行五集中、六统一,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建设工程项目逐年增多,电力企业需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强化工程财务全过程管控,推行工程成本精益化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管理,以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笔者在工程财务管理实践中,对项目法人管理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等三项工程其他费用的核算方式以及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
一、项目法人管理费的核算和使用仍需规范
(一)预规①对项目法人管理费的规定
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构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其内容包括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和项目法人工作经费。
1.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的使用方向是:办理相关执照及相关手续的申办费用支出;购置必要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用。
2.项目法人工作经费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咨询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项目法人管理费在实际会计核算和使用上与预规规定的差异
1.核算口径差异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法人管理费科目未核算建管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等,核算口径比预规的口径小。建管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直接列入了生产成本。交通工具购置费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的规定不允许发生。核算口径和预规口径存在差异。
2.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费用核算口径的差异,不利于工程财务管理分析和工程资料积累后对预规的修改,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形成固定资产原值的正确性,对宏观和微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都很不利。建议会计核算口径和预规口径实现统一,以便于正确反映工程项目实际的造价水平,便于工程实际和预规的全口径对比分析,为预规的修订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也为正确贯彻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核算原则提供保障。
(三)各单位对项目法人管理费中购置的流动资产,核算形式不统一
河北省电力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对建管费购置的办公家具和生活家具等流动资产,核算形式不统一。有的单位是通过低值易耗品库将费用分摊入工程成本,有的单位是直接摊销入工程成本。具体分析如下:
1.购入低值易耗品办理收领料
账务处理建议如下:
1)购入
借:低值易耗品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领用
借:项目成本——建设单位法人管理费——**工程
贷:低值易耗品
3)结转
通过费用分摊结转到工程项目成本。
2.购入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无收领料,但需要建立流动资产备查簿
1)借:项目成本——建设单位法人管理费——**工程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建立流动资产备查簿,对实物进行管理。
3.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方式一注重过程管理,对流动资产的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但账务处理稍显繁琐;方式二过程简单,又对实物的管理缺少过程监控,存在一定的不诚信风险。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购置流动资产的处置建议使用第一种方法。
(四)项目法人管理费中的业务招待费使用缺少政策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电网建设项目业务招待费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 394 号)文件对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特殊规定执行:“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的10 %。”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 号)文件明确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是否包括电力单位只能靠理解,不是很明确。但是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在任何工程建设中,业务招待是不可避免的,建议明确规定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
(五)有的工程概算计提建管费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工程项目建管费不足,概算中建管费按比例计提,规模较小的电力扩建工程中建管费太少,不能满足建管需求,建议提高扩建工程建管费计提比例,或据实列支。
二、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实际核算和国网公司核算办法的差异
(一)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对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的会计核算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支出,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应设置“基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来专门登记。
(二)实际核算和国网公司核算办法的差异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虽然可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核算起来比较零碎,决算时容易误计或漏计。为提高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议按以下程序核算:
购入时:借:项目成本
贷:货币资金
结转时:借:在建工程
贷:项目成本
转出时: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对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的不同理解
(一)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不应该取消
河北省电力公司明确规定,在其所辖概算批复范围内,批复工程概算、下拨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中不包括本项费用,各单位基建工程发生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直接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也就是说在省级批复概算中已取消此项费用,但在国网公司所辖概算批复范围内仍保留此项费用。
随着高等级电网建设项目的建设,对新进厂人员的技能要求相应提高,新进厂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技术水平,造成培训费用增加,按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根本无法满足培训需求,也不便于正确反映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总体投资,因而建议保留此项费用。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